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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rudence (無事一身輕)》之銘言: : ※ 引述《fordmvp (無名氏)》之銘言: : : 我可沒說p兄就是對的。 : : 這些事件的最源頭是 : : [新聞] 2018最快樂國家 芬蘭擠下挪威 台灣高居東 : : 這篇文中p兄在文章最底下PO : :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365583 : : 不錯耶~XD : : 中國只要再超前60個名次就能贏過台灣了 XDD : : 等中國看到台灣的車尾燈之後再來談統一吧.. : : 所以他明顯是在嗆中國,結果s兄可能會錯意還是怎樣 : : 硬拿「新加坡」嗆人,這真的很怪。 今天已經不是愚人節了,所以就不開玩笑了~XD 回這個系列文是最後一篇~ 之後如果沒有必要澄清的事情我就不會再回這個主題了. 為了跟兩岸版無關的事情~而讓大家傷眼先跟大家說抱歉. 這篇最後的部分是給尊貴不凡且非台灣&中國人看的(那部分台灣 中國人可以不看) 自己曾身為試閱版主的身分,我當然很清楚版規限制甚麼話題可以說. 新加坡的話題一直沒有板規嚴令禁止, 同時精華區內也是有收錄關於新加坡的相關文章. 我的立場也在推文中說的很清楚了.如果要禁新加坡的相關文章也行, 這個部分大家可以請願要求版主開投票,並設定相關的限制. 或是直接禁止,讓要討論的人去IA版討論~我都不在意. 其次是我之前一直聲明過的,我個人發言的一直都很直接 很硬 就事論事. 但是我文章不搞文字遊戲 不人身攻擊 不挑釁. 如果你以為我在挑釁的拜託你搞清楚狀況. 挑釁在正式辯論是沒啥用的, 挑釁不過是利用的對方情節(弱點)的弱點設局,削弱其優勢和自尊~再使其自亂陣腳. 這種小步數其實看穿了就沒啥用, 只要能保持冷靜~看清楚對方專攻的弱點(情節)為何? 實事用事只用事實論述.利用對方挑釁的言行矛盾來應對. 挑釁者的立場就會自我崩壞. 還有,我基本上遇到人身攻擊文跟情緒文&性版文就不會理了. 因為這八成牽扯到對方的價值觀跟中心思想被辯駁. 回無可回的情況下,只好回你人身攻擊以保持自己的自尊. 這樣下去的溝通討論下是浪費時間且毫無意義的, 當然以辯論來說~恭喜你得分啦 XD(只能使用人身攻擊回應就表示你辭窮了,扣分 XDD 因為這裡是兩岸版,所以我還是加減講一點兩岸版的事情,免得離題太多了 噓 qwxr: 我看本版解散算了 沒什麼卵用 其實您會覺得沒用的理由在哪?不知道您自己有沒有意識問題所在? 很簡單,因為身為兩岸版的重要因素之一的中國人變弱了... 不,與其說變弱,不如說...各位沒有改變. 自己從參與太陽花 洪仲丘 反年金 反勞基法修惡 離開民進黨 支持婚姻平權 參加UBI 支持大麻除罪化 參與工會 參與勞工行動 我不斷用行動參與證明自己的價值,也在行動中體驗跟學習. 也會花時間研習政治學跟相關的理論 (有事沒事跟教授互罵~這叫"強烈的語言溝通 XD) (因為實在罵不贏教授,只好叫她會叫的野獸 XDD) 就是因為參與,就是因為受傷~才能體驗得更多. 正是跟體制對抗過才懂得自己的無力跟渺小,也更能懂得珍惜同伴並擴展自己的視界. 因為珍惜台灣的民主化,也正是因為如此才會逼自己不斷的改變~逼自己更努力的學習. 那麼,你們呢?你們可以摸著自己良心.你們在我來到現在的這幾年改變了甚麼? 大笑哥還是一如往常的大笑,其他人..就跟我剛來的時候一樣在維持現狀. 這樣一面倒的兩岸版當然是完全失衡的,這也難怪您覺得沒甚麼用..苦笑 兩岸版曾經有過很輝煌的時候,也有過良好互動的時期. 翻著MOMOTT的發文跟活動,其實就令人感概現在的版主. 她的表現我就送她一句話: 你若不是死得像個英雄,就是活得夠久看著自己變成惡人. 不M文 不整理精華區 不主動管版~這些動作已經很明顯的表顯出您在管版上的倦勤. 與其留下汙名被逼下台之前,可以麻煩您振作一點嘛? 回想您的初衷,美好的交流.可以別讓您曾經的美好最終變成難堪的落幕嘛? 最後.還是提醒一下各位使用者, 目前在政治小組聯署區有關於兩岸版版主的罷免聯署. 如果您相信MOMOTT跟MAFA是會改變的,請去投下反對的一票. 如果您對目前的管版狀況不滿,覺得版主不會改變的,也請去投贊成的一票. 過不過是其次,麻煩各位把這當作是版主的滿意度調查. 您能認同版主的管版就投否決,不能認同就投贊成. 請舉手之勞發表自己的看法,不要忽略了你自己應有的權利. (下面的話不是說給台灣跟中國人看的 XD~ 故放空一些區域,拜託請不想看的人請左轉出去別看) -------------------------- https://www.ptt.cc/bbs/PoliticLaw/M.1522554328.A.0A3.html 古話說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 你想鬧~你要鬧,去其他版鬧我不管. 但是這邊就算是小板,又或者是你說的X版. 這裡都是我很珍惜,也很付出的一塊. 雖然只是微不足到的小板,但是也是我希望能夠被珍惜的.. 也許版主的偏頗能保你一時,她可以選擇最輕的板規來縱放你的鬧版行為. 她也可以用沒看到信或是任何行政手段來延遲相關證據被鎖文的時間. 但是,她如果再對你的行為再持續偏坦下去.我就會盡其所能的把她的烏紗帽給踢下來. 因為這是她的選擇,不是我逼她的..她既然身為版主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新加坡人在台灣是沒有治外法權的. 如果是平常跟鄉民的吵吵鬧鬧就算了,我是覺得吵完就算了~ 不過因為您是新加坡人~比較尊貴? 我想應該要用新加坡政府的方式對待您(正如人民行動黨對待反對人士一樣) 這樣,我希望您能夠親身體會一下新加坡政府的玩法. (我只用司法,新加坡政府可是甚麼都來的.) 現在相關的程序還沒跑完,如果你還是搞不清楚狀況的話. 在這裡有鬧版行為的話. 保存證據完成之後,法律追溯期有六個月的時間. 我的約聘律師會相當歡迎您幫她出尿布奶粉錢. 她會用各種纏訴方式,讓您花費大量的時間在沒有意義的行為上. 屆時再後悔你的輕率的言行的時候,想當好人?自己在法庭上慢慢辯駁吧? 反正我律師費每年都出,案子那麼多~我真的不少你這一件. 就像我跟版主說的話,我也一樣再跟你說一次. 我沒有開玩笑,我也不會跟你開玩笑,我真的沒有跟你開玩笑. 還有.你不需要刻意回這篇文章,你的推文跟回文我都不會理~也不會回. 我只看你的之後行為就知道你的回應是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59.1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522651111.A.5D3.html ※ 編輯: prudence (36.233.119.243), 04/03/2018 10:40:42
nanlong: 看起來真的要吉了~~在台灣是很少見會鬧到112.104.132.185 04/03 18:09
nanlong: 這樣,不過新加坡人會認為只是執行合法權112.104.132.185 04/03 18:10
nanlong: 益, 社會人情世故不同吧。我之前管的那事112.104.132.185 04/03 18:12
nanlong: 大多是用人情世故跟心理手法來處理就沒鬧112.104.132.185 04/03 18:13
nanlong: 到法院。不過可能會被告的那位並沒因此112.104.132.185 04/03 18:14
nanlong: 感謝我反而對我很不爽,人的心理很怪~哈112.104.132.185 04/03 18:15
prudence: 存證信函 律師 現在只差ptt這邊的證據留 36.233.119.243 04/03 19:29
prudence: 存~對方如果再不識相.再來亂版,就只好請 36.233.119.243 04/03 19:30
prudence: 他吃新加坡政府的手段了 QQ 36.233.119.243 04/03 19:30
prudence: 別以為版主護著你,新加坡人就能為所欲為 36.233.119.243 04/03 19:31
prudence: 可能被告的那一位說不定怪你沒挺他?XD 36.233.119.243 04/03 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