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組長您好
於1/5,G_Online組務小組長quark發出一篇公告規定『G_Online板主申訴暨罷免辦法』
公告內容見(AID): #1BGcD6xI (Sub_GOnline)
引用其公告罷免門檻如下:
一般看板:(贊成人數-反對人數)≧30
熱門看板:(贊成人數-反對人數)≧50
註:熱門看板指看板人氣100以上,取前一週晚上12點整的人氣平均為準。
但罷免門檻(贊成人數-反對人數)限制的規則並不合理
1. G_Online群組一百多個板中,人氣低於100者(規則中的一般看板)佔大多數
其中也有許多板的常駐人氣低於30
引用判例(AID): #1AmdKZGC (Sub_GOnline) 贊成:反對 = 24:0
(AID): #1AUA9nSS (Sub_GOnline) 贊成:反對 = 17:0
(AID): #18n_7kjB (Sub_GOnline) 贊成:反對 = 20:0
這些看板雖然都是因板主怠職而提的罷免案
但因投票人數不多(人氣較低),故在新制中將無法通過
況且,假設一罷免案31人投票,30位板友贊成罷免,原板主1人反對
也將因30-1=29而不能通過門檻
此不合理之一
2. 倘若是剛好過人氣100以上的板(被規則認定為熱門看板)
若有罷免案,全數投票,(贊成:反對)比例必須高於(75:25)才能通過
甚至必須要半數投票才能通過(50:0)的門檻
投票率必須超過1/2,還必須全部贊成
此不合理之二
就連近期案例wow熱門板(常駐人氣超過1000)
(AID): #1As2V4bF (Sub_GOnline) 贊成:反對 = 126:51
投票率都低於1/5
3. 假設人氣破2000的熱門板
若有罷免案(贊成:反對)比例相當接近,假設為(1050:1000)
依新制此案將通過
但會有這麼高比例的反對票,是否另有原由?自然還需要上級調查
新制不免淪為多餘的條文
以上三點疑慮,煩請群組長視查後惠予回應
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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