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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3225737 (轟)》之銘言: : ※ 引述《Qidu (七堵王)》之銘言: : : 標題: [申訴] 不服myfancy判決 : 我回一篇好了,推文有點慢 : 首先 : 組務對於人身攻擊的認定與否是很主觀的 : 若沒有非常明確之問題,群組不會改變其認定 : 「惡劣的顧客」有沒有達到人身攻擊? : 在板務人員的執行上 : 不能僅依照所謂"疑似被人身攻擊者"之認定為認定 : 我曾經處理過一個案子,說他被其他板友說是邊緣人 : 來申訴說板主認定未達標準 : 難道我要判罰嗎= = ptt都有邊緣人板了 : 有人被說肥宅生氣氣又如何? : 依照現在網路用語,很多詞彙要說是人身攻擊可能太過 當過於主觀的判決無法使人信服 才會上訴請求依照客觀事實做判決 這不就是上訴的意義? 拿邊緣人 肥宅來對比 奧客實在不妥 前兩者沒有公然侮辱的判例 後者卻有還不少 而且真要說的話 罵奧客一詞是有罪的公然侮辱 嚴重性早就大於人身攻擊了 : 你所稱之相關法律上之判決 : 我想在人事時地物都不同的狀況下 : 直接拿來類比可能過於牽強 : 況且同一詞彙隨著時間演變,意義上是會有改變的 : 現在一堆新聞標題都直接以奧客開頭了 : 每個人對負面用字的接受度本就不同 : 有時候實在難以因為"疑似被人身攻擊者"之檢舉就成案 新聞以奧客開頭並不代表奧客就不是貶意詞 只是被新聞形容的人沒有向法院提告罷了 如果拿客觀為數不少的法律判例來驗證叫做過於牽強 那任意主觀的判決又有何公信力? 甚至判決和自己引用的證詞自相矛盾? : 再來 : 群組覺得你對於小組採用「單方面說詞」也許有些誤解 : 小組那句話「本組務採用...」只是他引用板主之判決文作為他判決文的一部分 : 而不是他只聽N板主的話吧 : 當然也許組務使用「引用」而非「採用」會比較好一些 既然不是只聽信N版主的話 為何對我的答辯沒有任何解釋也沒有任何說明? 況且該小組長在板上判決不公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在本版都有申訴前例可循 我只想請群組長釐清裁決: 1.依照小組長判決文引用維基百科之證詞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C%9A%E5%AE%A2 奧客一詞是否為批評之貶意? 2.若奧客一詞有批評之意 是否違反 Nswitch板規 02. 人身攻擊、引戰   2-1 人身攻擊定義:對特定對象或群體進行謾罵、批評 若違反板規 是否能請小組長依照板規做出該有的板規法定裁決? 請群組長對這兩點質疑做裁決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43.29.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531056338.A.346.html ※ 編輯: Qidu (115.43.29.21), 07/08/2018 2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