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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rkHolbach (宇智boyo)》之銘言: : ※ 引述《douglas3737 (趙黑衣)》之銘言: : : 1.你出現了兩個標準 : : 你在31700號文中發表了你認為的民主的標準,“你可以發表個人 : : 的意見,不見得大家都能接受,但只要不是故意毀謗,都不會被捉去 : : 關。還有不違反大家的意見。” : : 你現在的標準,“人民對政府發表訴求,而且用其訴求對政府糾偏這就是民主” : : 哪個是你的標準? : : 2.邏輯 : : 很好,太陽花運動可以符合你“人民對政府發表訴求,而且用其訴求對政府糾偏這就 : : 是民主”這個標準。 : : 太陽花和你們現有體制是相沖突的,兩者之間只有一個民主。 : : 太陽花反對了臺灣代議制民主,認為立法院沒有民主。所以按照你這個標準,你們 : : 臺灣現在的體制是不民主的咯? : 公民不服從可以看看梭羅的文章: : 難道公民必得將良心交給立法者,自己一分也不留?若此,則人有良心何為?我認為我們 : 首先必須是人,然後再談是不是被統治者。培養對法律的尊敬,像培養對權利的尊敬一樣 : ,是不當的。我唯一有權利要盡的義務,是任何時候都做我認為對的事。……法律從不能 : 使人的正直增加絲毫;而由於人對法律的尊敬,即使天性善良的人也日日做了不正義的代 : 理人。宣稱「在墨西哥的戰爭是錯的」、宣稱「強制執行奴隸制度是錯的」的那些人將是 : 自我矛盾的,如果他們藉由繳稅而資助了政府這些行動的話。在一個像我們擁有的共和國 : 之中,人們經常認為,對不正義之法律之最適當的回應,就是嘗試使用政治的過程來改變 : 法律,然而在此法律改變之前,遵守此法律。但是如果這法律本身很清楚地是不正義的, : 且法律制定過程並不是設計來快速消滅不正義之法律的,則此法律不值得尊重——去違反 : 這樣的法律吧。……反奴隸制度者應該完全撤回對政府的支持、並且停止繳稅,即使這表 : 示可能招致牢獄之災。如果一千個人今年拒絕繳稅,跟同意繳稅相比,前者不算是暴力與 : 血腥的手段,因為繳稅將可能使國家使用暴力、且使無辜者流血。事實上,這就是和平革 : 命(peaceable revolution)。 : 關於立法者的問題,他已經在一開始就講了,人民不應該把自己的良知通通交給立法者, : 這根本不是不民主,民主在做的事我早就告訴你了:政治控制跟政治平等。公民不服從 : 有違反嗎?沒有。民主又不是選出了立法者之後就乖乖當綿羊被管,也許中國特色的民主 : 就是這樣啦,呵呵。 : 我們的觀點是:就算民主,也還是會有政策是不公義的,那時候就可以反抗,而且通常 : 會選擇公民不服從都是無路可走才如此,該檢討的是執政者,而不是抗爭的人民。 公民不服從不具有天然優越性,請你搞懂。 其次,關于公民不服從內涵中是包含了承擔違法后果的,請不要無視。 最后,公民不服從,我和刺?討論的請去看。 : : 好好好,我裝傻,我理解能力差,不曉得你哪里講過 : : 請你現在再講一次,行不行? : : 請你把有關無關的范圍給出來啊 : : 你既然講過就再復制一遍過來啊,很難嗎? : : XD : 我們已經舉過無數的例子說明民主,結果你為了護航共黨,硬是要用一些荒謬的定義來 : 定義民主,像是:會傾聽民意,但這根本是帝制國家也會做的,你的問題是你提出的民主 : 的定義都可以在帝制國家找到,我們提出質疑,你依然故我,那請問人家怎麼會對你有 : 耐性?只要不利中共的,你就說那是西方的玩意,我們不屑,就像一個不懂數學的硬是 : 要說一加一等於五一樣,請問我要怎麼跟你這種人溝通? mstory講我說的無關。行啊,我依他,請他劃定一個有關和沒關事實的范圍。 他劃不出來。 你們就是這樣,說起來就是“我已經講過了啊”,“我都說了那么多!” 那我請你們再明確的講一次,很難嗎? 你不曉得我和mstory在講什么,就別亂插話。 如果你要代替他劃定這個范圍,我也樂見。 請你們不要每次講不過了,就說這個事實是無關的,這滿地打滾的樣子很難看。 所以你要不要先劃定一個哪些是有關哪些是無關的范圍? 等你們先把范圍劃好了我再來用你們劃的范圍打你們臉。 --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223.124.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6008056.A.7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