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公民不服從本來就是要挑戰法治底線,所以才要看比例原則,
: 你認為不成比例可能在其他個案成立,但是在太陽花的個案卻可能符合比例,
: 所以並沒有一定,為什麼符合比例,要看破壞的程度如何,
: 佔領立法院並不算嚴重的破壞,特別是立法院必須為審查服貿怠忽職守負責的狀況。
你講看個案這個事情,我是認可的。所以我們總體看法沒有分歧,有分歧的地方
只是你認為占領立法院并不嚴重,而我認為很嚴重。
我認為很嚴重的原因有二:
1.立法院是你們的最高立法機構,也是臺灣代議民主的最頂層。理論上立法院代表
的是全體臺灣人民。占領立法院,侮辱的是整個臺灣的代議制民主和全體臺灣人民
。某些具體法案不合作運動也就算了,這次直接沖擊最高立法機關,而且是打著
民主的旗號踐踏民主和法治。這非常嚴重。
2.服貿程序有問題,為什么有問題,誰先違反了程序?是最后通過的國民黨嗎?
所以我認為阻卻事由并不成立。并且向你求證這個事實問題,到底是不是因為民進黨
故意拖延,才導致黑箱通過?這個事實我真的不清楚,因此向你求證。
: : 為什么服貿協議交付審查了3個月還沒有完成?你們似乎從來不去看這個問題。
: : 為什么國民黨立委要30S審核通過?你們好像也不怎么關心。
: : “反正國民黨就是要賣臺!國民黨就是壞!”我估計你們是這樣想的。
: : 我聽到的說法是,民進黨違反程序故意拖延,超期不審查。國民黨沒辦法只好強行通過
: : 。(這個我沒有去核實,不太清楚是否真實,你們應該清楚一點才對,如果我沒講
: : 對,請告訴我到底怎么回事)
: : 所以按照我了解的情況,明明是民進黨違反程序在先,最后怎么成了反國民黨了
: : ?
: : 還搞了什么沒有阻礙多數決效力,真是搞笑。你們的立法院還要不要啊,今天這個
: : 不是多數決,難保明天那個也不是多數決。那么到底哪個才是多數決?各個都全民
: : 公投好了。你們臺灣的政治能不能別這么兒戲,我看著都著急。XD
: 雖然太陽花學運被認為在民進黨的支持下出現,但是學運已經盡量劃清界線了,
: 沒有阻礙多數決是作者分析的結果,因為服貿黑箱而沒有經過實質審查是已知的事實,
: 基本上違反議事程序已經是個挺客觀的標準了,作者也有分析在阻礙多數決的情況下,
: 是不是一定不能阻卻不法,結論你可以找一找。
我看了下,主要是說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 : 我看法是,選出的代表是民主的,那么其做的決策就是民主的。破壞這個決策的
: : 都是不民主的。程序有瑕疵用程序改,既然我們是代議制民主,就要代議制到底
: : 。別時不時直接民主來插一腳,那還代議個屁啊,直接每次都全民公投好了。
: : 法治是民主的重要保證,法律已經定好了,違法就要承擔后果。(這個也是公民不服從
: : 的內涵,違法一定要承擔后果)別搞個什么沒有違反多數決就不違法。違反了法律規定
: : 就是違法,沒有違反多數決但是違反了法律還是違法。
: : 這是法治的基本內涵。你們不是法治搞的很好嗎?
: 你試圖推導出一體適用的規則,然後套入太陽花這個個案,這是不合理的,
: 每個公民不服從的狀況都不同,也不是所有都會違反法律,
: 如果法律只成了政府限制人民的工具,那不叫法治,法律應該同時限制政府跟人民雙方,
: 所以才需要權衡,你只是習慣以rule by law思考太陽花學運,所以得到理所當然的結論。
: 你還是可以維持你的見解,這邊只是提供一個不同意見讓大家參考。
我承認每個個案可以不同,但標準應當是一致的。這個一致的標準包含一定的個案
彈性。這樣可以避免實質不公正。可以有一定的幅度,但這個搖擺的幅度應該確定
。
法治很大程度上是一種信仰,大家都要遵守才有意義。法的運行重要的一環是守法
。這個標準也要一致,政府要遵守,人民也要遵守。不遵守的,也要按照法的程序
來規范。不能因為政府違法,所以人民也要違法去糾正。這才是rule by law的
法律工具主義思維。
我們對同一個事情的理解出現偏差,大家可以各自保留意見,講清楚自己的道理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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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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