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hnny3: 如果他是律師 我為他的客戶感到同情125.224.237.207 02/18 14:09
※ 編輯: anawak (111.249.115.151), 02/20/2017 00:32:28
※ 引述《douglas3737 (趙黑衣)》之銘言:
: 關于選舉的問題,我最早就講了,我找到的那篇微博內容,真實性我們可以拉出來
: 一點一點討論。
你最早就講了,對,幾句莫名其妙的"問題",然後就閃避不回了。
然後仍然去掉其它部份,包括判決書。
: 我并不認為那篇微博上講的內容就一定是真。
: 其次,按照你們一貫的觀點,這樣的內容早就在大陸被刪掉了,那么請問這算不算
: 用事實打臉你們?這種文章并沒有被刪掉。
刪不刪都是共產黨說了算。一收一放嘛,既要大力控制又不能過激,
兵法所謂:「圍城必闕一角,宜使守兵出走」新奇嗎?
除非你跟大家證明所有的文章都不會被刪。
判決書裡面,連上網貼文章、接受採訪都能被列為尋釁滋事罪。
: 我為什么說2006年和2012年是拉到一起來講的。
: 你引用的文章先說,在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選舉,中國泛藍聯盟成員作為
: 中國國民黨精神黨員獨立參選,后面又講,獨立候選人之一,新余鋼鐵
: 公司職工魏忠平在2012年2月28日……。
: 先說獨立參選,又講某某某是獨立候選人之一。所以我才說這個是拉到一起講的
: 。
年份跟人物都有講。那是維基百科的條目,
該條目名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獨立候選人,
所以該篇的主軸就是獨立候選人,講述多名獨立候選人分別在何時遭受何種待遇。
繼續扯這個是要證明你的閱讀能力有問題?
: 關于被打斷三根肋骨。
: 我為什么講其律師不說?
: 因為那篇微博的原話是,其訴訟不被受理,自己被人打傷了(2012年被打斷三根
: 肋骨)報警沒有人管
所以就是有說。
: 而你給出的版本中還包含了非法拘禁(被關在礦坑)。
: 你的這個版本側重點是在被非法拘禁,這是非常嚴重的情節。而我找的那篇微博
: 側重點沒有非法拘禁,甚至連三根肋骨也只是順帶在括號里面講一句。
所以就是有說。不是嗎?
照此看來,你的述事能力比起維基百科那一段更差了?
事後找話轉彎,轉到所謂側重點如何如何。
別忘記你講的原話是"律師沒有說"。但事實上有。
照你的側重點說,你給的連結是在判決出來後,律師在反擊判決結果。
那側重點放在判決內容,有問題嗎?
文章裡面也提到:
短期内非法拘禁,限制两人的人身自由
對於非法拘禁也是有說。
你對於自己給出的文章一再扭曲忽視文章裡的內容。
: 按道理來說,這么嚴重、這么重要的情節不可能被其律師所忽略。
: 因為被拘禁后打斷這個性質完全不同,而且限制人身自由不準出去參加選舉,這就
: 更嚴重了。其律師沒道理不講。
: 所以我對你給出的那篇事實保持高度懷疑。
: 以上僅是我針對我找到的博客內容與你最早引用內容進行對比而言的。
就這樣?還有其它內容不敢回了,都被你刪光了?
你不是法律人?無法為判決書內容辨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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