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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初撰寫的〈天理與事理的分合〉文中提到:「天理和事理都 有普遍性,掌握根本原理就可以處理各式各樣的案例。」其實這說法 是比較粗糙的,因為天理本身就要求「物各付物」,肯定人事物的個 體性、特殊性。生命是獨一無二的,無法模仿複製;眼前當下的真實 、具體情境也是千變萬化,不能像數學、物理一樣套用公式來解題。 如果只強調普遍性,就會顯得呆板,將許多獨特的部分化約掉了。 這可以關連到《易經》的思維,《易經》最重要的觀念是「時」 ,「時」的內涵就是變通,〈繫辭傳〉說:「變通者,趣時者也」、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周流六虛,上下无常,剛柔相易, 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都是要人正視當下每一刻事物的差異,才 能夠因時、因事制宜。聽課或學習書上的道理也不是沒有意義,但只 能做為參考,遇到事情還是要秉持心靈的明覺,靈活運用各種道理。 「通其變,使民不倦」,過度依賴既定的想法而不知變通,恐怕是一 種心靈的怠惰,反而容易犯錯。 -- 因工作忙碌,有問題請上個人網頁討論。 https://www.facebook.com/nknuyangwenl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55.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nfucianism/M.1580299921.A.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