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uglas3737 (趙黑衣)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討論] 中國特色司法獨立
時間Mon Feb 6 17:27:41 2017
※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 英國的議會至上主義,與中國的人大至上主義一樣,都面對立法權不受司法權審查困境,
: 但是英國法官設法迴避這個禁令,制衡行政權和立法權,實現司法獨立。這是英國法官的
: 道德勇氣,但是中國法官甘於做體制的奴隸,在道德上墮落到難以形容的程度。洋洋自得
: 說要堅持共產黨的領導,向西方司法獨立亮劍,一點都不令人意外。
道德上的墮落?你這樣的指責讓我驚愕。
這種指責是沒有道理的。我客氣一點講,道德是用來要求自己的,不是用來要求
別人的。道德上的墮落?對不起,那是你的道德,不是中國法官的。
實際上,強制以西方的標準要求自己,永遠跟在西方人的屁股后面,不可有半分
的逾越與改變,并以此為自己的道德高點,甘于做西方人理論的奴隸,全然不顧
自己的主張符不符合實際。我認為這才是一個人道德的墮落。關鍵是這樣的墮落
還不令人自知,我只能講,可悲,可嘆。
這叫什么呢?用康德的話講,叫做“自我招致的不成熟”,表現在輕信霸權制造的那
些光環,從而放棄了“運用理智的決心與勇氣”。
然后我再來對你的看法做一些回應。你引用的那篇文章很好,我認真看了,你引用
的一段沒什么問題,但我認為你的解釋有問題。
首先,我可以再強調一下大陸和英國的不同。英國的議會曾經具有司法權,但中國
的人大從始至終是沒有司法權的。所以英國推出其違憲審查制度,最早也是由上議院
推行的。客觀講,這是議會自己和自己打架。(當然,權屬上看的確可以講成司法權
和立法權的沖突,但這依然是政出一門)此外,英國是普通法國家,法官具有造法
的權力。而中國的法官是不具有造法的權力的。另,英國憲法是不成文法,大陸
是成文法。我們是剛性憲法,英國是柔性憲法。大陸對憲法的解釋已經限定的很死
了,這點和英國也有很大的不同。
其次,英國發展出違憲審查不是靠法官的道德與良知,你這個看法太過膚淺了。
你引用的文章的最后,作者給出的英國違憲審查制度發展的原因是“新的政治氣候下
對司法功能的重新認識”,這里面還有一些法治傳統、法律共同體集體掛念發展
(這一點我不認可,法律職業共同體這個概念蘇力撰文有明確的批判)。實際上,
在我看來英國不斷突破議會立法限制發展違憲審查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這個
原因不太能上臺面,但有很強的說服力。那就是英國是司法力量始終意圖成為主權
權力的一部分。通俗講,法官想要更大的權力,直至國家主權。(美國的司法權
就有此屬性)但是在大陸,這是一定一定不可能的。國家主權力量只能歸于人民
。這一點沒有商量。
再次,文章很強調的“英國背景”沒有引起你的重視。文章最后結論部分,也很
明確的講到英國制度的花根植于英國土壤中。你以此來要求中國,并作為指責中國
司法的依據,是站不住腳的。比如英國的違憲審查還有包括依《歐洲人權公約》
進行審查的內容部分,以及接受歐盟法院和歐洲人權法院等"超國家機構"的審查
的情況。這些在大陸是沒有的,所以這篇文章很“英國”。
最后,觀點的根本分歧。這篇文章本意是建設性的,而你的看法是對抗性的。這篇文章
講英國的情況可以給我們以許多借鑒,這很好。我們可以吸收別人的長處,結合
自己的實際情況彌補短處,而不是要去推翻這個制度。現在來看,對制度的小修小補
,比推翻它重建,更具有實踐意義。(這對你們的制度也一樣有效,你們制度有問題
,不也指望這小修小補,而不是去推翻它嗎?為什么看到我們制度有問題,你們
就要我們不修了直接推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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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部分之外,我再重申一下我的核心看法和標準。
我們看問題,一定要從實際出發,不可以教條的去認識這個世界。此為一。
我們看問題,一定要有更大的視野,敢于從中國的視角看,而不是只當西方人的
跟屁蟲。此為二。
關于到底是適應西方標準還是打破西方標準,可以推薦這篇文章給你,也是講中國
司法的。算是禮尚往來了。
http://www.guancha.cn/ZhangYongLe/2017_02_06_392750_1.shtml
PS:順便一提蘇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這本書,如果你沒看過,看一下,包
你耳目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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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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