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angWenli (半退隱中)》之銘言:
: 子曰:「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
: 子曰:「放於利而行,多怨。」(《論語‧里仁》)
: 一般人對「自由」的理解通常來自西方,認為自由就是「只要不
為什麼不是學術上對於"自由"的理解?
所謂的自由意志指的是能夠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這個"選擇"是不是"真正的選擇"還是"被決定"的?
這就牽涉到了哲學,科學,法律的問題
對於科學來說是沒有自由意志,一切事物包含人都是被決定的
要形成科學必須是;1.封閉的因果關係 2.說的清楚的
這也就是決定論
後來哲學家提出軟性決定論
就好比說在面前有兩杯飲料,雖然依定會口渴,但依然有能力選擇其中一杯喝下去
只是這種解釋方式依舊是被批評不是根本處理。
決定論在極端的就是宿命論,人生的某時某刻都是命定的,
但宿命論常常跟神祕主義掛再一起
這東西是科學反對的
回到一開始的問題,要討論自由問題沒辦法從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來談那麼就都是跳針
: 妨礙到別人,任何事都可以做」,甚至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
: 以」。這是從行為表象界定自由的意義,有錢有權就比別人擁有更大
: 的自由。反觀儒家,即使不給儒家貼上威權保守的標籤,也很難從儒
: 家文獻裡找出與自由有關的內容。傳統思想當中和自由較有關連的反
: 而是道家,當然道家的自由也不是行為表象那麼膚淺的意義,而是回
: 歸到內心的逍遙無為,對一切事物都不執著,追求精神的提升、超越。
: 儒家雖然沒有直接討論「自由」這個概念,但從內心自由來看,
: 文獻當中已經隱含此意。儒家思想的重點之一,是提醒人不要成為情
: 緒、欲望的奴隸,應該找回心靈自作主宰的能力。比如第一段引用的
: 《論語》,第一則以《詩經》首篇為例,說明情緒的抒發應該有所節
: 制,快樂或悲傷都不過度。第二則告訴我們不應該將利益當成生活中
: 追求的重心,以免引起人際間的緊張衝突。利益牽涉到的當然就是人
: 的欲望,比如貪財、好鬥、好色等。就算有錢有權,如果還是受到情
: 緒、欲望的支配,心依然是不自由的。
: 儒家不是要人捨棄一切情緒和欲望,重點在於「有所節制不過度
: 」。健康的情緒和欲望當然可以有,現實的利益也應該做公平合理的
: 分配,但背後的根據仍然是愛人之心,這才是最優先的。儒家不是直
: 接以自由為核心概念,但內心自由對於愛心的實現是一個先決條件。
: 如果對別人頤指氣使,企圖征服、控制別人,攫取自身的利益,就算
: 口頭上說愛人,對方也難以感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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