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職業路人)
看板CrossStrait
標題Re: [閒聊] 我已經告了台獨人士justsad
時間Fri Nov 9 07:56:21 2018
※ 引述《mmc109815038 ()》之銘言:
: 如題 案號 P10711BBV70MBN2
: 時間 一零七年十一月八日
: 電話 0968881826
: 主官 興隆派出所所長 洪長義
: 警員 葛軒宇
: 告訴 公然侮辱罪
: 原因
: 很簡單 台獨人士並不是只有在兩岸版進行人身攻擊
: 事實上 他在逛很多版時 也習慣性的人身攻擊
: 到處水桶
: 我會提出告訴 目的是讓他在年輕時小小的跌倒一下
: 這樣可以讓他學會重新做人
: 年輕時跌倒 比老了再來跌倒要好一些
: 所以我告他其實等同於我在幫他
: 對的事要做 錯的事不要做
: 做對的事 把事情做好~
: 也就只是如此
: 我是統派 這個大家都知道
: 可是我看到獨派人士有學問 有思想
: 一樣會去稱讚他
: 因為我往生已久的老爸常說 :要學會去讚佩比你強的人 只要這個人只有一項比你強 就可以是你的老師 然後多努力學習
: 大概如此
: 皆下來就是等開庭
: 我會收集所有他對其他鄉民的人身攻擊的資料
: 好讓法官知道問題出在哪?
: justsad根本以人身攻擊別人為樂
: 為了社會好 也為了他自己好
: 我認為我該挺身而出
: 所以我就這樣做了
: 大概如此
: 罵人嘴是肛門只會放屁
: 罵人愛吃大便
: 真的是好事嗎?
: 有必要為了統獨之爭 撕裂族群嗎?
: 古代的將軍必需衝第一個
: 所以我衝第一個
: 我就挺身而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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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J700F.
幫你備份,看誰會出糗。
1,如果已經提告,這屬於私人恩怨,與版無關,發文耍寶嗎?
2,是不是構成公然侮辱,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報案=提告。
這點法律常識或程序都不懂,說了告過20個,告的都是外星人嗎!
3,要告人公然侮辱,先扣帽子叫別人台獨分子= =?
是不是公然侮辱關台獨屁事啊!台灣本來就是個獨立國家。
4,其他的部分我覺得你一直說自己智商131,懶得教你免得侮辱你。
還是一樣的一句話,希望我有生之年或我的子孫能收到這張傳票。
其他網友不必擔心,這種不懂裝懂的人我之前遇過。
不想解釋太多,就是想看他能玩出什麼把戲,說穿了就看不到他表演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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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mmc109815038: ^_^ 180.217.74.231 11/09 23:46
→ mmc109815038: 被你人身攻擊的人一大票 180.217.74.231 11/09 23:48
→ mmc109815038: 我只不過是第一個跳出來的 180.217.74.231 11/09 23:48
→ JustSad: 智商131果然厲害,聽不懂人話! 123.205.53.142 11/10 00:34
→ william2001: 哈哈哈哈 118.167.160.6 11/10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