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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開始不想回這帖子,就是因為這新聞真的太爛了 你的問題也屬于被科普的層面,我不想浪費時間和你科普。 但都這樣了,我就給你介紹一下。 ※ 引述《anawak (...)》之銘言: : 從道格拉斯先前的理論,我們得知中國不是一個法治國家。 : 中國憲法不是國家根本大法,而是由共產黨決定。 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憲法由全國人大制訂,而不是共產黨。 : 中國沒有違憲審查機制。雖然表面上是由人大解釋憲法, : 但實際上一切是共產黨說了算。 很好,“但實際上一切是共產黨說了算”這個結論是如何得出來的? 事實依據在哪里? 大陸目前并沒有建立違憲審查機制這個恐怕還是我告訴你們的吧XD 這個是事實,但無法得出你的結論。 : 當講到憲法的時候,道格拉斯還耍了如下的嘴皮: : → douglas3737: 仔細想,臺灣連憲法也沒有,因為畢竟 125.70.83.88 01/24 21:00 : → douglas3737: 主權也沒有 125.70.83.88 01/24 21:00 : 不管國際上承認台灣的國家多不多, : 台灣(中華民國)實際上就是以一個國家的形式存在著。 : 以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基本綱領,從而延伸各項法律與命令。 : 台灣的《中央法規標準法》 :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50040000000100-0930519 : 第五條 :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 第十一條 :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 : 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 好,台灣是所謂的成文憲法。而英國使用的是不成文憲法, : 沒有任何一份明確的文件可以被稱為「憲法」。 : 但實際其大部分內容還是以成文法形式出現, : 包括由議會通過的法例、法院的判例和國際公約等等。 : 英國憲法的根基是「議會至上」原則。所謂「議會至上」, : 是指法案一旦獲議會通過,便具有不可動搖的權威。 關于臺灣的問題,作為事實問題,我不和你爭論。這個也爭論不出什么。 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 關于英國不成文憲法的問題,一個事實問題,你介紹,我不反駁。 : 中國既然有一部成文憲法,但在法律案件裡不可引用,又不切實遵守。 : 因此中國稱不上法治國家。 關于不可引用 在裁判文書中,是否引用程序法?大陸的司法實踐中,一般是不的。 為什么?因為要引用,半部程序法都要引用進去,這沒有必要,也沒有意義。 憲法怎么引用?要引用,那么所有100%的案件都要引用,這有什么必要? 關于不切實遵守 官方并不承認違憲。具體的事例我們可以單開帖子討論,我這里一句話難以下一個 準確的大包圍。(即我沒辦法講到底違憲了還是沒有違憲) : 中國的憲法隨便一看就充滿了莫名其妙的條文。 : 大概因為莫名其妙,所以也不被認真看待。 : 第一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 : 主義國家。 你知道憲法是規定什么的嗎?我不清楚其他國家的憲法,但我可以很書面的回答 你,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用來規定國家的基本制度,包括國體、政體。 憲法第一條規定的就是國體,即國家性質。這一條并不莫名其妙。 美國憲法的序言部分也規定了美國的國體。 “ 我們美利堅合眾國的人民,為了組織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的 安寧,建立共同的國防,增進全民福利和確保我們自己及我們後代能安享自由帶來的 幸福,乃為美利堅合眾國制定和確立這一部憲法。” 美利堅合眾國,為聯邦。 沒學過憲法學嗎? : 誰是工人階級?誰定義?如何定義? : 工農聯盟是哪個組織?為什麼是工人階級領導,那農人階級呢? : 一切是共產黨說了算。 工人階級、農民階級的定義從列寧開始就一直有闡述,最重要標準是生產資料占有關 系,其次是在生產過程中的作用和地位,再次是分配方式。 這三個標準都可以用事實來回答。 你的后面兩個問題是歷史、政治問題。 為什么是工農聯盟?因為中國最早作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工人力量很弱小。 在這樣的農業國搞革命,要確保革命的成功,必須聯合農民的力量。這個結論是 共產黨早期革命斗爭中用血換來(即用實踐證明的),所以是工農聯盟。它不是 一個組織。 為什么是工人階級領導?用馬克思主義的話講,工人階級具有最深刻的革命性, 掌握最先進的生產方式。農民階級在革命的時候受限于其階級局限性(典型代表 是小農意識),不能夠領導中國人民完成共產主義革命,所以必須由工人階級領導 。農民階級的局限性也導致中國朝代更替而一直未產生制度飛躍。中國的資產階級 具有軟弱性,也無法領導革命。(這個也被歷史證明,中華民國未能完成新民主主義 革命)歷史決定必須由工人階級來完成。 從以上內容來講,革命的確必須由共產黨說了算。而且我們毫不隱諱的講,就是要 由代表人民的共產黨說了算。(前提是共產黨必須代表人民) : 第二條: :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 來看看人大的參選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 : 第3條 :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 : 、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法律明白規定,滿十八週歲的公民就可以參選。 : 雖然法律規定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 但是與共產黨不同理念的候選人在選舉中卻受到了當局不同程度的打壓。 這個就很搞笑了。沒選上就是當局打壓。選上了就是民主。 最煩你們這一套了。沒選上一定是當局打壓。 : 有候選者受到了當局的威脅,甚至有人受到拘禁和毆打。 : 在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選舉,中國泛藍聯盟成員作為中國國民黨精神 : 黨員獨立參選並且製作了大量「從揭露執政黨腐敗弊端到以東西德模式統一」的 : 選舉綱領,並選舉名片和文化衫挨家挨戶發放,後均遭有關機構約談勸退,其中 : ,文炎、蔡愛民、倪江峰、左曉環等拒不退出的泛藍參選人分別被不明身份人士 : 暴力毆打,軟禁在家或被開除公職,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參選被迫中止。 有關機構、不明身份人士,這種事實,我不認可。 參加人大 代表選舉,哪一級的人大代表? 新聞來源,哪里來的,誰報道的?這就叫事實? : 獨立候選人之一,新余鋼鐵公司職工魏忠平在2012年2月28日被強制帶到鐵坑鐵 : 礦,並受到多人24小時監守。他在被拘期間遭到多人毆打,導致了左耳急性中耳 : 炎、以及三根肋骨和橫突骨的骨折。他在被打後到3月17號獲釋的13天內多次要 : 求治療卻無果。當地支持獨立候選人的律師也遭到了毆打。 你不覺得很搞笑嗎?把2006年、2012年的事情拉到一起。 打了就打了,這個時候拘留有什么意義?符合常理嗎? 消息來源也沒有。 我百度了“魏忠平”這個關鍵詞,第一篇出來的就是他的律師的文章。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5b66da0101pfjf.html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5b66da0101jux1.html 按照你們的說法,這種文章早刪掉了,請問刪了嗎? 如果他被打是事實,他律師都不講,你來講。呵呵呵呵呵。符合常理嗎? 關于他律師文章的真假,我們可以另開帖子討論。 : 貴州省獨立參選人幸清賢在2011年11月1日得知﹐他已經在初選中被「淘汰」。 : 幸清賢認為初選過程不公正。例如﹐有當地民眾反映﹐參加初選提名的人都是領 : 導指定的﹐到會的每個「推薦人」都得到了20元補助費。 把2006年的選舉,2011年、2012年的事情拉到一起。沒有消息來源。這些都是問題。 只有一方的說辭,從新聞報道來講,也是不適當的。 且,“幸清賢認為初選過程不公正”。所以他沒選上就是不公正,選上了就是公正 ,是這個意思吧。只能選上,不能選不上,不然你們這個選舉就是不公正。搞笑 公不公正他說了算,你們說了算,西方說了算,行不行?反正不能當局說了算XD : 在北京,獨立參選人北京交通大學教授張映偉也宣布退出2011年的人大代表競選 : 。獨立候選人最終全部被淘汰。 不是2006年就被迫終止了嗎?XXX宣布推出選舉也是共產黨的鍋? 這什么新聞質量?幾個不同的時間段,羅列到一起,其中有什么必然關聯嗎?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在接受中國網絡電視臺的採訪時表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有經由協商後得以提名的『正式候選人』...沒有所謂的 : 『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你們這些人,對你們有利的法律就要遵守,對你們不利的法律就不遵守,真是好 法治啊。 這一段,只留一頭一尾,中間怎么闡述的刪掉,很明顯的是報導有偏頗。我來把 中間這段補全。 :“在回答有網絡稱,目前有人欲以“獨立候選人”身份參選基層人大代表、對此有何評 :論時,法工委負責人回答說,我國憲法和選舉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 :的公民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公民參選人 :大代表以及一切選舉活動,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嚴格依法按程序進行。根據 :選舉法,任何公民參選縣鄉人大代表,首先要在選區進行選民登記,由選舉委員會對 :選民進行審查和確認;其次,要依法被推薦為代表候選人,按照選舉法規定,代表候 :選人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聯合或者單獨提出,或者由各選區選民十人以上聯名提出 :;第三,代表候選人由選舉委員會匯總后交各該選區選民討論、協商,根據較多數選 :民意見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必要時可以通過預選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第 :四,由選舉委員會統一組織開展對代表候選人的介紹活動。 :基于上述規定,我國的縣鄉人大代表候選人,只有由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和選民依法 :按程序提名推薦的“代表候選人”,經討論、協商或經預選確定的“正式代表候選人 :”,沒有所謂的“獨立候選人”。“獨立候選人”沒有法律依據。” 看到了嗎?這是我國選舉法的規定,這是依法辦事。獨立候選人的確沒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法》第七章第三十一條我就不貼內容了。自己看,里面 明確提出了正式候選人的說法。 報導罔顧我國法律,只言片語剪輯成攻擊大陸的新聞,有意思嗎? 我們明明依法辦事,被攻擊,你倒好,來說我們違法。 我一看就是這種爛新聞,懶得回,你居然好意思說我無視。 行,我把法律拿出來打你臉行了吧。 這種新聞,屁股一開始就歪了。這種新聞只是攻擊,為了攻擊什么謊話都說的出來 。就像你們講64,中共殺了好多好多人,幾千上萬,還各種死法。 人家親歷者,侯德健都明確講,自己沒有看到。還呼吁不要使用謠言去攻擊敵人 ,這會造成更壞的后果。 你們為了攻擊中共,還有什么謊言是不能編撰的? 還有什么事實是不能捏造的? 隨便講一個事實,然后把法律前后割裂的引用,掐掉中間的,這什么居心? 使用謊言,真的,很無恥。 : 但中國的人大選舉法明明規定滿十八歲就可以參選。 : 也因中國不是法治國家,一切共產黨說了算。 十八歲可以參選,參選也要按程序,謝謝。 我們依法辦事,的確沒有獨立候選人。 你依據的事實有問題,你的結論是不是要改呢? : 因而中國從上到最高法院院長下到一般法律人, : 講出來的言論往往讓人覺得荒謬不可思議。 很好,這個帽子扣的很好,呵呵呵呵。 你們這些人,看文不看全,就拿著對自己有利的說,這是很無恥的 。 西方媒體一貫這樣,所以西方所謂的言論自由啊,呵呵呵。 :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竟然發文駁斥司法獨立。 : 即使是中國過往幾千年帝制時代也不會有這種言論。 司法獨立的問題我已經在另外一篇帖子講了,我不在這里贅述浪費篇幅。 : 在帝制時代,官員或許會貪贓枉法,陽奉陰違, : 皇親國戚犯法或許被干涉不追究。 : 但不會有哪個司法機關、宰相、丞相、六部尚書、軍機處、上書房的 : 官員會說那種話。 司法獨立我們有,西方制度層面的司法獨立我們沒有,我們也不要。 --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223.124.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5970415.A.0EA.html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38:05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39:57
Asomrof: 果然出現一個「司法獨立」,各自表述 75.82.27.94 02/02 01:39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40:16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45:43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47:16
Asomrof: 原來人大不在共產黨這個集合裡面啊 75.82.27.94 02/02 01:47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49:46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50:22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01:51:57
douglas3737: 司法獨立這個我可以單獨開個帖子解釋171.223.124.128 02/02 01:52
douglas3737: 算是一種介紹,制度的介紹171.223.124.128 02/02 01:52
douglas3737: 我們反對是有明確道理的171.223.124.128 02/02 01:53
Asomrof: 既然你講究實證,那為何中國不是法治國家 75.82.27.94 02/02 01:58
Asomrof: 還是說要再給你十年、二十年 75.82.27.94 02/02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