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上訪
: 時間: Sun Nov 18 19:56: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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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上訪算是怎樣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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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非法活動、法體制正規活動(如打官司)、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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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體制外人民自發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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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訪的困難是啥? 現在沒有糧票、飯票等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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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只要自己有足夠經費,不是可以自由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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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任何地方訪友、旅行、從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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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地方政府攔截上訪,算是合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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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這種事情隻字片語還真說不清楚。
就我的理解,主要指個人或一部分人因利益訴求,以非法律途徑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調解要求。
和所謂的訪友、旅行根本搭不上關係。
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A欠B一萬塊錢不還,B要不來錢,就跑到地方政府門口拉橫幅靜坐,這就是上訪。
上訪一般都是合法的,所以負責接待調解的部門都是地方信訪辦公室,而非公安單位。
除非你的上訪行為過度,妨礙他人的日常生活,比如堵路、堵門、破壞公物等。
上訪這種現象在大陸比較常見,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人民法律意識淡薄,從古至今都是地方衙門斷案,有事找父母官調解評理這種思想根深蒂固。
二、司法系統效率低下,哪怕是再小的民事糾紛,通過司法程序走一圈下來都要幾個月的時間,如果到地方政府門口靜坐,可能兩天問題就解決了。
三、司法程序對有錢有權的人更有利,畢竟不是人人都請的起王牌律師,想贏有錢人或者大企業太難。
四、政府機關與行政單位權責不明確,地方政府還是抱有衙門思想,我是父母官,我治下土地上的一切事情我都要負責的思想仍很牢固,無論上訪者的訴求合不合理,只要調解不好,就會被認為無能。
五、會哭的孩子有奶喝,這個道理恐怕放到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都通用,其實在大陸有相當一批人是專業上訪,類似臺灣選舉花錢拉人造勢一樣,只要給錢,他就跟你一起去政府門口喊冤,其實事情跟他半點關係沒有...
至於你說的地方政府攔截上訪,這都是指跨省市上訪,比如你和鄰居有矛盾,你不找里長調解,直接去總統府門口哭天喊地,總統能怎麼辦?還不是把你們里長叫來讓他繼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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