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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ofbhwx 內地法院稱「從輕」 家屬嘆服刑地點探監「全是問號」 https://i.imgur.com/hrWlFl5.jpg
偷越邊境遭廣東海警拘捕的兩名未成年者廖子文及黃臨福不被內地起訴,內地當局昨早在 深圳灣口岸把他們移交予本港警方,同穿運動套裝的二人被黑布蒙頭帶到天水圍警署。圖 為其中一人。(林智傑攝) https://i.imgur.com/FMRsYub.jpg
【明報專訊】 12港人偷渡案其中10人昨日在深圳被判囚7個月到3年、罰款1萬至2萬元人民幣不等,法院 稱已屬「減輕」或「從輕」處罰。內地官媒報道被告在庭上哽咽道「認知內地法治公平公 正及嚴謹」;「12港人關注組」形容「整個司法過程完全是一場鬧劇」。被告當中鄧棨然 的刑罰最重,其家屬稱「希望判決是假的」,目前尤其擔心鄧的精神狀態;說鄧在哪裏服 刑、如何探監「全是很大問號」,冀港府協助安排探訪。保安局表示,家屬如有求助可與 入境處聯絡。 未成年廖子文黃臨福移交港警 另外,鹽田檢察院昨日表示不起訴案中兩名被捕時未成年者,二人被移交回香港警方。按 照判決,8名判監7個月者,扣減還押日子,明年3 月始能獲釋,未能回港過農曆新年。至 於判囚3年的鄧棨然及判囚兩年的喬映瑜,分別要監禁至2023年8月底及2022年8月底。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昨晨宣判,案中10名被告刑期由7個月到3年,分別罰款1萬、1.5萬 及2萬元人民幣。鹽田法院表示,被控組織偷越邊境的鄧棨然及喬映瑜,組織偷渡涉及人 數眾多,惟兩人受他人組織實施犯罪,是在共同犯罪中的「從犯」,依法「減輕處罰」, 其餘8人「從輕處罰」。 新華社報道:被告稱「已認知內地法治公正」 新華社昨日報道,法院周一(28日)審理案件時,喬映瑜最後陳述時幾度哽咽,表示「已 經認知到內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嚴謹,我亦獲得應有的權利」。報道又稱多名被告表示以 往輕信他人傳言,「對內地執法、司法機構存在嚴重誤解」。 關注組斥「一場鬧劇」 審結仍不見判決書 「12港人關注組」發聲明,表示12港人不能自由選擇律師、拘留時人身安全及通訊權利得 不到保障,「官派律師」隱瞞身分及案件信息,聲稱「公開審訊」卻只有「中共自己人」 可出席,至案件審結仍不見判決書,「整個司法過程完全是一場鬧劇」。 鄧棨然被判囚3年,其家人向本報表示雖有心理準備刑期以年計,但看到判決時「仍希望 是假的」。家人稱目前最擔心鄧長時間沒接觸認識的人,擔心其精神及心理狀態,「天氣 轉,對他的哮喘及皮膚病又如何?」至於會否到深圳探監,家屬表示鄧會往哪個監獄服刑 、如何探監「全是很大的問號」,希望港府能協助安排,但不抱期望。 鄧棨然家人:希望判決是假的 李子賢被判囚7個月,其母親表示案件「總算有個結論」,稱已打算到深圳探望兒子,但 需要知道時間表、檢疫安排等,希望內地能提供指示。李母又說看到兩名未成年人回港「 手腳仲郁得」,對兒子現况感到稍為安心。 鄒家成:入境處稱不知在囚地點 保安局:接家屬求助已跟進 協助被捕港人家屬的鄒家成表示,有家屬正籌備到深圳探訪家人。他稱入境處昨致電家屬 ,稱因不知各人被囚地點,不能協助他們探訪。鄒指入境處若有心協助家屬,應先了解看 守所探監程序;官派律師亦拒絕回答家屬有關查詢。 保安局稱,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及駐粵辦接獲家屬求助及書面訴求後已跟進 事件。 委託律師指「從犯」判刑太重 有不願具名的家屬委託律師認為,鄧及喬作為「從犯」的判刑太重,又認為專門做偷渡生 意才構成組織罪。內地刑事辯護律師莫少平認為難以評論刑罰輕重,但指判決在刑罰幅度 內。他又說組織罪不一定涉及生意,領導、聯繫偷渡工具者已構成組織行為。 按內地法律,觸犯組織偷越邊境罪可被判囚2至7年,組織集團首要分子最高可囚終身;犯 偷越邊境罪而情節嚴重者可被判囚1年以下。 未成年兩人不起訴交港 警申案押後14日 避談看守所 鄒家成質疑曾遭酷刑 廖子文和黃臨福觸犯偷越邊境罪時未成年,深圳當局不起訴,內地公安昨晨在深圳灣口岸 把兩人移交予本港警方。他們本身在港被控企圖縱火等罪行,其後潛逃,警方表示會向法 庭申請將兩人案件押後14天,以讓他們完成檢疫,並且不排除加控他們「沒有按照法庭的 指定歸押」。有大律師預計,法官不會再批准兩人保釋,意味他們回港後要繼續被扣押。 二人須檢疫 或加控「沒按法庭指定歸押」 內地公安昨晨把廖子文及黃臨福移交予本港警方,兩人黑布蒙頭被移送到天水圍警署。廖 在港被控「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罪」,黃被控「企圖縱火罪」、「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表示,兩人早前缺席法庭應訊被通緝,由於他 們違反保釋條件,警方正徵詢律政司意見會否加控其他罪行,有可能加控《刑事訴訟程序 條例》第9L條「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鄭稱,今早將向法庭交代兩人已返港,並申請將案件押後14天,讓二人完成檢疫。按《條 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及監禁12個月。 大狀料不再批保釋 量刑或考慮曾潛逃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表示,兩人違反保釋條件,料法庭不會再批准保釋,「因 為明顯有潛逃風險」。至於兩人違反保釋條件對其原來控罪的影響,李安然稱未見兩者有 直接關係,但實際仍需視乎控方會否加控控罪,若被告承認先後兩項控罪,其原來控罪的 主審法官量刑時,會考慮兩人曾潛逃,或會質疑被告是否真有悔意。 有關兩人檢疫安排,懲教署回覆表示,會按機制安排所有新收納在囚者接受隔離及醫學監 察,並做病毒測試。 協助12港人家屬的鄒家成等人昨日到天水圍警署,他表示,廖和黃的家人和律師與兩人短 暫見面後,指二人神情緊張,避談在鹽田看守所的情况,鄒質疑12港人在內地曾遭酷刑對 待。 根據警方資料,被捕時17歲的廖子文在港涉及去年9月30日一宗串謀縱火案,涉在駱克道 一住宅大廈製造汽油彈;被捕時16歲的黃臨福涉去年10月14日向旺角警署投擲汽油彈及縱 火。 深法院稱組織偷渡二人「受他人安排」 港警10月拘9涉案者 張達明:內地口供不能作呈 堂證供 12港人偷渡案中鄧棨然、喬映瑜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分別被判囚3年及2年,深圳市鹽 田區人民法院昨日表示,兩人「受他人安排」組織偷渡,換言之並非主犯。香港警方表示 ,今年10月拘捕9人涉協助是次偷渡,會積極跟進。有法律學者表示,12港人在內地的口 供在港不會獲接納為庭上呈堂證供,但香港警方可透過行政程序取得文件以助調查。 張:警可取文件助調查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表示,鄧棨然、喬映瑜受他人安排,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 由鄧買船;兩人「在共同犯罪中係從犯」。 新華社:「上家」安排鄧棨然學駕船 新華社報道,鄧棨然8月購買快艇,由「上家」安排學習駕駛偷渡;喬映瑜負責與其他涉 案者聯絡。報道稱,8月23日凌晨,鄧、喬及其餘10人在西貢布袋澳碼頭會合,將燃油、 食品、望遠鏡、衛星電話等偷渡物資運送到快艇上,鄧駕船出發,指喬向各人交代注意事 項,如遇內地海警,統一口徑為「出海釣魚」。報道又指喬映瑜用海上定位系統、衛星電 話等與「上家」匯報快艇位置。 商業罪案調查科署理總警司鄭麗琪表示,警方10月已就今次棄保潛逃案拘捕9人,他們涉 嫌協助疑犯,未來會積極跟進。警方10月拘捕的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梁國雄前助理唐婉清、 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等。 拘唐婉清鍾雪瑩 警:積極跟進 就12港人在內地認罪口供對香港警方調查此案有何作用,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 受本報查詢時表示,如果警方只用作調查,可透過行政程序向內地警方取得文件;不過他 指如用作呈堂證供,本港刑事法庭不接受書面證供,要「有說話、有盤問」的證供才獲接 納,除非香港警方傳召相關人等。他表示,昨日有兩名未成年疑犯移交回香港,「警方可 以問他們,但他們亦有權不願意回答」。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01.44.12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609379134.A.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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