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195f1a (b195f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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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佔領華爾街律師禁止源引憲法言論自由條款
時間Mon May 1 08:45:44 2017
觀察者網:佔領華爾街抗議者面臨13年監禁 律師被禁止援引憲法言論自由條款
美國新聞網站《赫芬頓郵報》報導,去年“佔領華爾街”運動期間,40歲的美國人傑夫·
奧爾森在人行道上用水性筆塗寫了反大銀行的標語,他現在因此面臨13年監禁。華盛頓州
法院已經拒絕了其律師援引美國憲法關於自由言論的條款進行辯護的要求。
華盛頓州立法院裁定不准以“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言論自由的條款來辯護
華盛頓州法院裁定律師不准以“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來辯護
《聖地牙哥讀者》在本週二報導稱,一名法官禁止奧爾森的律師“在審判中提及憲法第一
修正案、自由言論、出版自由以及公開論壇、表達行為、政治言論(用以免責)”。奧爾
森必須面對13起破壞公物的指控。
除了監禁之外,奧爾森還可能被判處高達13000美元的罰款。他的“罪行”是用可擦洗的
兒童玩具水性筆在聖地牙哥、加利福尼亞的美國銀行分行門口塗寫反大銀行標語。這家銀
行在2008-2009年間接受了美國政府450億美元的無息貸款以確保其償付能力,當時,該行
壞賬狀況正每況愈下。
“本州的破壞公物條例與憲法第一修正案無關。”據當地報紙稱,這是法官在週二的聽證
會上拒絕律師用言論自由辯護要求的理由。
這位主持法官從聖地牙哥當地的社區輔助檢察機構那裡獲准同意,禁止奧爾森的律師在聽
證上援引憲法第一修正案進行辯護。
離開法庭時,奧爾森表示對此難以置信。“我的天哪!”他說,“我不敢相信這真的發生
了。”
其律師同樣在離開法庭後表達了自己的驚訝:“這是前所未聞的,一個美國法庭竟然禁止
引用憲法第一修正案。”
奧爾森被捕前的工作是美國華盛頓州一名參議員的助手,據稱他之所以被判重刑實際是因
鼓動“佔領華爾街”運動,導致該運動快速擴大。
這一案件可能要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
奧爾森自稱,他在2012年抗議期間偶然看到一盒彩色筆,於是萌生了用塗寫標語的方式來
抗議的想法。
“我當時認為這是一種和平的方式,能夠留下我的抗議資訊。比舉著抗議標語好得多。"
他說。
在此後的6個月中,奧爾森每週多次前往美國銀行分行,他塗寫的標語包括“阻止大銀行
”“阻止大銀行枯萎.com”等。
奧爾森在接受當地電視臺採訪時說,美國銀行在法庭上稱說他們清洗這些標語花費了6000
美元。
奧爾森已經提起上訴,下週三將會開始這一案件的聽證會。
來源:
http://www.guancha.cn/america/2013_06_27_1540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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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nlong: 起訴跟判決有分清楚? 美國人有支持這位 112.104.81.59 05/01 11:18
→ nanlong: 法官特殊想法? 美國律師或百姓不能抗議? 112.104.81.59 05/01 11:19
→ nanlong: 估計幾審下來大多變小事。 不過這也說明 112.104.81.59 05/01 11:20
→ nanlong: 奇怪或是恐龍法官台灣跟美國都有 哈。 112.104.81.59 05/01 11:20
推 mstory: 我覺的大家該看清楚一點,這個美國人是因 1.34.121.235 05/01 11:21
→ mstory: 為亂塗鴨被起訴,不是因為發表言論而被起 1.34.121.235 05/01 11:21
→ mstory: 訴,我相信塗鴨絕對不會是民主自由的行為 1.34.121.235 05/01 11:21
→ nanlong: 嗯我是就審判時的想法來說的,律師引用 112.104.81.59 05/01 11:23
→ nanlong: 法條不被法官接受有時會發生,自由心證問 112.104.81.59 05/01 11:24
→ nanlong: 題,言論自由也是有其適用範圍。 112.104.81.59 05/01 11:25
噓 kolod546: 你確定13年不是假新聞? 111.240.56.34 05/01 18:26
→ b195f1a: 你可以去查美國赫芬頓郵報啊! 61.228.9.140 05/01 21:53
→ kolod546: 所以你不敢保護這新聞內容沒亂編? 111.240.61.113 05/01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