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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331/828874/ 民進黨提出「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明天將開黨團會議討論,希 望能下周能送議事處。草案完整版本今天曝光,根據條文內容,立法院對於協議草案之審 定,應於90日內完成,對協議本文之審查,應於30日內完成,但經決議可以展延10日,協 議草案與協議本文之審查若逾期未完成,視為同意,此條文被譏為「張慶忠條款」。且過 去民進黨曾主張,兩岸協議最終要經公民複決,新版本也已刪除。 民進黨團在2014年1月曾提出「台灣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新版則改稱「 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但內文未特別定義什麼是「兩岸」,僅在第1條說,「本條例 未規定者,適用《台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規規定」。 新版的草案規定,兩岸簽署協議前、中、後三階段則都有應遵守的程序,簽署前陸委會應 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報告內容包括在談判前要提出談判計畫,談判中要說明 正式談判進展,談判後要說明預期效益、國家安全影響與其因應措施。 而為落實資訊公開、人民參與,陸委會在談判前要先蒐集輿情反應、掌握利害人關係需求 ,談判中要持續聽取各界意見,談判後要持續掌握利害關係人受協議施行的影響情形,並 向立院報告。不過2014年的版本,向立院報告的最高層級閣員是行政院院長,新版則降為 陸委會主委。 此外,立法院對於協議草案之審定,應於90日內完成,對協議本文之審查,應於30日內完 成,但經決議可以展延10日,協議草案與協議本文之審查若逾期未完成,視為同意。協議 經立法院審議若未通過,陸委會應通知對方,「視需要作後續處理」。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質疑該條文是「張慶忠條款」,因為前立委張慶忠就是據此讓 服貿協議通過,才引爆太陽花學運。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昨已出面解釋,此條文是 因為一定要清楚讓對方知道審議時間,非張慶忠條款。 社民黨也發布新聞稿批評,過去自動生效條款的失當,已經導致318運動,不明白民進黨 為何要挖坑給自己跳。社民黨全國委員嚴婉玲批評,自動生效條款對於民眾甚至是朝野, 都是顯而易見的「地雷區」,民進黨為何要挖坑給自己跳?相關條文應更符合民間版的精 神。 民進黨版本 立法院對於協議草案之審定,應於90日內完成,對協議本文之審查,應於30日內完成,但 經決議可以展延10日,協議草案與協議本文之審查若逾期未完成,視為同意。 國民黨版本 張慶忠表示: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 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他依此認為「服貿協議早該 生效了」 <=======因為這件事後來搞太陽花學運 所以國民兩黨版本有啥不同,有人能指點一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13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59421895.A.EF2.html
qwxr: 根不一樣 國民黨的根是中國 民進黨的是臺灣 58.196.148.5 03/31 19:33
shryuhuai: 民進黨要賣台共產黨也不收 61.231.205.191 03/31 19:41
nanlong: 內容看來是注重前期的把關工作 112.104.112.51 04/01 03:04
nanlong: 後期則大同小異-大黨方便但小黨會不爽 112.104.112.51 04/01 03:06
nanlong: 前期如果被轟斃--後期連審定都省了 112.104.112.51 04/01 03:09
nanlong: 之前就是前期出現黑箱-後期要審想自動生 112.104.112.51 04/01 03:11
nanlong: 效就被轟到爆, 還是有基本差別的。 112.104.112.51 04/01 03:11
nanlong: 看人不要只忙著看下半身 ~~ 112.104.112.51 04/01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