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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講了很多。某些朋友反復提到民主就是用來保障少數人權益的。 張為維指出西方民主體制的三個致命缺陷中有一個是:假設權利是絕對的。 在這個基礎上,我節錄一段文章,來更進一步闡述這個假設的錯誤。 西方民主的內生性矛盾在這里暴露無遺,這個矛盾就是: 人民概念的群體本位性和自由權利概念的個體本位性之間的矛盾 以下為文章內容: ------------------------------------------------------- 民主的核心是“人民統治”,英文“民主”一詞源于希臘文,本意是“由人民統治” ,林肯的著名民主語錄“人民的政府,屬于人民,為人民”(民有、民治、民享), 就凸現了這個核心。但是,在西方民主體制中,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核心理念:“保 障個人權利”。在西方民主的話語敘事中,“人民統治”和“個人權利”不僅是沒有 矛盾的,而且是相輔相成的一對概念,民主就是要保障個人權利,只有保障了個人權 利才能實現人民統治的民主。不過,從深層邏輯的角度來看,這兩個概念存在著矛盾 因為,“人民”是一個群體本位的概念,而“個人權利”則是一個個體本位的概念 。在個體本位的框架中,人民是無數個人的集合,這些個人具有各自不同的利益和意 見,不存在整體化的“人民利益”和“民意”。所謂“人民利益”其實是很多互相沖 突的利益,所謂“民意”則是無數互相對立的意見。 民主理論為了解決“人民統治”中個人意見沖突的問題,使用了“大多數”來代表“ 人民”,大多數人的意見就是人民的意見。不過,如何定義“大多數”又產生了新問 題。若把“大多數”定義為“絕對多數”,那么“大多數”就應該是大于50%。當只有 兩種意見A和B的時候,雖然有可能出現A和B各為50%,但只要稍有差異,還是可以確定 微弱的“絕對多數”。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不同的意見往往不止兩種,如果有三種 意見A、B、C,就很可能不存在“絕對多數”,沒有一種意見可以達到50%以上。此時 可以作出的妥協是把“絕對多數”改為“相對多數”,把A、B、C中人數最多的意見定 義成人民的意見。譬如A是33%,B是33%,C是34%,那么C就是“相對多數”,就代表了 “人民”。如此的結果出現了悖論,“相對多數代表人民”導致出“絕對少數代表人 民”,因為34%的人支持C意見,而66%的人不支持C意見,34%的“相對多數”本身是“ 絕對少數”,民主制中的人民竟然演變成“絕對少數”。 關于民主制度中的“大多數”問題,歷史上已有許多學者對此進行過研究,譬如,早 在羅馬時代的小普林尼[1]就已經注意到與此相關的問題;文藝復興時期的德意志神學 家尼古拉斯[2]在思考神圣羅馬帝國的帝位投票時對有關多數的選舉方法進行了很多研 究,并覺察到其中的悖論;到了18世紀,波達計數法[3]和孔多塞悖論[4]研究檢驗了 很多投票方法,系統地指出了民主選舉導致的“非多數”悖論。在20世紀下半葉,美 國經濟學家阿羅[5]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更為嚴格的推理研究,證明了“不可能定理”, 指出不可能存在一種選舉機制,可以通過多數票規則而使個人的偏好意見總合為社會 的偏好意見,也就是說,不可能使個體本位的不同意見總合為群體本位的人民意見。 雖然有這么多的學者進行了嚴格的探討,并得出了理性的結論,但西方民主制卻沒有 對“人民統治”和“個人權利”的概念矛盾作出認真的理性處理。根據理性的邏輯, 如果民主制要堅持“個人權利”,就應該修正“人民統治”,應該改用一個個體本位 的概念來描述“民主”的統治形式;如果民主制要保留“人民統治”,就應該修正“ 個人權利”,應該從群體本位的角度來考慮群體中成員的非個體本位的權利問題,來 理性地尋求群體本位的人民利益。 但是,西方民主制并沒有表現出認真理性的態度,而是蒙混理性地把“個人權利”和 “人民統治”強行焊接起來。這種焊接術可以給民主制帶來一些好處,可以使民主制 在政治語境中“占領道德制高點”,可以使人產生自信的優越幻覺。不過,在政治實 踐中,卻會引發很多問題。如果“人民統治”就是“保障個人權利”,每個人都可以 認為自己是人民,自己的利益就是“人民利益”,自己的意見就是“民意”。但是個 人是無數的,人民只有一個,把異質個體的集合視為同質的單體,是會加深異質個體 之間的對立,因為個體會把自己視為同質單體的代表,而將其它異質的人視為“非人 民”,個體之間的異質差異,就會被視為“人民”與“非人民”之間的對立。 這種對立可以在許多民主制國家的政治實踐中看到,埃及支持穆斯林兄弟會的人和反 對他們的人都自稱人民,以人民的名義來攻擊對方,來游行、抗議、政變;泰國的紅 衫軍和黃衫軍也都自稱人民,以人民的名義來打壓對方,來妨礙整體的社會生活和經 濟活動……無論是在烏克蘭,還是在美國,都可以看到以人民的名義來進行的反對他 人意見的各種各樣活動,輕則造成政府停擺,重則引發嚴重動亂。 由于“個人權利”和“人民統治”的非理性焊接,由于混淆“個人意愿”和“人民意 愿”的邏輯誤導,社會中的個人分歧很容易被渲染而演變成“人民”和“非人民”的 對立沖突,導致政府停擺、經濟受損、街頭暴力、流血傷亡等等惡劣的社會后果。這 些后果不僅會損害群體本位的“人民利益”,也會使社會中大量的個體本位的“個人 利益”受到傷害。 --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223.124.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6013282.A.167.html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32:39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33:02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34:03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34:36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35:45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40:31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40:53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42:00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3:43:38
zball: ...不論哪個政治體系 施政都不可能滿足全體 61.219.10.217 02/02 13:48
zball: 中個體的權益 民主政治要保障的是 保障全體 61.219.10.217 02/02 13:49
zball: 都有同等發表意見跟知的權利 不受其他團體 61.219.10.217 02/02 13:50
zball: 侵犯 這才是跟專制體系無法滿足的 61.219.10.217 02/02 13:51
你自己的話都是矛盾的。 你先講任何體制施政都不可能滿足全體中個體的權益 你又講民主體制保障全體都有同等發表意見跟知的權利,不受侵犯 你民主體制要保障全體人發表意見的權利 而你也講所有體制都無法保障全體里面的個體權利 民主體制是不是所有體制中的一個? 發表意見的權利是不是個體權利中的一個? 你就像文章講的一樣,強行焊接 你立論自相矛盾,后面的闡述也不過講的是一些政治正確的空話 這樣的邏輯無法反駁這篇文章,也不能說服我
zball: 另外 不要那麼直接就把 街頭抗爭=街頭暴力= 61.219.10.217 02/02 13:53
zball: 妨礙政府施政=損害個人權益 畫上等號 許多 61.219.10.217 02/02 13:53
zball: 抗爭往往是政府漠視多數民意甚至時違反民主 61.219.10.217 02/02 13:54
zball: 程序所造成的民眾不服從 其抗爭絕不是違法 61.219.10.217 02/02 13:55
zball: 或是不歸循民主程序這麼簡單一句話就帶過 61.219.10.217 02/02 13:56
zball: 很多時後恰恰是為了守護民主保障多數權益所 61.219.10.217 02/02 13:57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01:44
zball: 帶來的民主行為 如果抗爭在民主是不允許的 61.219.10.217 02/02 13:58
zball: 那麼如工會 基本工資 種族歧視 兩性平等等 61.219.10.217 02/02 13:58
zball: 等各種熟知的基本權益進展絕不會像現在一樣 61.219.10.217 02/02 13:59
zball: 這在你所擁戴的民主集中制跟專制才是罩門所 61.219.10.217 02/02 14:00
zball: 在 若政府侵犯大多數人權益 毫無手段可以表 61.219.10.217 02/02 14:01
zball: 達跟制衡 任憑你所謂的精英政府宰割 61.219.10.217 02/02 14:02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04:11
zball: ....是你在玩文字遊戲吧 少數個體權益不受 61.219.10.217 02/02 14:03
zball: 滿足跟知道和表達權利有沒有保障是兩件事啊 61.219.10.217 02/02 14:04
zball: 個體知道跟表達權益是要受保障的 跟個體所 61.219.10.217 02/02 14:05
要不你再捋一捋邏輯?關鍵在于全體。 全體利益受保障。 全體都要有知道和表達的權利。 你說全體利益不能受保障 又講全體知道和表達的權利受保障。 這不是自相矛盾是什么? 全體知道和表達的權利包含在全體利益之中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06:57
zball: 有要求等要能滿足根本不一樣! 不要意圖混淆 61.219.10.217 02/02 14:06
zball: 最好笑的是 難道專制體系就能滿足所有人要 61.219.10.217 02/02 14:06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08:54
zball: 求?? 那你拿這一點來鞭民主體制不是更奇怪 61.219.10.217 02/02 14:07
douglas3737: 你沒必要扯遠了,這個邏輯先講通再說171.223.124.128 02/02 14:09
zball: 保障全體的表達和知的權利 才是民主要追求 61.219.10.217 02/02 14:10
zball: 你口中的民主集中制能夠滿足所有人需求? 不 61.219.10.217 02/02 14:11
zball: 允許反對者表達意見不代表滿足他們了好嗎? 61.219.10.217 02/02 14:11
douglas3737: 先把你自己的邏輯捋順再攻擊我行不?171.223.124.128 02/02 14:12
douglas3737: 不是不讓你攻擊我,你能先捋順自己嗎171.223.124.128 02/02 14:12
zball: 玩弄文字遊戲去攻擊民主很好玩??? 61.219.10.217 02/02 14:12
zball: 是你自己要用自己理解的方式去攻擊的 別人 61.219.10.217 02/02 14:13
我不玩文字游戲的。你可以再講一遍你的話,把你的意思表達清楚。 看看到底是不是你邏輯有錯誤,理論有矛盾。或者是我對你的話理解錯誤了。 ...不論哪個政治體系 施政都不可能滿足全體中個體的權益 民主政治要保障的 是 保障全體都有同等發表意見跟知的權利 不受其他團體侵犯 你的原話,你是否需要再重新表述一下? 我不玩文字游戲。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17:21
zball: 針對你的問題跟疑問回了一大堆都不看 琢磨 61.219.10.217 02/02 14:14
zball: 在這種文字遊戲很好玩??? 法律人的素質咧? 61.219.10.217 02/02 14:14
douglas3737: 我指出你的邏輯錯誤,就是玩文字游戲171.223.124.128 02/02 14:18
douglas3737: 我服氣的,233333171.223.124.128 02/02 14:18
zball: ...這算什麼邏輯錯誤??? 就跟你說"全體的權 61.219.10.217 02/02 14:24
你的自相矛盾在于: 先講所有人的權利不可能都得到保障(不論哪個政治體系 施政都不可能滿足全體中個體 的權益 ) 后講所有人的權利可以都得到保障(民主政治要保障的是保障全體都有同等發表意見跟 知的權利) 先說不可以,又說可以,這就矛盾了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26:09
zball: 益要求被滿足" 跟"全體知跟表達的權益被滿 61.219.10.217 02/02 14:24
zball: 足" 根本就兩件事 你硬要在上文字玩遊戲?? 61.219.10.217 02/02 14:25
zball: 我現在理解為啥來這好幾禮拜感覺討論都在鬼 61.219.10.217 02/02 14:25
zball: 打牆 你只想在文字上挑毛病 而不在理論上說 61.219.10.217 02/02 14:26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27:22
zball: 服別人 我是覺得這裡閒人也不少 這樣玩不會 61.219.10.217 02/02 14:27
douglas3737: 你看下我歸納你的對不對,行嗎?171.223.124.128 02/02 14:27
zball: 讓對岸辯護共產體制的言論覺得有啥高明的 61.219.10.217 02/02 14:28
douglas3737: 我不挑文字毛病,你可以重新表述171.223.124.128 02/02 14:28
zball: 罷了 讓其他人看看就行了 看他們覺得的是理 61.219.10.217 02/02 14:29
zball: 論有矛盾 還是純粹在文字上找碴 講再多沒用 61.219.10.217 02/02 14:31
Luke2000: 我完全看得懂zball說的,也不認為其中有 218.166.80.111 02/02 14:32
Luke2000: 問題存在。XD 218.166.80.111 02/02 14:33
所以是我歸納錯了,是嗎?他沒有自相矛盾,是嗎? 我一定打開的方式不太對。XD 歡迎指出我哪里歸納錯了。 ※ 編輯: douglas3737 (171.223.124.128), 02/02/2017 14:37:37
Luke2000: 川普簽署的移民令不就是一個現成的例子? 218.166.80.111 02/02 14:55
Luke2000: 移民令一簽,有人額手稱慶,但也有人反 218.166.80.111 02/02 14:56
Luke2000: 對。於是有人糾眾上街頭抗議。舊金山檢 218.166.80.111 02/02 14:56
Luke2000: 察官也逕向聯邦法院起訴川普違憲。XD 218.166.80.111 02/02 14:57
Luke2000: 重點是所有這些動作在體制內都是合法的 218.166.80.111 02/02 14:59
Luke2000: ,除非有人訴之暴力。XD 218.166.80.111 02/02 14:59
Luke2000: 在民主國家,類似政策的正反雙方的攻防 218.166.80.111 02/02 15:06
Luke2000: 本來就是家常便飯,通常也會對政策本身 218.166.80.111 02/02 15:07
Luke2000: 形成更廣泛且深入的討論,甚至影響了未 218.166.80.111 02/02 15:08
Luke2000: 來立法與施政,本來就屬社會良性互動的 218.166.80.111 02/02 15:09
Luke2000: 一種。 218.166.80.111 02/02 15:09
Luke2000: 即使有時候會出現比較火爆的場合。XD 218.166.80.111 02/02 15:09
svin: 這篇文章只看到在民主中投票是取得權力的方 50.152.176.115 02/02 17:01
svin: 式,卻沒理解到民主是制約權力的方式,只取 50.152.176.115 02/02 17:01
svin: 自己看的懂的部份,套用進一些自己的想像就 50.152.176.115 02/02 17:01
svin: 成了一篇似是而非的文章。 50.152.176.115 02/02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