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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要講一下第三點 文章的內容是對憲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歪曲。 憲法白紙黑字寫明,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這如何能解釋為“這一 憲法條款對中共黨委、政法委對法院的干涉刻意不加排除”? 中共就是一個社會團體。中共是執政黨,但是本質系社會團體。 該條明確了中共也不能干涉審判。 此外,司法改革過程中,專門出臺對各級黨委領導打招呼、干預案件的記錄制度。高 層明確司法屬于國家事權,首先反對地方干涉。其次,反對黨的干部去干涉。 -- 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1.214.227.2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8467153.A.1D4.html
prudence: 本世紀最大的笑話 中國有憲法 XD 114.46.231.53 03/03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