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uglas3737 (趙黑衣)》之銘言:
: 講公民不服從是用來補充代議民主的直接民主行動,我覺得理論上可以成立。
: 但是根據比例原則,這項行動的收益與其帶來的惡果相比不成比例。
: 易被濫用,會模糊合法非法界線。
: 隨便來個人都講自己公民不服從,嚴重挑戰法治底線。
公民不服從本來就是要挑戰法治底線,所以才要看比例原則,
你認為不成比例可能在其他個案成立,但是在太陽花的個案卻可能符合比例,
所以並沒有一定,為什麼符合比例,要看破壞的程度如何,
佔領立法院並不算嚴重的破壞,特別是立法院必須為審查服貿怠忽職守負責的狀況。
: 為什么服貿協議交付審查了3個月還沒有完成?你們似乎從來不去看這個問題。
: 為什么國民黨立委要30S審核通過?你們好像也不怎么關心。
: “反正國民黨就是要賣臺!國民黨就是壞!”我估計你們是這樣想的。
: 我聽到的說法是,民進黨違反程序故意拖延,超期不審查。國民黨沒辦法只好強行通過
: 。(這個我沒有去核實,不太清楚是否真實,你們應該清楚一點才對,如果我沒講
: 對,請告訴我到底怎么回事)
: 所以按照我了解的情況,明明是民進黨違反程序在先,最后怎么成了反國民黨了
: ?
: 還搞了什么沒有阻礙多數決效力,真是搞笑。你們的立法院還要不要啊,今天這個
: 不是多數決,難保明天那個也不是多數決。那么到底哪個才是多數決?各個都全民
: 公投好了。你們臺灣的政治能不能別這么兒戲,我看著都著急。XD
雖然太陽花學運被認為在民進黨的支持下出現,但是學運已經盡量劃清界線了,
沒有阻礙多數決是作者分析的結果,因為服貿黑箱而沒有經過實質審查是已知的事實,
基本上違反議事程序已經是個挺客觀的標準了,作者也有分析在阻礙多數決的情況下,
是不是一定不能阻卻不法,結論你可以找一找。
: 我看法是,選出的代表是民主的,那么其做的決策就是民主的。破壞這個決策的
: 都是不民主的。程序有瑕疵用程序改,既然我們是代議制民主,就要代議制到底
: 。別時不時直接民主來插一腳,那還代議個屁啊,直接每次都全民公投好了。
: 法治是民主的重要保證,法律已經定好了,違法就要承擔后果。(這個也是公民不服從
: 的內涵,違法一定要承擔后果)別搞個什么沒有違反多數決就不違法。違反了法律規定
: 就是違法,沒有違反多數決但是違反了法律還是違法。
: 這是法治的基本內涵。你們不是法治搞的很好嗎?
你試圖推導出一體適用的規則,然後套入太陽花這個個案,這是不合理的,
每個公民不服從的狀況都不同,也不是所有都會違反法律,
如果法律只成了政府限制人民的工具,那不叫法治,法律應該同時限制政府跟人民雙方,
所以才需要權衡,你只是習慣以rule by law思考太陽花學運,所以得到理所當然的結論。
你還是可以維持你的見解,這邊只是提供一個不同意見讓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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