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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195f1a (b195f1a)》之銘言: : ※ 引述《b195f1a (b195f1a)》之銘言: : 看起來大部分人沒聽懂,講的更簡單點。 : 按照盧梭的契約論, : 老闆跟員工地位是相等的, : 因為是契約關係。 : 而按照馬克思主義來看, : 兩邊是不平等的, : 因為老闆發薪水, : 員工要聽老闆的話。 : 法律訂立盧梭說是約定俗成, : 馬克思則說法律是國家機器的一環, : 用來鎮壓百姓,維持統治階級的利益。 : 你們想想如果沒有法律或者各種國家機構, : 像是警察、軍隊、法院、監獄 : 老闆克扣員工薪水, : 員工找把老闆打死了, : 網路上哪來什麼一堆慣老闆? : 一些可惡的老闆沒被員工打死, : 主要原因就是怕被抓去關啊! 本篇標題叫憲法的言論自由 所以員工不敢打死慣老闆,怕被關 跟言論自由有什麼關系啊? 憲法的位階是在講國家與人民的關系 憲法的目的就是要規範國家統治人民的權限 員工與老闆之間的關系是民法、勞動法、刑法等相關的東西 這並不是憲法會去特別觀注的地方 憲法講的是統治整個國家的大原則 一直拿著人民之間的關系在那裏扯憲法的言論自由 真是有夠好笑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21.2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97308052.A.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