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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事情是這樣的,最近在查閱某案契約時 發現該案契約有規定設計服務費之計算如下: 「發包前以預算金額計算, 發包後以發包金額計算(低於底價70%則以70%計算), 完工結算時以結算金額計算」 (憑印象打,意思應該無誤) 但這樣有個問題,就是即使因變更設計減做或其他因素導致結算金額極低 設計廠商的工作量、成本等並不會因此就變少 但在結算之後重新計算服務費時卻一口氣砍掉幾十%的設計服務費 造成設計公司虧損,這合理嗎? 若合理,那如果有些案子,施工廠商完工後有驚人的額外利潤 因此以發包金額10%或1%搶標(舉例而已,用極端點的數字) 那這樣不就沒有設計服務費了嗎 設計廠商不就虧死? 想請問各位先進,這樣有沒有違反採購法精神? 還是因為合約有寫,所以簽約下去就不得翻身了? 感謝大家m(_ 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67.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489315120.A.5B5.html
black430: 印象中工程會契約範本有80% 下限吧 03/12 19:25
admirer: 大型工程不清楚 但幾乎所有小型地方工程如樓上所說 03/12 19:48
admirer: 不過我忘記是7折還8折了 一陣子沒做結算書了 XD 03/12 19:50
admirer: 如你文中所說低於7折以7折計算 所以沒有標10%1%的問題 03/12 19:51
admirer: 小顧問公司最虧的也不是在這裡 是承辦們無限上綱的 03/12 19:51
admirer: "這個幫我弄一下啦 那個幫我弄一下啦" 自辦都不自辦了 03/12 19:52
incenseuncle: 現在遇到的問題就是發包時用70%算 結算時卻要用50% 03/12 19:57
舉例來說就是預算編1億,服務費用1億來算 發包時施工廠商用6000萬標到 低於底價70%用70%算 結算時因為變更設計減做之類原因剩4000萬 結果業主就要用4000萬來算 這樣設計服務費不就虧到爆炸 用發包金額底價70%算還能接受 用結算金額就實在無法接受了... ※ 編輯: incenseuncle (59.115.167.88), 03/12/2017 20:01:14 ※ 編輯: incenseuncle (59.115.167.88), 03/12/2017 20:05:47
admirer: 就我所知有些單位為了避免因這個問題要跟主計解釋半天 03/12 20:24
admirer: 會在契約內加註如因變更計算造成上述狀況以底價8折代之 03/12 20:26
admirer: 不過我接觸過機關契約沒特別註明 但這狀況也是以8折代之 03/12 20:28
ftc693: 這真的很不合理,如果是因為甲方或是非設計單位疏失因素 03/12 22:14
ftc693: 所造成的,應該不能折減設計費 03/12 22:14
limit36: 不好意思,委外設計監造服務費與工程發包費有關係嗎? 03/12 23:42
limit36: 一個是設計監造,一個是工程發包廠商 03/12 23:43
limit36: 兩個屬於不同的採購,怎麼混為一談? 03/12 23:45
limit36: 除非你是統包? 03/12 23:45
incenseuncle: 因為是用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來估算設計費的 03/13 00:31
incenseuncle: 所以是用發包金額分級距乘上該百分比加總計算服務費 03/13 00:32
incenseuncle: 所以發包之前會先以工程預算計算 待發包後以發包金 03/13 00:33
incenseuncle: 額計算 只是我這案例最後又要以實際結算金額重算 03/13 00:33
incenseuncle: 在最低標的情況下很坑設計監造費... 03/13 00:34
ftc693: l大你好,這關係很大,設計監造費一般都是用工程發包的最 03/13 00:49
ftc693: 後結算金額去計算,真的很無奈 03/13 00:49
limit36: 感覺最低標在招標時,要看是單價發包,還是總價發包? 03/13 00:54
limit36: 單價實算金額,總價固定金額 03/13 00:55
limit36: 契約中,最麻煩的是變更設計 03/13 00:56
limit36: 簽核上級長官,允許之後再變更設計 03/13 00:57
limit36: 有些已既定事實者,強迫性簽核長官告知實情 03/13 00:57
limit36: 允許則變更設計,不允許則拆除 03/13 00:58
limit36: 建造費用百分比,那就是要看招標時標單怎麼寫的 03/13 01:00
keydata: 先設計一棟建築物最後建築物取消沒做,設計費還要不到, 03/13 12:41
keydata: 這就是台灣愛亂搞 03/13 12:41
limit36: 機關專業人力不足,會招標委外設計監造 03/13 19:20
limit36: 得標公司,有協辦機關承辦人辦理招標與決標的責任 03/13 19:21
limit36: 亦有保證(得標施工廠商)的責任 03/13 19:22
limit36: 也就是說,工程發包時,委外技術顧問就有參與 03/13 19:23
limit36: 且須保證得標施工廠商的責任 03/13 19:24
limit36: 所以你的建造服務費的百分比,一律以百分之八十以上(含) 03/13 19:25
limit36: 委外技術設計監造,就是掌控工程的品質 03/13 19:26
limit36: 建造營造物驗收結案,就是服務費的百分之八十 03/13 19:27
limit36: 建造品質不佳,以至於減價收受,也是百分之八十 03/13 19:27
limit36: 驗收無法減價收受,須拆除為之,那就沒有服務費 03/13 19:28
limit36: 也就是說,你的建造服務費是由你掌控的 03/13 19:29
limit36: 百分之八十為準,上限另有規定 03/13 19:29
limit36: 施工的廠商好壞,得標的技術顧問公司本身就有掌控權 03/13 19:33
admirer: 先說我不認同施工廠商的好壞顧問公司有掌控權 03/13 19:43
admirer: 更別說必須減做的原因也不見得都出在包商跟設計監造上 03/13 19:44
admirer: 但我認同現場品質不佳監造有部分責任 03/13 19:44
admirer: 但更大的原因是主辦機關的縱容 業內人士應該明白我所說的 03/13 19:45
admirer: 我監造地方工程要把包商釘死太容易了 03/13 19:48
admirer: 可是主辦機關要的是60分的順利結案不是100分 03/13 19:48
admirer: 不是100分的標準去弄到包商不願意標利潤低的案子 03/13 19:50
admirer: 你如果知道很久以前幾乎都由機關自辦設計監造時的狀況 03/13 19:51
admirer: 你就會覺得現在被罵10個監造9個爛的這些人其實滿認真的 03/13 19:52
incenseuncle: 原文案例並不是做得差所以拆除 是因狀況改變所以辦 03/13 21:12
incenseuncle: 理變更設計減做或變更施作方式(較低價) 03/13 21:13
chachabon: 不認同L大的內容。。 03/14 00:02
chachabon: 太常遇到廠商根本沒公共工程經驗。就亂低價搶標 03/14 00:03
chachabon: 連文件都不會。最後顧問公司只能硬這頭皮幫忙寫品管計 03/14 00:04
chachabon: 畫 03/14 00:04
limit36: 有些案子招標,還招不到廠商,一直流標的狀況 03/14 18:38
limit36: 怎麼辦?承辦人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03/14 18:39
limit36: 變成長官還要自己去找廠商來投標,這才悽慘 03/14 18:40
incenseuncle: 老實說看不懂樓上在講啥 講的跟我問的一點關係都沒 03/14 23:19
limit36: 講句實在話,你表述的案件也很模糊,不清不楚 03/15 00:11
問題就只是"設計服務費用結算金額計算 但若因變更設計減作等造成結算金額減少, 但設計付出之成本並未減少,因此用結算金額計算設計服務費是否合理" 當然上面有人講說現在業界就是這樣,這我也能接受 你首次推文搞不清楚發包工程費跟設計費的關係也還算相關疑問 但後面說的一大段,甚麼設計廠商需負施工廠商好壞的責任個人是覺得很莫名啦 本文已經直接說是變更設計減作了 以上,沒有冒犯的意思,只是真的看不懂你在說甚麼... ※ 編輯: incenseuncle (1.34.113.138), 03/15/2017 13:24:49
limit36: 不好意思!我還在學習當中 03/15 14:47
limit36: 至於我講的委託技術服務,是契約中的權利與義務 03/15 14:47
limit36: 可以詳看以下工程會的法條: 03/15 14:48
limit36: https://goo.gl/o69o8j 03/15 14:51
limit36: 採購法中依照金額的分別又分:小額採購、公告金額採購、 03/15 14:54
limit36: 查核金額採購、巨額金額採購 03/15 14:55
limit36: 依照採購性質又分:工程、財務、勞務 03/15 14:56
limit36: 發包又分單價發包與總價發包 03/15 14:56
limit36: 變更設計還須簽核允許與否才能作變更 03/15 14:57
limit36: 你減作,有經過機關的簽核同意嗎? 03/15 14:59
limit36: 一個工程案件從頭到尾,你都沒詳述,講真的,我也看不懂 03/15 15:00
limit36: 決算金額計算服務費,你當初的標單呢!單價還是總價發包 03/15 15:02
limit36: 每個環節都環環相扣,你一個地方不同,適應的法條就不同 03/15 15:10
limit36: 1億以上,算是查核採購,你減作有通過機關簽核通過嗎 03/15 15:12
limit36: 你可以google一下查核採購的減作如何計價 03/15 15:14
limit36: 標案又分為最低標、異質最低標、最有利標,你是哪一種呢 03/15 15:17
u92402092: 實務就是這樣子,廠商跟顧問都是綁在一起的 03/15 15:52
SHYeh63: "1億以上算查核採購"根本亂講;且這篇也跟決標原則無關.. 03/15 21:59
limit36: 施工廠商利潤最高的應該是BOT案,營運利用的價值才有吧! 03/15 23:15
cockali: 這篇要講的是「設計廠商因變更設計決算金額變少,除設計 03/16 09:12
cockali: 費變少,工作量反而增加的狀況是否合理」吧? 03/16 09:12
cockali: 合不合理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但合約就是這樣執行。 03/16 09:13
widn2129: 依以往的經驗來說,會造成重大變更設計,原設計廠商責任 03/17 10:46
widn2129: 其實很大。簡單講,你設計沒問題甲乙方都想盡快完成這案 03/17 10:47
widn2129: 如果有你所說的極端案例,就表示設計連預算行情都估不準 03/17 10:49
admirer: 可能小弟都做小案子所以經驗跟樓上不太一樣 03/17 18:54
admirer: 地方人士啦 首長啦 用地問題啦 還真沒遇過設計錯要變更的 03/17 19:00
admirer: 喔~對了 還遇過結算金額只有決標金額兩成左右的 03/17 19:01
admirer: 因為發包出去的工程被另一個機關先發包做掉了 03/17 19:02
Rosso: 不合理 不過這類規定確實是如此計算 也有不少爭訟案例 03/17 23:06
Rosso: 如你所述 業主變更導致減作 圖要改 服務費反而變少 03/17 23:08
tb1201: 不合理加1,變更設計反而更多人力成本的支出 03/1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