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trike5566: 跪了 05/05 01:24
推 fallench: 推強大.. 05/05 01:29
推 jackeighteen: 好久沒看到你的作品了!!在北韓偷拍真是太冒險了... 05/05 01:30
一個月不是只能有一篇作品文么……呵呵是風險比較大
→ tyf99: 被抓到會砲決嗎 05/05 01:37
被抓住過一次,就是文中說的舉報那次,不過是刪照片了事。同行的哥們被抓住過三四
次,都是刪照片了事。
推 tony77998: 狂 05/05 01:41
推 ferrinatice: 這篇應該精華區+置頂! 05/05 01:45
推 linpo1206: 神人推推 05/05 01:47
推 flash0576: 朝聖!! 05/05 01:52
推 Creeper: 這不推不行了... 05/05 01:54
推 pickuup: 這太猛了 05/05 01:57
推 MacBook5566: 不能不推 05/05 01:57
推 morgan1011: 抓到會被月工月工嗎 05/05 02:08
推 baliuzeger: 跪了 05/05 02:09
推 rainxo6p: 太強了.. 05/05 02:13
推 andy84118: 推 05/05 02:16
推 lanren5566: 跪著看 05/05 02:18
推 pussycat2009: 威呀 05/05 02:23
推 LoveBea: 推 05/05 02:32
推 kiyokoH: 跪了.. 05/05 02:47
推 lantieheuser: 硬派紀實攝影,不推不行... 05/05 03:04
推 masa200292: 我女朋友問我跪在手機前面幹嘛 05/05 03:14
推 ienari: 幹 這真的用生命在拍照 05/05 03:16
推 shivaeye: 推 05/05 04:16
噓 lrer: 金肥豬:ip鎖定 已派人暗殺 05/05 04:30
推 SteinsGate: 跪了 05/05 05:00
推 beagle2001: cool 05/05 05:22
推 tocatcoin: 推 05/05 06:35
推 splendidpoem: 在監視及政府合法暴力的壓力下,依然能拍出會說故 05/05 06:55
→ splendidpoem: 事的照片,無懼地揭櫫威權極力掩蓋下的社會實況,真 05/05 06:55
→ splendidpoem: 可謂以相機為劍的現代任俠之士,令人嘆服! 05/05 06:55
過獎了……
推 st70267: 勇者啊~推 05/05 07:16
推 lafu: 推一個 但你會不會被抓走呀? 05/05 07:21
推 kuaiphoto: 太強大了!! 05/05 07:32
推 ping870224: 叮咚~您pchome購買的相機已經到了,請下來開門^^ 05/05 07:34
推 diamondX: 跪了。請受小弟一拜 05/05 07:51
→ OrzOGC: 上鏡的那些軍官會被自殺吧... 05/05 07:54
推 A07: 帥啊!! 不過北韓對中國人應該會比較客氣吧? 05/05 07:58
我覺得是會客氣一些
→ yoshonabee: 推北韓 05/05 08:01
推 JEBBP: 推一個 05/05 08:15
推 zack: 太猛了 05/05 08:22
推 changmada: 超酷 我沒有這種勇氣 05/05 08:23
→ Decill: 離開前沒有被檢查記憶卡什麼的嗎? 05/05 08:30
進出都被檢查,筆電、手機、平板、相機、記憶卡、移動硬盤、閃存盤,一個個查,不過
朝鮮海關水平太低,查不出什么。
如果大家不怕看簡中的話,這里有3萬字百張圖的詳細版本: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972643/answer/81163727?group_id=7113586225876
99200
推 changmada: 手機拍的構圖也很好 05/05 08:30
推 caesarh: 這是手機的業配文嗎(誤)好想買一支來偷拍XD 05/05 08:37
自從看了偷拍文,我周圍已經有三個朋友買同款了XD
推 Raislin: 推推 05/05 08:41
推 GOLDCOW4721: 先推再來好好品嚐 05/05 08:44
推 makigoto0202: 幸好原Po沒事,好可怕.. 05/05 08:48
推 daniel0076: 神人不推不行 05/05 08:49
推 kouyakushi: 這已經不是照片拍得漂不漂亮的問題了,根本就是另一個 05/05 08:58
→ kouyakushi: 境界XD 05/05 08:58
推 ll35566: 佩服大哥!!!!!!!!!!!!!!!!!!!!!!!!!!!!!!!!!!!!!!!!!!!!! 05/05 09:00
推 peehs: !!! 05/05 09:00
推 tsubasa8336: 有神快拜 05/05 09:09
推 cool0503: 超棒的紀實攝影 05/05 09:10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09:17:05
推 ren1072: 好冒險… 05/05 09:18
推 ryanenter2: 太強大惹 05/05 09:21
推 channel79: 咳咳 好屌 05/05 09:26
推 jay12061: 只能跪著推了 05/05 09:26
推 abucat: 手機版葉配文 05/05 09:33
推 mquare: 推一個強大的中國版友 05/05 09:36
推 wasiwatery: 猛 05/05 09:37
推 demo68: 報導 05/05 09:45
推 coley: 強 而且拍的很好! 05/05 09:49
推 yesno1011: 太強了... 05/05 10:01
推 Cathay: 好屌 05/05 10:10
推 chrisjay: 好厲害喔 05/05 10:15
推 ryu057: 強! 05/05 10:20
推 ithing: IP要藏 不然真的會有事~ 05/05 10:21
推 E6300: 先發表不自殺聲明 05/05 10:22
推 setom: 已跪 05/05 10:40
噓 turkeyma: 對不起,請問你拍攝的目的是做紀錄片嗎? 05/05 10:45
推 blackballoon: 超棒! 05/05 10:45
→ turkeyma: 如果不是紀錄片或報導,請問你有沒有想過被拍攝的這些人 05/05 10:46
→ turkeyma: 他們的生命與下場? 05/05 10:46
推 orz0857orz: 推一個 05/05 11:03
推 PPTer: 先推再說 05/05 11:04
推 mazmaitag56: 推! 05/05 11:09
推 Stevenchow: 好狂 05/05 11:09
推 PPTer: 對了 請問 進入朝鮮不是都會暫時沒收手機嗎? 怎麼你可以 05/05 11:12
→ PPTer: 攜帶入國? 05/05 11:13
不會被沒收,筆電、平板、相機、手機、移動硬盤這回我都帶了,沒事不會沒收。
推 NVCat: 猛! 推! 05/05 11:37
推 Cervelo1995: 每周四都可以發分享文阿~~ 05/05 12:13
推 vec: 感謝分享! 太厲害了! 05/05 12:17
推 rockman73: 強 05/05 12:20
推 ching517181: 推 05/05 12:25
推 theblack: 太猛了 05/05 12:54
推 idareyou: 每周四都能發啊 編輯文章把IP拿掉吧 05/05 13:01
沒事啦,已經發遍很多國際媒體了,都署名了不怕。
推 ohwahahaha: 帥哦 05/05 13:17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3:44:10
推 x78212: 北韓被拍的人會有什麼下場@@? 05/05 13:49
→ seou: 低調 05/05 13:52
噓 turkeyma: 請你正面回答你到底是基於人道立場還是滿足自己私慾立場 05/05 13:59
→ turkeyma: 拍下這些照片 如果是前者,我尊敬你並對於噓聲表示道歉 05/05 14:00
→ turkeyma: 如果是後者,我對於玩相機玩到失去人性,一群人還跟拜 05/05 14:00
→ turkeyma: 感到悲哀 05/05 14:01
推 staroyagi: 結果先噓再說,有疑問為什麼不先用箭頭問,直接噓XD 05/05 14:03
推 kax0205: Thomas Hoepker 拍911那張照片也是先拍再說 05/05 14:05
推 PureTrue: 某人少崩潰自己為正義了,非基於人道立場又如何? 05/05 14:06
→ PureTrue: 並沒有用攝影進行迫害、只是記錄自己所看見的有何不可? 05/05 14:07
→ PureTrue: 我不覺得原po有什麼道德瑕疵,到是要求攝影者不能私心 05/05 14:08
→ PureTrue: 還蠻好笑的吧。大部分人拍照都有其個人目的 05/05 14:09
推 kx7613120: 沒事兒 沒事兒 05/05 14:12
推 lef1986: 生在鳥國家,早點被槍斃早投胎好嗎 05/05 14:17
推 turkeyma: 原PO當然可以拍,但是他可以不需要分享討讚 05/05 14:23
→ turkeyma: 如果你是被偷拍者的家屬,然後被偷拍者因為照片外流而 05/05 14:24
→ turkeyma: 怎樣了,請問你是否覺得甘心? 05/05 14:24
→ turkeyma: 如果你覺得心甘情願是命中注定,再來批判我是正義魔人吧 05/05 14:25
推 turkeyma: 尤其是軍人 你可以保證他們平安無事? 那也是生命耶 05/05 14:28
我是攝影記者,攝影記者該做什么我就該做什么。
推 IloveBlack2: 傻眼正義魔人 還分享討讚咧 國際媒體都有了 05/05 14:28
→ IloveBlack2: 還需要分享討讚 傻眼 05/05 14:28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4:30:40
噓 strike5566: 純噓新警察 05/05 14:30
→ jewlsong: 這樣好多東西都不能拍了,最近很夯的螢火蟲也有生命... 05/05 14:32
推 turkeyma: 那我給您道歉,我並不清楚您是記者 05/05 14:32
推 strike5566: 推回來 05/05 14:32
推 tsubasa8336: 在補血 05/05 14:33
→ jewlsong: 不過對於尊重他人的肖像權到是很贊成... 05/05 14:34
推 lantieheuser: 如果那些人因為被拍而怎麼樣,那問題也在北韓政府 05/05 14:36
→ lantieheuser: 而非攝影師。照相機不會殺人,殺人的是槍和子彈。 05/05 14:37
推 jewlsong: 請問他們的蒸汽火車是用來載人的還是運送物資啊? 05/05 14:38
推 BoyoRo: 去查原PO的自介文就有寫他是記者了 未查先噓好棒棒 05/05 14:41
→ swingman: 原來記者就能拍,普通人不能拍....實在不懂這道理 05/05 14:42
→ ryu057: 因為台灣人對於記者的行為沒有任何期待 05/05 14:45
推 awaysu: 推~~街拍最大挑戰!! 05/05 14:47
→ swingman: 我的意思是turkeyma知到原po是記者,就覺得可以拍 05/05 14:48
→ swingman: 但是他口中說的,你可以保證他們平安無事? 這句話其實不 05/05 14:48
→ swingman: 會因為拍攝者身份而有所改變,只是對道德標準有點疑問 05/05 14:49
推 sat800g: 幫補血 05/05 15:00
推 mofox: 跪了 05/05 15:12
推 idareyou: 如果沒人將北韓的真實面貌揭發出來,金胖子再神你都信 05/05 15:13
推 SteinsGate: 偉哉道德 偉哉正義 05/05 15:14
→ idareyou: 原PO也只有照相機和手機,沒有裝甲車和富爾頓氣球.... 05/05 15:14
推 white4go1: 好多張的感覺真棒 05/05 15:17
推 PureTrue: 尚書大人真機靈 一聽到記者就腿軟了 05/05 15:46
推 snane: 偷拍構圖還這麼好,好強 05/05 15:48
推 dehors: 強大 05/05 15:52
→ ginnietulip: 因為是北韓? 因為你是記者? 還是你很缺業績? 05/05 16:05
→ ginnietulip: 要不要說明一下 網路上的行為也要受法律約束 別忘了 05/05 16:05
→ ginnietulip: 要不要替我們解釋一下北韓的肖像權問題? 不然你這樣 05/05 16:06
→ ginnietulip: 貼的意思是什麼? 你要板友看什麼和回應什麼? 05/05 16:07
→ ginnietulip: 台灣人看照片不習慣討論問題 但你既然想討論問題就 05/05 16:08
→ ginnietulip: 請正面回應 這才是網路平台存在的意義 05/05 16:09
肖像權不適用于新聞報道,請問您在憤怒什么?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6:13:17
噓 ginnietulip: 呵呵 你既然這麼說了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了 05/05 16:14
→ ginnietulip: 不管你是什麼記者還什麼東西 台灣的法律是平等的 05/05 16:14
推 luswtin: PTT的假正義魔人們要上場了嗎? 05/05 16:15
→ ginnietulip: 還是你隨便慣了覺得網路規範和法治都是non sense 05/05 16:16
推 speedshuffle: 幫補推 05/05 16:16
→ ginnietulip: 網路就是網路 只是這樣而已 不如辦個展還是發刊物吧 05/05 16:17
推 snowdog111: 有什麼好噓的,平實的紀錄不就是記者的工作嗎 05/05 16:20
推 lantieheuser: 攝影和其他行為沒甚麼不同;能看就能拍,能講就能貼 05/05 16:21
→ lantieheuser: 如果你覺得不該看,不該講的;那就不要拍也不要貼。 05/05 16:21
→ ginnietulip: 如果是台灣 你清楚拍攝一個人 他就可以要求你撤照片 05/05 16:22
臺灣好威
→ ginnietulip: 不管這照片裡是哪國人 這是台灣的法律 但至於散佈 05/05 16:22
→ lantieheuser: 至於甚麼能看能講:法律有一把尺,每個人心中也有一 05/05 16:23
→ lantieheuser: 把尺。 05/05 16:23
→ ginnietulip: 北韓國民的照片會犯什麼法拍攝者有義務去和觀者解釋 05/05 16:23
推 NewTypeNeo: 您的不自殺聲明呢 05/05 16:24
→ ginnietulip: ptt這個平台不容許犯法的行為 不管你是哪國人 就這樣 05/05 16:24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6:26:02
→ speedshuffle: 能釣到新警政署署長也值得了 05/05 16:26
→ BoyoRo: 新警政署署長XD 05/05 16:26
推 ferrinatice: ........ 05/05 16:28
→ ferrinatice: 只能說某ID不意外 XD 05/05 16:29
推 luzernstar: 一堆人被狂打臉 好好笑 05/05 16:29
推 lantieheuser: 台灣是:"拍攝者可以公開,被攝者可以要求撤銷" 05/05 16:29
推 NewTypeNeo: 上面分享的照片感覺北韓生活還行呀 啃萬字版本中… 05/05 16:30
確實沒我一開始想象那么窮,不過幾乎沒見過幾個胖子,但瘦子干起活來也毫不含糊。
→ lantieheuser: 拍攝者公開並不違反對方的肖像權。 05/05 16:30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6:31:44
→ ginnietulip: 中華民國法律如死 不管你這位外國人什麼國籍 請守法 05/05 16:31
→ ginnietulip: 北韓呢? 因為我不知道 所以詢問拍攝者 05/05 16:31
→ ginnietulip: *此 05/05 16:32
等你去一群拿著AK47的北韓士兵眼皮下偷拍一圈再來和我討論這個問題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6:34:11
推 ginnietulip: 不需要去完北韓才能討論這問題 應該是你要直接表述 05/05 16:35
→ ginnietulip: 我是誰都不重要 我們現在討論的是你在這邊貼這些照片 05/05 16:36
→ ginnietulip: 適法性如何 不過既然你是記者 建議刊登合適的刊物吧 05/05 16:37
→ ginnietulip: 還是你也不知道這些照片對北韓來說法律問題如何? 05/05 16:37
我的意思是你站著說話不腰疼
推 sagaplus: 看完詳細圖文了,原po寫得好棒!照片也是! 05/05 16:39
推 lantieheuser: 一句話:儒以文亂髮,俠以武犯禁,攝影師嘛... 05/05 16:39
→ lantieheuser: 拿相機挑釁 AK47...:P 05/05 16:40
推 kouyakushi: 某幾隻還真鄉愿 05/05 16:40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6:40:54
→ strike5566: 別跟法匠認真 我覺得曉璐大的照片對全人類是有意義的 05/05 16:41
推 taidocky: 可以請G大說一下違反什麼法嗎?? 05/05 16:44
推 lantieheuser: 對全人類有益也不能侵犯個人權利;但反過來說也要 05/05 16:46
→ lantieheuser: 當事人主張這份權利。我們誰也不能代替北韓這些被拍 05/05 16:47
→ lantieheuser: 攝的人主張"我不希望我的肖像被公開"。所以台灣的法 05/05 16:48
→ ginnietulip: 北韓方面我不知道 所以我問拍攝者 05/05 16:48
→ lantieheuser: 律是:你可以先公布,但當事人有意見你必須把他的肖 05/05 16:48
→ lantieheuser: 像撤下來。如果因此對當事人的社會評價造成不良影響 05/05 16:49
→ lantieheuser: 公布者必須負起相關責任。 05/05 16:49
我來舉個例子吧
有個國際電影界的A咖,是誰我就不提了,大家一定都知道。她早年有幾張照片在我們社
的網站上,她成名后覺得那幾張不好看,找經濟人聯系我們社說隨便開個價,只要能把
那幾張照片撤下來,錢多少她不在乎,只要能撤圖就行。
結果被我們總部一口回絕了。這種事在新聞界被知道了是要被恥笑的。
順便說一下我們社總部在美國。
→ PureTrue: 正義魔人還嫌臉不夠腫 05/05 16:49
推 taidocky: 連違反什麼法都不知道 還要跟人家討論適法性XDDDDD 05/05 16:58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7:02:38
推 LoveNote: 這就是網路,就算po文說1+1=2,還是會有人跳出來反駁 05/05 17:00
→ ginnietulip: 那你知道嗎? 我們都不知道法律就不存在嗎? 05/05 17:00
→ ginnietulip: 所以你們不打算問拍攝者嗎? 05/05 17:01
→ ginnietulip: 這是ptt 不是貴社總部 05/05 17:03
→ terrylove12: 這是PTT不是法院 揪咪 覺得有犯法麻煩舉發 麻煩去告 05/05 17:16
→ terrylove12: 在台灣你不懂法告錯條還會不起訴呢 所以你認為到底 05/05 17:17
→ terrylove12: 是誰應該去找法條清楚解釋? 是原告還是被告? 05/05 17:18
推 lef1986: 感覺不是鞏俐就是章子怡 05/05 17:23
推 demo68: 我看正義魔人臉好腫 XDDD 05/05 17:25
→ demo68: 舉得出違反哪一條法律再來講 05/05 17:26
推 SteinsGate: 違不違法是法院經過審判後決定的 不是嘴炮決定的 05/05 17:27
推 NewTypeNeo: 原po回一句我沒犯法不就全案偵結了XD 05/05 17:27
→ ginnietulip: 所以ptt不用管北韓的法律? 拍攝者不知道北韓法律 05/05 17:28
→ Laviathan: 真是受不了正義魔人 05/05 17:28
→ NewTypeNeo: 但就不知道是什麼法呀XD 05/05 17:28
→ ginnietulip: 你問他他也不知道或者不打算回 你們不覺得好奇嗎 05/05 17:28
→ demo68: 是啊~違不違法是法官判決的,不是鍵盤判決的 XDDD 05/05 17:29
→ demo68: 你那麼喜歡北韓法律怎麼不去住北韓呢? 05/05 17:30
推 NewTypeNeo: 好奇但沒打算逼問 05/05 17:30
→ demo68: 在北韓講金胖子是要被槍斃的,我喜歡講金胖子北韓管的著? 05/05 17:31
→ SteinsGate: 根據台灣法律 原PO沒有義務說明或回答這些問題 他可 05/05 17:31
→ SteinsGate: 以選擇不回答 05/05 17:31
→ ginnietulip: 你不知道北韓法律所以你不管做什麼都不會犯北韓法律? 05/05 17:31
→ demo68: 正義魔人住海邊管很寬,管得比北韓還寬 05/05 17:31
推 NewTypeNeo: 照理說進去之前會有人宣讀 05/05 17:33
→ NewTypeNeo: 但這國度裡的人應該不會注意自己國家實情有沒有被洩漏 05/05 17:33
→ NewTypeNeo: 出去 05/05 17:33
推 ad47: (下午茶時間 雞排奶茶準備) 05/05 17:33
→ NewTypeNeo: 畢竟能填飽肚子重要 05/05 17:33
推 kuaiphoto: 正義魔人怎麼不搬法條,判例出來講 05/05 17:33
推 demo68: 獨裁國家北韓本身就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了 05/05 17:35
→ kuaiphoto: 最好把大陸,台灣,北韓三地的法條跟判例拿出來講 05/05 17:35
→ ginnietulip: 好吧 所以大家的共識就是只要台灣的法律ok的事ptt就 05/05 17:35
→ ginnietulip: ok 既然如此的話 那這文章就ok 05/05 17:36
→ demo68: 一般正常人類又何必去鳥一個不鳥聯合國國際公約的獨裁國家 05/05 17:36
推 NewTypeNeo: 不要隨便扣共識的帽子吧XD 05/05 17:36
→ demo68: ? 你把獨裁國家北韓的法律當聖旨,麻煩你移民去北韓,不送 05/05 17:36
→ NewTypeNeo: 大家根本上沒討論過任何事情 05/05 17:37
推 SteinsGate: 推N大 05/05 17:39
→ ginnietulip: 是啊 花這麼多時間討論卻事實上沒進展 這已經不是這 05/05 17:39
→ ginnietulip: 篇文章的問題 是這個平台的問題了 05/05 17:39
推 kuaiphoto: 根本亂扣共識的帽子wwwwwwwwwwwwwwwwwwwww 05/05 17:40
→ demo68: 我覺得大家的共識是正義魔人這麼崇尚北韓法律,可以移民去 05/05 17:41
→ demo68: 北韓,慢走不送 05/05 17:42
→ demo68: 基本上文章沒有問題,是正義魔人有問題XD 05/05 17:42
→ ginnietulip: ok 我尊重樓上大大的想法 不過有其他想法也值得討論 05/05 17:43
→ demo68: 北韓持續違反制裁規定,利用飛機、船隻及國際金融 05/05 17:50
→ demo68: 系統進行違禁品交易,以從事核武及彈道飛彈研發計畫 05/05 17:51
→ demo68: 有沒有正義魔人要去將金胖子繩之以法啊?還是當個鍵盤戰士? 05/05 17:52
推 ginnietulip: 既然你覺得是北韓當局的糟糕導致他的人民沒有機會去 05/05 17:53
→ ginnietulip: 聲稱他的肖像權 那就無可奈何了 05/05 17:53
→ demo68: 如果戰力很強,但是只有在鍵盤前面戰力強,也沒有用啊~ 05/05 17:53
→ demo68: 如果連肖像權都搞不清楚就還是別出來瞎攪和吧~呵呵 05/05 17:54
推 lantieheuser: 法律是社會契約明文化;所以價值觀決定倫理道德,道 05/05 17:58
→ demo68: 臉腫腫的~ 05/05 17:59
→ lantieheuser: 德支持法律。一個你不支持的國家,你可能會受制於其 05/05 17:59
→ lantieheuser: 武力與法律,但為什麼要支持它的法律? 05/05 17:59
→ lantieheuser: 北韓法律對於攝影的限制,在你拿著相機在北韓拍攝的 05/05 18:00
→ demo68: 如果北韓人民覺得肖像權被侵害,歡迎來台提告訴 05/05 18:00
→ lantieheuser: 當下,就已經承擔全部風險了。出了北韓,沒有誰會拿 05/05 18:00
→ demo68: 至於有無為非法與否,是由法官判決,不是正義魔人未審先判 05/05 18:01
→ lantieheuser: 北韓的法律來說事,因為那不重要,也沒有人關心。 05/05 18:01
→ demo68: 可惜的是...北韓人民連flickr都連不上... 05/05 18:01
推 entwine: 這篇文章的推文跟內容都令人感到驚嘆,正義魔人真威,哈 05/05 18:02
→ demo68: 啊抱歉...打斷lantieheuser... 05/05 18:02
推 NewTypeNeo: 導遊好愛國的感覺 跟鄉下拿臂章來賣錢的年輕人差真多 05/05 18:02
→ demo68: 更正:"違"法 05/05 18:03
→ demo68: 你馬幫幫忙...這張浮水印要改個位置吧?右邊擋到人了 05/05 18:09
這個真沒辦法,社里統一打的……
推 ryu057: 釣出一隻新警政署署長XDDDDDDD 05/05 18:09
※ 編輯: czqs2000 (221.222.27.210), 05/05/2016 18:15:44
→ demo68: 一個連人權都沒有的集權國家,一個違反聯合國公約的 05/05 18:16
→ demo68: 集權國家,要來談法律? 全世界的人都驚呆了 05/05 18:17
推 xxxg00w0: 來朝聖一下 就照片和記者本身職責而言沒什麼不對 05/05 18:24
→ xxxg00w0: 新警政署署長還真的讓我嘆為觀止 05/05 18:24
→ xxxg00w0: 題外話:PTT要管北韓法律是什麼鬼啦哈哈哈哈 笑翻 05/05 18:25
→ xxxg00w0: 這批照片的價值就是顯示出了北韓的真實而已 新署長既沒 05/05 18:26
→ xxxg00w0: 親臨北韓拍攝體驗 又沒與北韓當地人交流過或居住過 05/05 18:26
→ xxxg00w0: 又怎麼能確定這些人照片出現在網路上就會被蒸發? 05/05 18:27
→ xxxg00w0: 應該這麼說 所謂禁止拍攝的原因 也不過就是透過其他媒體 05/05 18:28
→ xxxg00w0: 文章經驗猜測估計的 怎麼就不去質疑之前的報導呢? 05/05 18:28
→ xxxg00w0: 強把自以為又不成熟(連法理邏輯都..)的正義加諸在別人的 05/05 18:29
→ xxxg00w0: 作品上 用來質疑拍攝者的人格 算哪門子的正義? 05/05 18:30
→ xxxg00w0: 還有 這文章ok與否不是個人在判定的 版有版規 有共識選 05/05 18:31
→ xxxg00w0: 出的版主 嗯~ 05/05 18:31
推 jeff7691: 怎麼那麼多正義魔人... 05/05 18:32
推 Parodius: 超多.. 05/05 18:35
推 xxxg00w0: 站著說話不腰疼 哈哈~ 05/05 18:40
推 xxxg00w0: .....等等 不對 這ID一點都不新... 05/05 18:46
推 aprendes: 推地點 05/05 18:47
推 xxxg00w0: 滿訝異的... 05/05 18:49
推 ienari: 北朝人的肖像權?連基本人權都沒有的人你還幫他擔心肖像權 05/05 18:59
→ ienari: … 05/05 18:59
推 LoveBea: 推原PO 冒著生命危險在極權國家偷拍的報導作品!!! 05/05 19:00
推 strike5566: 真的是新警察欸 要討論法條自己回一篇 不要躲在推文裡 05/05 19:12
推 demo68: 連人權都沒有還擔心肖像權XDDD讚 05/05 19:30
推 awaysu: 可不可以請正義魔人先譴責Vivian Maier,森山大道,Tatsuo 05/05 19:36
→ awaysu: Suzuki....這些都是侵犯肖像權且不是攝影記者的攝影師 05/05 19:36
推 PPTer: 就我看 原PO錯就錯在不是西方白人 白人做什麼都是對的啦 05/05 19:58
→ PPTer: 外國各大網站放上朝鮮照片影片叫做有求真精神 05/05 19:59
→ PPTer: 亞洲人 還會打中文的 當然是要貶到18層地域囉 因為不是白人 05/05 19:59
推 Demaciaaaaa: 好讚 05/05 20:06
推 cabin2501: 推推 05/05 20:09
推 Demaciaaaaa: 某g:我覺得你有問題!但......奇怪你哪裡有問題? 05/05 20:10
推 gldoetwecbb: 原PO太強大了!! 05/05 20:14
推 Number5: 朝聖,不管是主文還是正義魔人都是 XDD 05/05 20:15
推 changmada: 原來是記者 看來這手機很棒 05/05 20:16
推 NEX4036: 推原Po 勇氣可嘉 極權國家是不在乎人民有沒有人權的 它只 05/05 20:18
→ NEX4036: 要會乖乖聽話的群眾就夠了 05/05 20:18
→ ginnietulip: 你們論的是這國家沒人權 所以這些民眾活該被拍 05/05 20:26
→ ginnietulip: 而因為民眾沒機會看到這些照片 所以連主張撤銷照片都 05/05 20:27
→ ginnietulip: 沒機會 結論 北韓民眾被拍活該 05/05 20:28
推 ly4138: 超屌= = 05/05 20:36
推 DudeFromMars: 讚 05/05 20:38
→ Laviathan: 正義魔人腦補的真嚴重 05/05 20:39
→ AnewMitch: to ginnietulip:請你正面回覆一篇,犯甚麼法,你已經 05/05 20:39
→ AnewMitch: 造成許多人不方便閱讀本文 05/05 20:40
→ AnewMitch: 犯台灣什麼法?犯北韓甚麼法?法條請列舉清楚 05/05 20:41
→ ginnietulip: 我不知道 因為不是我應該回 是拍攝者 05/05 20:44
→ ginnietulip: 不過站方應該是覺得這篇ok 所以留在這OK 只是這樣 05/05 20:45
→ AnewMitch: 你用質問的口氣要別人解釋,那你自己有無強而有力的論 05/05 20:46
→ AnewMitch: 呢? 05/05 20:46
→ ginnietulip: 造成閱讀困難那不如刪推文比較快 05/05 20:46
→ AnewMitch: 無論述基礎,你沒有資格用質問的口氣,很不禮貌 05/05 20:47
→ AnewMitch: 你有沒有辦法清楚、有道理、有禮貌的回覆一篇呢? 05/05 20:48
→ AnewMitch: 先別講到法律,先把道理講清楚吧... 05/05 20:49
→ ginnietulip: 好,我回一篇好了 不過簡單回 05/05 20:50
推 PPTer: 哈哈哈哈哈 05/05 20:51
推 diamondX: 鍵盤photographer好棒棒。 05/05 20:53
→ AnewMitch: 你確定你要用"簡單回"的態度?? 哪別人也不用認真回你阿 05/05 20:53
推 xxxg00w0: 那個 他應該不是鍵盤photographer喔...單從攝影資歷看 05/05 20:54
推 Laviathan: 已笑 05/05 20:57
推 diamondX: 要討論法律有法律專版。有夠無聊的去鬧人家的場,眼睛 05/05 20:57
→ diamondX: 很白欸 05/05 20:57
推 benage: 我記得台灣也沒有肖像權噢,只有人格權 05/05 21:04
推 JYHuang: 我為什麼趴著看這一篇... 05/05 21:04
→ ginnietulip: 對不起大家 我不太懂怎麼用ptt討論問題 有機會多學習 05/05 21:04
推 demo68: 笑死人了,自己也不知別人犯什麼法是來亂的嗎? 05/05 21:05
→ benage: 在公眾場合只要不是不雅或有損名譽你也不能怎樣 05/05 21:05
→ benage: 還有紀實攝影也吵不是一兩天了,吵不完的 05/05 21:06
→ ginnietulip: 對不起亂了大家的眼睛,下次不會謹慎發言 05/05 21:07
推 demo68: 你真的很適合移民朝鮮,台灣是採無罪推定論,質疑別人有罪 05/05 21:08
→ demo68: 請需舉證,經法官判決才算數,而不別人需要證明自無罪 05/05 21:08
→ ginnietulip: *會 05/05 21:08
→ ginnietulip: 朝鮮風景應該不錯喔,我研究看看有沒有辦法移民好了 05/05 21:09
→ luswtin: 有些人總是自以為自己所討論的事情有價值,殊不知在別人 05/05 21:09
→ luswtin: 眼中就是廢文一堆,卻沾沾自喜 05/05 21:09
→ demo68: 你不知道是質疑什麼東西?莫名其妙啊你 05/05 21:09
→ ginnietulip: 真的很莫名其妙 對不起 我下次知道了 05/05 21:10
推 demo68: 知道錯就好了,乖,下次不要再來討秀下線惹我生氣了,去去 05/05 21:16
→ demo68: 去 05/05 21:16
推 diamondX: 寄封信跟原po道個歉吧。真的有夠失禮的 05/05 21:17
→ ginnietulip: 好喔,等等去寄一下 05/05 21:17
→ demo68: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朽木可雕也,我就免強原諒你 05/05 21:18
→ ginnietulip: OKOK 謝謝大大 講解北韓情勢也很精闢喔 05/05 21:18
推 gwofeng: 紀實的照片就別那麼拘謹了 又不是在偷拍正妹 05/05 21:22
推 jackeighteen: 再幫推~真的拍得很棒!以記者的角度紀實又願意分享 05/05 21:43
推 D600dust: 感謝分享啊 好詳實的文章與照片 05/05 22:04
→ D600dust: 但是看不懂匯率那邊的問題 @@? 05/05 22:10
推 masuki: 感謝原po讓我們更進一步認識北韓這國度 05/05 22:21
→ demo68: 什麼叫新警政署署長?莫名其妙! 他是新法務部部長好嗎? 05/05 22:30
→ demo68: NLIS 05/05 22:30
推 nh2: 厲害! 05/05 22:59
推 kof: 好猛 不過這樣你就被北韓列入黑名單了吧 05/05 23:05
推 selinawa: 一.當然有違北韓規定,不然幹嘛要偷拍。只是標題是偷拍 05/05 23:34
→ selinawa: ,加上國情因素,來源取得正當性與否似乎並不重要,真是 05/05 23:34
→ selinawa: 如此? 05/05 23:34
推 selinawa: 二,以作者行文方式,屬個人作品分享,但原po說是新聞記 05/05 23:49
→ selinawa: 者,然此身分應面對閱聽者對影相取得的方式,以及報導 05/05 23:49
→ selinawa: 動機的質疑也是應當,但原po並未直接回應。出死入身和 05/05 23:49
→ selinawa: 偷拍的經歷遠比照片精彩,報導新聞性在哪,是否標題誤 05/05 23:49
→ selinawa: 導? 05/05 23:49
→ strike5566: 樓上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05/05 23:57
→ luswtin: 樓樓上就是想表達沒事生事的技能,不知道目前在幾級 05/05 23:59
推 selinawa: 三.原PO回覆~肖像權不適用新聞報導 中國人如此說,臺灣 05/06 00:00
→ selinawa: 人似乎沒有人質疑,那我們又有什麼立場批判狗仔隊呢?只 05/06 00:00
→ selinawa: 因臺灣人被侵犯,而對於北韓可以存在偷摸獵奇的心態。 05/06 00:00
→ D600dust: 樓上開地圖砲喔 你先去找推文的人誰批判狗仔好不好 05/06 00:02
→ D600dust: 我們再來討論你邏輯上的其他問題 ^__^ 05/06 00:02
→ bikevts: 原PO別太在意,這邊法務部長很多見多不怪 05/06 00:25
→ demo68: 搞不清楚肖像權跟隱私權就在扯狗仔真是不怕丟臉 05/06 00:28
→ demo68: 不過q了一下,一篇文章都沒有,鍵盤功力倒是很厲害 05/06 00:29
→ demo68: 跟這種人也沒必要認真什麼 05/06 00:30
→ demo68: 就叫妳ginnietulip第二吧~ 05/06 00:31
推 bikevts: 看來蠻多法誤部長的,到底誰才是頂尖的呢! 05/06 00:52
推 jaylj14: 爭點放錯了吧,北韓人民有肖像權?拿出法律條文再說吧… 05/06 05:00
→ jaylj14: … 05/06 05:00
→ jaylj14: 雖然沒讀過北韓法律條文,北韓人民連最基本的人權都沒有 05/06 05:01
→ jaylj14: ,政府會賦予他們肖像權???這邏輯不合理吧! 05/06 05:01
→ jaylj14: 整件事就只有平壤當局要不要讓你拍而已,扯什麼隱私權肖 05/06 05:03
→ jaylj14: 像權的,搞不好在北韓,人民本來就沒有這兩個權利,你怎 05/06 05:03
→ jaylj14: 麼不去怪北韓政府不給他們基本人權咧 05/06 05:03
推 xxxg00w0: 咦 q他怎麼會一片文章都沒有?昨天看版上他文也不少啊 05/06 07:16
→ xxxg00w0: 而且滿久以前就有了 05/06 07:16
推 ayler88: 推! 05/06 08:44
推 ly4138: 文字版本看完了,後續應該還有吧 05/06 09:23
嗯,還有最后一點沒寫完啦,爭取早日完成。
推 wc4eva: 推 太神啦 05/06 10:10
推 TarokoSam: 推一個,真正的記者就是在揭露真相;跟台灣主流記者不 05/06 11:28
→ TarokoSam: 同…某些新警察隨便拿著肖像權亂扣帽子不用理他 05/06 11:28
推 QBFox: 照片強大,但可以改用台灣的用語嗎? 05/06 12:43
推 goldenann: 太有種了 我連在市場拍有時都會不自在 05/06 12:56
→ demo68: 我說的是ginnietulip第二,不是ginnietulip 05/06 13:09
推 GPX2000: 太神了 05/06 16:59
推 pooldodo: 照片超棒! 05/06 18:46
推 flywind: 猛 05/06 18:46
推 freshego: 強大 05/06 19:13
推 s0322008: 來朝聖~ 05/06 21:17
推 BBryson: 推一下,這弄得不好可是回不來的 05/06 21:29
推 xczh: 從照片中看到北韓軍人的氣質舉止完全是窮人樣 05/06 23:48
從圖滿江出來后我們臨時停靠在一個站,又上來一批軍人。有一個是未成年的小孩,看上
腿有問題,穿著軍裝,是被人背上火車的,當時我就震驚了。
推 devin0329: 正義魔人小腦袋裏的正義根本微不足道的可悲 05/07 00:23
推 jen1121: 推 05/07 02:59
推 seanflower: 你真的很會拍耶 很漂亮 05/07 09:48
→ kondoyu: 勇者 05/07 10:35
※ 編輯: czqs2000 (1.58.173.142), 05/07/2016 10:47:26
推 zobow001: 大推 05/07 12:51
推 leftfreeze: 勇者推 05/07 13:30
推 y61440: 推 正義魔人究竟在鬼打牆甚麼XDDD 05/07 15:35
推 HOF: 很勇..不小心可能就變成國際新聞紅人 XDD 05/07 17:26
推 hsulinchih: 以前就有加原PO臉書好友,很喜歡你的作品! 05/07 19:07
推 wlo1447669: 比較好奇是怎麼藏相機裡的檔案的 05/08 02:02
推 strike5566: 同樓上問題 05/08 02:18
我帶了MacBook,建個深一點的文件夾把照片打包加密藏起來就行了。
※ 編輯: czqs2000 (1.58.173.142), 05/08/2016 19:27:54
推 pttnews: 北韓耶~ 05/09 16:25
推 shawn1116: 好強!!! 05/10 20:41
推 a813279: 好文推推,小弟高雄人,之前地震原PO還有關心,人超親切 05/11 21:42
推 abucat: 謝謝提供方法,a腳應該是與張xx睡過穿上褲子就...(被拖走) 05/13 09:27
推 vizjeco: 本版第一次推讚 05/28 20:33
推 boyo: 偉大的作品 05/29 15:32
推 clark3530: 09/11 16:37
推 dreamerXYZ: 屌 09/12 17:24
噓 aphrodite98: 在這邊裝的很客氣 在八卦版是貼假新聞 你回中國好了 09/16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