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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設計履行到一半,因為工程相關因素可能無法施作而預計終止契約,已向上級機關申 請終止,但核准同意尚未預期何時來文,請教目前設計階段付款 1.還是要依照工程預算金額反推的設計費用繼續付款嗎? 2.若真的終止契約,實際應支付金額如何計算? 原以為應依照契約中: 底價尚未核定的工程,以該工程原預計招標前六個月工程會統計之公共工程決標狀況統計 表之決算金額與預算金額之比值,乘以工程預算金額。 但承辦堅持此條是適用設計已完成才如此計算,而擬依工程預算金額支付截至目前設計金 額,這樣結案不會有問題嗎? 3.終止契約是否尚須製作驗收紀錄及結算驗收證明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198.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593469234.A.B2D.html
hom1979: 契約拿出來看啊,價金給付都會有寫條件不是嗎? 06/30 08:43
gginindero: 1跟2看契約,3還是要。 06/30 09:57
carolgilbert: 當然要 06/30 17:36
ibanez193: 1.不知有無基設,是否報核,因為和付款條件有關。2.關 06/30 22:15
ibanez193: 鍵字>>設計費 廢棄不用,有案例。 06/30 22:15
ibanez193: 我打的1.2並非針對你的題目 06/30 22:16
jan777: 1、2先看合約內容有無這些條款,3、要 07/01 00:01
kappamoss: 主要要看契約怎麼寫的 07/03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