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altlake: 請問發問人當初能進工程顧問上班,憑的是甚麼?10/07 00:37
推 osir: 快逃R10/07 01:25
推 qlman: 因為唯冠大樓的判例,設計書圖上只有本人的簽名跟公司的大10/07 02:00
→ qlman: 小章.....除非同事亂搞...不然所有東西出去前...本人一定10/07 02:00
→ qlman: 看過...10/07 02:00
小弟是菜鳥出入社會,很多抉擇都是上級指示,但最後出問題,卻是菜鳥的責任嗎?
推 sxi: 免雜照不用簽證? 怎麼聽起來不太合理..10/07 07:29
小弟是菜鳥,對工程界還不是很熟悉,所以免雜照也是要技師簽證嗎?
→ sxi: 道路工程不用申請執照,不也是需要技師簽證。10/07 07:31
→ sxi: 簽名的一定有責任,只是比例的問題10/07 07:32
推 as4006440064: 借問一下,簽名是指圖說完成後的簽名蓋章還是電腦10/07 07:37
→ as4006440064: 打的字就是了呢?10/07 07:37
推 labil01: 請問你是「設計工程師」還是「繪圖員」? 去跟法官說10/07 10:03
我們公司基本上是自己設計,自己繪圖
推 doctorwang: 管架要簽欸 我們做潛盾隧道裡面的管架結構技師簽10/07 10:04
好像只有我們縣市管架不需申請雜照
※ 編輯: kkder (27.247.75.156 臺灣), 10/07/2019 10:18:05
※ 編輯: kkder (27.247.75.156 臺灣), 10/07/2019 10:25:38
推 doctorwang: 那你有分析嗎? 有的話可把限制寫在圖上卸責ex 管架限10/07 10:31
→ doctorwang: 重xxxx公斤,限用電管,然後設計成果包含維修手冊寫明10/07 10:31
→ doctorwang: 要定期檢測試管架工作性等,把責任都踢出去10/07 10:31
※ 編輯: kkder (27.247.75.156 臺灣), 10/07/2019 10:34:31
推 doctorwang: 安全係數取大一點 這樣就會放心了吧 10/07 10:32
推 doctorwang: 另外指示的部分信件留底 都是手段 10/07 10:36
好像只能這樣了,謝謝你
※ 編輯: kkder (27.247.75.156 臺灣), 10/07/2019 10:40:58
→ Takewing: 你乾脆圖上註明:本圖僅供參考。就好了 10/07 13:48
→ GuessTH: 鼎鼎?台台? 10/07 14:48
→ vincentMus: 簡單說,有名字,出事一定會被檢察官叫去問話。 10/07 15:48
→ vincentMus: 至於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權在檢察官認定。 10/07 15:48
→ vincentMus: 就算被認定有刑責,基本上就認罪協商,以求換緩刑。 10/07 15:48
→ vincentMus: 踏進這行就是這樣,不想淌渾水就趕快轉行。 10/07 15:48
推 laiyihwa: CCCC? 10/07 16:57
推 anyu0805: 不用擔心啦! 龜殼標誌那間公司應該有標準流程,照著走 10/07 23:40
→ anyu0805: 就沒事啦,如果有沒寫到的部分,你本來就應該請示主管, 10/07 23:40
→ anyu0805: 他說什麼照做你也沒事。怕是你不甩公司規定自己來,就是 10/07 23:40
→ anyu0805: 自己負責合情合理! 10/07 23:40
→ saltlake: 除非你的職位不需要任何專業做判斷,否則你就必須為 10/08 05:50
→ saltlake: 欠缺那種職位的專業人士應有的判斷所造成的後果負責。 10/08 05:50
→ saltlake: 所謂你只是聽令行事,這種抗辯在法庭上幾乎無效。因為 10/08 05:51
→ saltlake: 原則上任何人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與行動負責。所以聽令行事 10/08 05:51
→ saltlake: 卻出包,頂多就是你和下令的人一起負責。民事責任還可以 10/08 05:52
→ saltlake: 一起分攤賠償額。刑事責任沒這種事。例如一個人貪汙 10/08 05:53
→ saltlake: 關十年,猜猜十個人一起貪汙,每個人關幾年? 10/08 05:53
→ saltlake: 不扯遠,單就聽令行事抗辯講。上司命令你做違法行為 10/08 05:56
→ saltlake: 你就聽令行事,比方偷工減料。用常識想想,你能夠減輕 10/08 05:57
→ saltlake: 責任嗎? 那技師簽證的規定還有啥用? 老闆命令亂簽就 10/08 05:58
→ saltlake: 沒技師的責任,錢有那麼好賺的? 何況一旦出包,上級首先 10/08 05:58
→ saltlake: 做的不外乎撇清自己責任: 我沒下令! 他自己幹的! 10/08 05:59
推 lariat: 設計絕對要負責 不要以為只有技師負責 10/08 12:34
→ saltlake: 當然不是只有技師要負責。就法律來講,每個職位都要在 10/08 14:38
→ saltlake: 該職位業務範圍內負責。不會單純因為上級指示免責,尤其 10/08 14:39
→ saltlake: 是非法的指示 10/08 14:39
推 away312: 不管怎麼樣技師責任跑不掉 10/08 17:03
推 louis210000: 我認識的技師直接說要改成上司要的設計上司自己簽名 10/08 19:44
→ saltlake: 技師等拿專業證照的更是有法定的業務責任範圍,他們和 10/08 21:41
→ saltlake: 沒有拿技師照,但依法還是能執行技師專有執業範圍以外 10/08 21:42
→ saltlake: 的專業人士不同。技師以外的專業人之執業範圍,和各自 10/08 21:42
→ saltlake: 與公司簽約以及實際執行的內容有關。這種變異比較大 10/08 21:43
→ saltlake: 但是歸責的基本原則一樣: 人要為自己行為負責 10/08 21:44
推 Kafkers: 面試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人會先這樣說 10/08 23:09
→ saltlake: 設計標的的相關法規自己一定要查證確認符合,絕不可推給 10/09 14:09
→ saltlake: 上級指示;上級低於法規,追責任時是這樣。設計書把必要 10/09 14:09
→ saltlake: 限制和重要參數(範圍)標明白,這很基本。但是,想把 10/09 14:10
→ saltlake: 安全係數弄大來降低自己責任? 實務上很難得逞。 10/09 14:10
→ saltlake: 安全係數弄大,工程成本怎麼辦? 甚至工期都會拉長。 10/09 14:11
→ saltlake: 做工程的靠啥吃飯?y 10/09 14:11
推 rommel1: 看最近地震房屋倒塌致死案例 技師都要負責 判五年~~ 10/10 09:35
→ rommel1: 低估14%判五年 刻意低估一半也判五年 10/10 09:36
→ rommel1: 高估可能會無罪...不過...檢察官會查其他設計是否不良~~ 10/10 09:38
→ rommel1: 如果沒人死傷 即使低估41% 緩起訴罰50萬的樣子~~ 10/10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