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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法院認證的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5/4158895 批陳菊「蛇鼠一窩」 張琍敏無罪 分享分享留言 A-A+ 2019-11-11 23:51聯合報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資深藝人張琍敏昨天說獲判無罪很開心,希望陳菊不要上訴。 記者王聖藜/攝影 資深藝人張琍敏昨天說獲判無罪很開心,希望陳菊不要上訴。 記者王聖藜/攝影 旅美藝人張琍敏在臉書貼文「高雄有三千億重大弊案,陳菊蛇鼠一窩」的文章,被總統府 秘書長陳菊自訴加重誹謗。台北地院認為,陳菊曾任高雄市長,執政表現應受評論監督, 就他人批評可能造成的主觀感情侵害應有較高容忍度,昨天判張無罪。 張琍敏得知獲判無罪,比出象徵勝利的「V」字手勢,她說,對於無罪判決感到欣慰,她 希望陳菊與執政黨去處理國家大事,不要一直在小事情上打轉,也希望陳菊不要上訴。 陳菊委任律師游琦俊對一審判決感到遺憾,張琍敏所提的「三千億弊案」無憑無據、顯非 事實,判決更縱容、助長造謠抹黑的行為,會提上訴。 張琍敏代言高雄市觀光產業後,今年四月在臉書貼文,指「因為高雄有三千億重大弊案, 陳菊蛇鼠一窩,所以新潮流一直發動文宣,煽動韓國瑜選總統,調虎離山,然後老鼠群起 攻之」;陳菊為此自訴張琍敏加重誹謗,附帶民事求償三百萬元。 無罪判決指出,張琍敏長期旅居國外,獲得資訊及查核的能力與一般民眾無異,在臉書張 貼的文字,並非毫無根據或憑空杜撰,沒有毀損陳菊名譽故意。 判決認為,陳菊曾任高雄市長,所領導的市府團隊操守及執政表現與公共利益有關,為可 受公評之事,應受人民評論、監督。陳菊若受輿論質疑或中傷,可透過記者會、接受採訪 、媒體投書、臉書貼文方式澄清,張琍敏貼文缺乏犯罪故意,不構成誹謗罪。 陳菊擔任高雄市長曾被多位名人批判,她先後向法院自訴立委費鴻泰、藝人張琍敏,名嘴 吳子嘉、張友驊、謝寒冰加重誹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95.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573567633.A.FF7.html
zomb12: 114.42.40.42 11/12 22:33
jiangxw: 張琍敏,有名氣的藝人,外省人,1950年生 218.23.105.220 11/13 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