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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板主配合 接下來請板主回答上一篇關於檢舉人所做的質疑 也就是#1Syxb7qc (ComGame-Plan)「對比我的檢舉信件整理」下面所引用推文 檢舉人所引用之判例,對比所引用之推文 恐有判決尺度不一之狀況 請板主回覆此部分 謝謝 ※ 引述《iPhone3G (愛瘋山雞)》之銘言: : ※ 引述《a3225737 (轟)》之銘言: : : 1. : : 請板主回答 : : 依照#1DfK7dz4 (BM)之公告,群組於看板未查詢到本篇所附處分之公告 : : 請告知是否有其他地方可供查詢(精華區等) : : 若無,請補上該有的公告 : : 畢竟板規有規定累犯條款,除非每次都去查歷史紀錄(群組認為實務上有困難) : : 沒有公告的話要去找他上次犯什麼板規可能比較不容易 : 因為我們板都會有一些不同立場的使用者吵來吵去,常會有一些人身攻擊或是違規 : 1.個別發公告的確是很佔版面 : 2.整理起來一起發,但又不好搜尋有無處理過 : 3.公告文底下又會又不同立場的使用者繼續吵起來 : 所以會先查設定歷史判斷有無累犯再做處分 : 後來也就漸漸養成水桶直接處理沒公告的壞習慣 : 既然組長有提供那篇做參考,我們也已沿用那篇建議的方法,置底一篇違規紀錄在我們板 : 一方面也當作公告效果 : : 2. : : 因為原檢舉主要針對板主未處理檢舉 : : 但由上述之回答,板主所言是「不成立就沒特別回信了」 : : 請檢舉人回答 : : 你所附的附件中有那些你認為明確違反板規但是板主認為不成立 : : 也就是說你對「不成立就沒特別回信了」有所不服之處 : : 請提出 : : 尤其針對「個人檢舉內容幾乎幾項都達過往水桶標準」 : : 若無,也請註明 : : ==== : : 為了避免不必要之爭端,請勿交互詰問 : : 也就是自己回答自己的問題,不要對對方的回答做出回覆(包含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83.1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mGame-Plan/M.1559649779.A.A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