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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想請問一下,如工程完工後,何時可將工地主任,品管人員及職安人員請業主撤下? 或是哪邊有相關規定? 目前遇到一個案子,業主有變更(數量增加)但要我們先報完工(追加數量均已作完)... 他們再跑程序,工地已不會進場,但三大人員不讓我們撤下(其他工地需要...) 業主說要待驗收後才能撤~請問有相關規定嗎?! th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180.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70896355.A.70A.html
COWBOY2: 更正:是報俊工 08/11 14:19
COWBOY2: "竣"工...Orz 08/11 14:19
wangching: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4,竣工即可 08/11 22:29
xpecial: 甲方上標案系統報竣工,就可以解除了 08/13 16:06
bhstleon: 魔鬼在樓上講的細節裡....小鬼難纏阿........ 08/15 22:25
COWBOY2: 我一個案子~上去查已經掛完工日期了..可是他卻不讓我退 08/16 09:57
COWBOY2: 已經報竣了快兩個月了.. 08/16 09:57
COWBOY2: 還沒驗收 08/16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