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rossStrai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很簡單 因為本案就不需要甚麼移送 香港有法律 陳同佳是刑滿出獄 出獄後就是自由之身 他願意待在香港 誰都動不了 他上飛機 坐地鐵願意去哪就去哪 這種狀況下要甚麼移送??? 無視這些事實 不斷腦補說人家是被自願 證據在哪 說白了 現在提甚麼引渡協議 不是很搞笑 台灣跟幾個國家有引渡協議? 也不見綠色政府這麼堅持 何況也有其他沒引渡協議的司法互助 故意卡死香港 不就是在報復之前港府已讀不回嗎 香港是地方政府 不可能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 這是政治常識 拋開政治常識一直要求港府承認一些他做不到的事情就是莫名其妙 拒絕陳同佳來 請問台灣的通緝令是發甚麼意思? 那以後港仔來台灣犯案潛逃回去都不用管啦? ※ 引述《becathy (地獄空蕩蕩,惡魔滿人間)》之銘言: : 司法問題,司法解決 : 港男要來台受審,應該循正式司法互助管道處理。 : 不論是簽訂正式司法互助協議,或是採用個案協助引渡,重點都在由官方對官方正式管道 : 交涉。除了交人,更要移交案件證據等司法資料。 : 港男要送台,相關程序該由港府的司法行政單位處理,以政府機關和台灣政府對口,透過 : 正式官方管道移交(引渡)。 : 這樣做,才會有馬英九等藍營人士所說,肯定臺灣司法主權的意味。 : 但如果港男只是以「個人身份」搭飛機「被送台」,那就跟司法互助完全無關。這種做法 : ,對台灣不利,對香港也有害。 : 對臺灣不利的部分在於: : 繞過政府機關的私人投案,不但沒有肯定司法主權的意味,甚至可能被中共拿去操作國際 : 宣傳,形成「一國兩制、特區互助」的印象。 : 對香港不利的部分在於: : 假設港男「以私人身份被送台」成真,下次也可以有港人在牢裡「大徹大悟」,自願以私 : 人身份被送中。 : 那就不用有什麼送中條例了。以後,先抓了人,關一下,用各種方法讓他「大徹大悟」就 : 直接送中。連法院形式書面審查都免了。 : 私人身份送台,對台、港都不利。但台灣有部分總統級人士,包括韓國瑜、馬英九,倒是 : 很歡迎這種私人身份被送台的方式。思慮如此欠周,若當總統,一定會在兩岸事務出大問 : 題。 : 中共在港人逆權運動進退失據。現在還想要消費港男殺人案,操弄牽動台灣大選。 : 就看有多少台灣人會上當受騙囉。 : 來源 : https://www.facebook.com/miaopoya.sd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94.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571710693.A.2B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