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ms5232 (未)
看板CrashFever
標題[公告] 板規v2.2.0修正草案
時間Sat Apr 15 15:45:01 2017
首先 先感謝大家給我的鼓勵和意見
這次讓我學到不少經驗 感謝各位大大~
另外 也有收到板友的建議
因此決定趁此機會進行板規修正
修正前的板規為v2.1.2
修正後預計為v2.2.0
主要是修改板規一以及a中的附註部分
詳細請往下走
+++這是原本的+++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引戰文
1.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
群嘲部份,單篇文章五人檢舉即受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2.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這是修改後的+++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30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引戰文
1.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引戰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情節重大者除外);
群嘲部份,單篇文章三人檢舉即受理,
2.各種針對特定族群攻擊之文章、推噓文、簽名檔、暱稱,包含但不限於
宗教、學校、地域、種族、職業、性別、政治傾向(政治人物)等…
暗示、影射、同音異字,如客觀上得確定所指涉之對象或範圍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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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提高罰則中的水桶天數最高從28調高至30
接下來 將附註中
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的適用範圍縮小 使板主可以主動介入
最後
群嘲檢舉受理人數從五人調降至三人
就以上這三項變更
試閱期從4/16開始至4/22為止 4/23正式上路
有任何意見歡迎提出
感謝板友以及其他看板板主給我的鼓勵和意見
再次感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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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的工作
. ☆ β . . ☆
是不求小主人的回報
○△┘
. ★ ○/ ☆ 並且
輕輕的
. █ .
將小主人推向 ║
▂▂▃▃▄▄▄▄▅▅▅▆▆▆▆▆▇█ 幸福的遠方.. (按hh可呼叫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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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gb1019: 個人覺得提高2天 還不如明定 犯A項就幾天 而不是 7~幾天 04/17 01:14
推 kgb1019: 因為這個"~" 變成要版主主觀去判 造成從輕從重的麻煩 04/17 01:17
→ kgb1019: 可以參考看看 04/17 01:17
→ hms5232: 感謝k大建議 這個主要是參考其他看板的規定 最高我看過 04/17 08:14
→ hms5232: 到180天的 04/17 08:14
→ hms5232: 至於為什麼不明訂天數 是考量到每次的狀況都不同 比較難 04/17 08:16
→ hms5232: 一體適用 就好像現在法律一樣 都是說最少多少罰鍰 或最 04/17 08:16
→ hms5232: 高多少年徒刑之類的 04/17 08:16
→ hms5232: 不過這個建議不錯 之後如果情況允許 可以改成這種方法 04/17 08:18
→ hms5232: 但要怎麼訂觸犯A多少天 就需要另外討論和研究了 04/17 08:18
推 spooky221: 這的確是個難題…… 04/17 09:07
→ hms5232: 當然也可以說挑釁就7~14天水桶之類的 但這樣就和原本差不 04/17 13:30
→ hms5232: 了多少了 04/17 13:30
→ hms5232: 另外補充一下 為什麼不多調高水桶天數上限 是因為手遊的 04/17 13:30
→ hms5232: 生命週期越來越短 能夠撐久的真的不多 04/17 13:31
→ hms5232: 水桶太久通常只是多桶的 所以才會賦予退文權限 用這個來 04/17 13:32
→ hms5232: 有效遏止 04/17 13:32
推 spooky221: 原來如此~ 04/17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