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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512040382-1.aspx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4日電)今天是中共中央公布反腐倡廉的「八項規定」3週年,計 有超過10萬起違規。但學者表示,建立財產申報制度在內的監督機制,才是反腐根本。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會議中確定了有關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 項規定,包括精簡會議活動、規範出訪活動排場、厲行節約並嚴格執行工作待遇的規定, 甚至除了中央統一安排外,個人不可發賀電或題字等。 新華社報導,大陸這3年來違反這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0萬4934起,有13萬8867人受到處理 ,5萬5289人受到中共黨紀處分。 這3年來,中共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被立案審查並判刑,山西被揭露集體貪腐的「塌方式 腐敗」,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巡視組揭發國企腐敗,軍隊反腐也導致40多名「軍老虎」落 馬。中新網並整理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的相關談話,表示對腐敗零容忍和嚴懲的態度。 反腐成果看似「豐碩」,不過,政治大學大陸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王文杰稍早前接受中央社 記者訪問時表示,大陸無論是11月剛實施的刑法修正案或是打貪行動,法律都只是最後的 防線,重點是必須有完善的監督預防機制,比方實行公務人員財產申報的陽光法案。 此外,王文杰表示,民主國家的貪腐多是個案,大陸的集團腐敗現象也反映出人事遴選與 派任制度的問題。 王文杰說,反貪在中國大陸是「最廉價的政治動作」,因為隨處都是貪。貪腐的原因主要 是改革開放後,高度工業化和城市化,大量資金的流動造就更多貪腐機會,加上行政機關 的行政裁量權過大,導致賄賂盛行。 他認為,當前大陸推動城鎮化,涉及土地及更多資金投入,也可能助燃貪腐,值得觀察。 1041204 (中央社 2015/12/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57.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49247347.A.65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