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CntrbndList
標題Re: [問題] 無代理空運無中文標示零食
時間Wed Aug 12 15:01:46 2020
不過衛福部的公告好像並不是
這樣說。
衛福部的公告是要 "查驗"。
還是,版主的判定權超越衛福
部的公告??
https://www.mohw.gov.tw/cp-2772-18518-1.html
攜帶或郵購國外食品需報驗,未經查驗不可售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106-05-27
更新時間:106-05-27
近年國人利用連續假期至國
外旅遊風氣盛行,同時攜帶
土產食品回台;或上網向海
外賣家購買時下流行之食品
,不但供自己食用亦上網
轉售。小心!你可能觸犯食品
安全衛生管理法。無論為自
行攜入或透過網路購買海外
食品,如超過免驗範圍亦未
辦理輸入食品查驗而有販賣
銷售之行為,則違反食品安
全衛生管理法(下簡稱食安法)
第30條第1項,可處以新台
幣3到300萬元之罰鍰。
http://i.imgur.com/yAHWNu4.jpg
http://i.imgur.com/rlEgyVS.jpg
→ swattw: 第一件事情,你的文章排版讓我看得很痛
→ swattw: 第二,參考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7條,管理之主體應為食品?
→ swattw: 業者,並無禁止少量攜帶國外食品進入台灣之人有標示之義務?
→ swattw: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並無需要修正禁止交易列表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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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koowwee1102 (125.31.137.103 韓國), 08/12/2020 15:02:53
※ 編輯: kkoowwee1102 (125.31.137.103 韓國), 08/12/2020 15:05:17
※ 編輯: kkoowwee1102 (125.31.137.103 韓國), 08/12/2020 15:05:45
推 forsakesheep: 輸入跟攜帶入境不一樣吧,輸入=進口,你要夠大量才 08/12 17:16
→ forsakesheep: 會被要求查驗,但是個人攜帶並不會這樣要求 08/12 17:16
→ forsakesheep: 不過轉售這點看起來就有問題了,嗯.... 08/12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