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rkHolbach (宇智boyo)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GFW的法律依據
時間Sun Feb 26 19:10:28 2017
※ 引述《douglas3737 (趙黑衣)》之銘言:
: ※ 引述《Vett (Vett)》之銘言:
: : 言論自由的關鍵在在政府對個人 不是論壇對個人
: : 論壇本身沒有言論自由的問題
: 可笑,什么樣的行為被界定為妨礙言論自由?
: 都是禁止發聲,政府不可以,論壇就可以了?
: 所以這個也折射出另一個深層次的問題
: 國家權力限制言論自由的行為,就被批評為限制言論自由
: 而資本權力限制言論自由的行為,卻被看作言論自由的表現
: 這種言論自由觀何其虛偽
我發現你真的很愛胡亂想像自由民主社會對言論自由的討論。
究竟是誰告訴你討論言論自由沒有討論到資本權力對言論自由的限制?之前旺旺集團
為什麼會被盯上?就是擔心他們旗下媒體過多,壟斷整個新聞言論的市場。
最近在紐約時報的社論才在講到,因為網路假新聞越來越多,所以fb打算審查新聞,
但是這會造成fb這種媒體的權力過大,而那篇社論就在擔心這個。很諷刺的是,中國
反而用假新聞過多當成審查的理由,然後人民還很欣然的接受,真是呵呵。
你對ptt的言論自由熱衷到這種地步,真是讓我感動,希望你能花關心ptt十分之一的
力氣去關心言論自由環境嚴峻的多的中國,而不是在那邊玩那種:「你們也不好」的
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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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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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uglas3737: 無意比爛,只是統一標準,雙方都正視 125.70.80.207 02/26 19:15
→ douglas3737: 自己。 125.70.80.207 02/26 19:15
統一標準?你甚麼時候有別人標準不一的錯覺?人家討論這種問題討論到爛了。
你那麼愛拿別人說嘴,何不乾脆說:全世界政府都有殺人放火,所以殺人放火有啥不對。
※ 編輯: DarkHolbach (59.115.12.24), 02/26/2017 19: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