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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請問各位前輩們,一般工地掛的勞安牌至少要乙級的,有發生過沒乙級硬掛丙級的狀況嗎 ?會發生什麼事?有無刑責?有無罰責? 請各位前輩們提供小弟一點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125.24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78166832.A.3CA.html
aweb: 這個送件就不過了吧11/03 18:55
ppil: 你先搞清楚業務主管跟管理師/員比較好……11/03 19:09
小弟應該沒跑錯版吧?土木版所討論的不就是營造業嗎?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3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 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職業安全管理師。 三、職業衛生管理師。 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1條: (前略)營造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橋樑、道路、隧道或輸配電等距離較長之工程,應於每十公 里內增置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 也許小弟問問題的說法有誤,小弟換個方式問: 甲工地,普通RC大樓案,跑照的說要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但甲公司所有證照皆使用中 ,只剩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所以直接要使用這位別人的孩子的丙種職業安全衛生 業務主管的證照。若這位別人的孩子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該簽的文件簽了,往上遞送, 會發生什麼事?只是送件不過?還是馬上會有刑責?甚至工地若發生意外了,這位別人的 孩子會發生什麼事?是否有刑責?罰責? 各位前輩們是否有耳聞或親眼看到類似的事發生?是混過關了?還是被怎麼罰了? 小弟在這邊先叩謝各位前輩了!不要再挑小弟語病了……
InfinitiFX50: 沒有丙級,你講的是丙種業務主管11/03 20:00
※ 編輯: saspx (118.170.125.240), 11/03/2016 21:39:06 ※ 編輯: saspx (118.170.125.240), 11/03/2016 21:52:19
AceXX: 違反職安法第36條,罰則:通知限期改善,有職災發生的話視情節 11/03 22:12
AceXX: 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8萬以下罰金 11/03 22:13
AceXX: 沒事不要亂掛牌,營造業是高風險作業... 11/03 22:16
ilovehere: 除非你申報人數三十人以下才可以寫丙種業務主管 11/03 22:20
gn00705598: 丙級 11/03 22:32
marco790818: 級跟種不一樣 11/03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