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web: 這個送件就不過了吧11/03 18:55
推 ppil: 你先搞清楚業務主管跟管理師/員比較好……11/03 19:09
小弟應該沒跑錯版吧?土木版所討論的不就是營造業嗎?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33條:
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訂、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
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職業安全管理師。
三、職業衛生管理師。
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3-1條:
(前略)營造業之事業單位對於橋樑、道路、隧道或輸配電等距離較長之工程,應於每十公
里內增置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
也許小弟問問題的說法有誤,小弟換個方式問:
甲工地,普通RC大樓案,跑照的說要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但甲公司所有證照皆使用中
,只剩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所以直接要使用這位別人的孩子的丙種職業安全衛生
業務主管的證照。若這位別人的孩子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該簽的文件簽了,往上遞送,
會發生什麼事?只是送件不過?還是馬上會有刑責?甚至工地若發生意外了,這位別人的
孩子會發生什麼事?是否有刑責?罰責?
各位前輩們是否有耳聞或親眼看到類似的事發生?是混過關了?還是被怎麼罰了?
小弟在這邊先叩謝各位前輩了!不要再挑小弟語病了……
推 InfinitiFX50: 沒有丙級,你講的是丙種業務主管11/03 20:00
※ 編輯: saspx (118.170.125.240), 11/03/2016 21:39:06
※ 編輯: saspx (118.170.125.240), 11/03/2016 21:52:19
→ AceXX: 違反職安法第36條,罰則:通知限期改善,有職災發生的話視情節 11/03 22:12
→ AceXX: 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8萬以下罰金 11/03 22:13
→ AceXX: 沒事不要亂掛牌,營造業是高風險作業... 11/03 22:16
推 ilovehere: 除非你申報人數三十人以下才可以寫丙種業務主管 11/03 22:20
推 gn00705598: 丙級 11/03 22:32
→ marco790818: 級跟種不一樣 11/03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