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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上看到 "徵求寄戶口" 的文章. 這個去問過戶政事務所和警分局. 因為怕幽靈人口所以認定是違法的. 因為有看不少地方版有出現過. 想問問站方的看法. 感謝回覆. https://www.police.taichung.gov.tw/precinct6/ home.jsp?id=61&parentpath=null&mcustomize=faq_view. jsp&dataserno=201712050178&t=FAQ&mserno=201710280006 台中巿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網頁 何謂虛報遷徙人口、態樣暨相關罰則? (一)何謂虛報人口: 民眾把戶籍遷移到某一特定處所,而自己仍留在原來的生活區域內打拼, 造成該特定處所一址多戶及一戶寄居多人的怪異現象,也就是我們在報章 雜誌或媒體報導的「幽靈人口」。 (二)、虛報遷徙人口常見的態樣: 1、學區內沒有明星學校,家長把戶籍遷往明星學區內之親戚朋友處所。 2、父母年長,子女外出打拼,另成立家庭,為照顧年幼小孩,夫妻一方 將戶籍遷入父母處所,以方便申請外勞。 3、銀髮族(滿65歲)聽聞當地縣市政府對老人福利的多寡,來決定設籍的 標準。 4、具有政治性目的,為了操弄選舉而遷徙的投票部隊,在小區域的選舉, 常會影響選舉的公正、公平。 (三)「虛報遷徙人口」相關罰則: 1、為防範不實戶籍遷徙,內政部戶政司每年均會定期戶口普查,各市(縣、 市)政府民政處(局)、戶政事務所、警察機關均會動員配合查察,對於 一址多戶、一戶寄居多人等之異常遷徙者加強查察,並告知相關法令,依 戶籍法之23條撤銷登記。 2、民眾置之不理或拒絕接受調查,依戶籍法之規定: (1)76條:「申請人故意為不實之申請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 民故意提供各級主管機關及戶政事務所不實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 以上九千元以下之罰鍰」。 (2)77條:「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或有關機關、學校、團體、公司、人 民拒絕依第68條規定提供查戶籍登記事項之資料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 上九千元以下之罰鍰」。 (3)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正確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作者 superbike (SuperBike) 看板 TaichungBun 標題 [徵求] 教育大學附小(實小)學區寄戶口 時間 Fri Oct 19 13:26:14 201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25.3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ntrbndList/M.1539929492.A.393.html ※ 編輯: kkoowwee1102 (116.125.31.23), 10/19/2018 14:1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