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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 想到很多工程都常常會有小部份的結算變更 合約裡又常常有不超過5%直接辦理增減結算就好了 但問題是很多單位都會說他們機關沒多餘的錢 直接就不給結算的增減 這真的是和合約有點二相矛盾 工程有小部份要視現況調整是很正常的 是不是在一開始的時候 應該要規定機關要有一部份的保留款(至少5%) 不要直接把標餘款上繳會是比較合理的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59.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ivil/M.1625019685.A.687.html
confess5566: 調解 06/30 12:00
sxi: 一般有工程預備費,最有利標也沒有標餘款 06/30 12:08
fu520: 機關不依合約,可循爭議程序處理,順便要利息,不然機關不 06/30 20:08
fu520: 會痛。 06/30 20:08
kib28242: 申訴調解或告下去,承辦馬上簽預算動支啦 07/01 00:55
NT49: 一般合約總價結算是5%以內不予增減,超過5%才就超過部分增減 07/01 11:43
CoachKuester: 錢不給那工期能給嗎? 07/01 12:10
hom1979: 遇過廠商跳調解直接告機關 07/01 12:39
GIFT1988: 一個字 懶 07/02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