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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推文讓大家覺得看起來不流暢,我用回文的方式整理一下: 1. 在這裡發文的人不應該有身分的差異,所以不管是記者還是誰都要遵守規範 2. DSLR板的板規好像沒有特別指涉關於人格權或肖像權的的爭議處理方式, 所以遇到爭議只能靠討論的方式集思廣益 3. 理論上如果在個人版面比方說FB,不管怎樣的言論或照片都是個人負責就好, 但這畢竟是非營利的ptt,對於法律問題只有可能比個人出版品更需要衡量 4. 照台灣的法律,被拍的人可以主張撤銷,但因為這是外國人在外國拍外國人 該考慮的是本國法律還是其他法律呢? 5. 真正的問題一直只有一個,如果你是北韓人民,被拍到有沒有請攝影師撤銷的管道? 如果因為北韓國內情勢使然所以沒有,那用ptt散佈這些人肖像是否值得討論? 6. 至於這些照片怎麼被拍到,如果有法律爭議,就交由站方衡量是否適合傳播 7. 我只略為了解本國的肖像權問題,北韓的不知道,真抱歉 但提個疑問,如果畫面完全沒有人臉,北韓當局允許拍攝嗎? ※ 引述《czqs2000 (青山)》之銘言: : ============= : 技巧文解說區 : ============= : 教學照片: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0486804 : 拍攝時間:2015-8-23 : 拍攝地點:北韓·平壤 : 使用相機:D5300 : 使用鏡頭:AF-S 24-120 F4 VR ED : EXIF資訊:曝光秒數 1/800s : 光圈 F7.1 : 焦距 120mm : ISO速度 500 : 出圖軟體 LR : 閃燈擊發 No : 技巧解說(如閃燈、修圖)及心得分享: : 平壤街頭學生正在排練團體操,為朝鮮勞動黨70周年大會做準備。這是一張典型的新聞片 : 拍法,讓獨立的前景虛化,焦點集中在背景上,容易有身臨其境的感覺。若是把焦點集中 : 在前景的學生上,就有些平淡了。 : =========== : 成品分享區 : =========== : 這次拍攝是為Getty Images做的偷拍報道。在北韓做偷拍有一定的風險,所以一些圖片使 : 用了手機拍攝(主要是在抵達平壤之前在圖滿江以及火車上)。普通進入北韓的路徑是從 : 丹東口岸入境或直飛平壤,但我取道俄羅斯,然后利用簽證上的圖滿江口岸順利入境,那 : 兒從沒中國人入境,但我的一切簽證手續都是合法齊全的(通過旅行社辦理的),所以他 : 們也就放我進去了。 : 本來是上午10點到圖滿江火車站,下午4點坐火車直接去平壤。但是由于那段時間南北韓邊 : 界沖突,火車停運了,所以把我扔在了圖滿江鎮一天,也沒人管我,可以開心得去周圍的 : 村莊拍一些照片。 : 當然在村莊里第一次瞎逛被大媽舉報了,來了軍警直接刪我手機里照片,當然我給藏起來 : 了,只讓他刪了一些無關緊要的。第二天再次進村加倍小心,這回沒被舉報。 : 然后去了平壤后在導游的帶領下可以拍一些他同意的照片,所以到了平壤后的照片基本都 : 使用D5300拍的。 : 用手機拍的照片都是用手在肚子附近不看屏幕偷拍的,Lenovo Z90有個黑屏偷拍功能,雙 : 擊音量鍵就能在黑屏狀態下偷拍。不要以為手機可以拿起來看著拍! : Huffington Post和Business Insider對我進行的采訪: : http://www.huffingtonpost.com/entry/north-korea-photos-xiaolu-chu_us_56faac5de : 4b0a372181b0a56 : http://www.businessinsider.com/photos-of-life-in-north-korea-2016-3/#.VwXBunqe : kps : Daily Mail的報道: : http://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3210256/Fascinating-glimpse-everyday-l : ife-North-Korea-country-steps-brink-war-South.html : 全部的圖片可以在Getty Images上看到: : http://www.gettyimages.ca/photos/xiaolu-chu-north-korea?excludenudity=true&fam : ily=editorial&page=1&phrase=xiaolu%20chu%20north%20korea&sort=newest : 以下挑幾張自己喜歡的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0486034 : 作品說明:清晨一個小女孩坐在破舊的房屋窗口,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0486674 : 作品說明:火車站站臺上等車抽煙的朝鮮人民軍,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0486574 : 作品說明:圖滿江小鎮清晨的街頭,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1474753 : 作品說明:圖滿江小鎮里勞作的村民,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0486984 : 作品說明:兩個孩子從圖滿江火車站外走過,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722166962 : 作品說明:北韓海關的軍人和我們聊天(其實就是拿手比劃),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1474513 : 作品說明:一個集體農莊的街頭,這個集體農莊是專門的“示范農莊”,也就是專門 : 給游客看的。D5300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1475003 : 作品說明:同樣是示范農莊,這批人來來回回在鏡頭前走過好幾次,被我發現了。D5300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0487584 : 作品說明:南浦特別市街頭的學生游行,主題是反美,導游讓我們敞開了拍。D5300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722166882 : 作品說明:一群人在錦繡山太陽宮(也就是金大胖和金二胖的墓)合影。D5300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0487884 : 作品說明:火車站上的小乞丐。這個站有那么六七個小孩在乞討食物,看到我們幾個外國 : 人比較好奇。但列車員不讓他們靠近我們,會惡狠狠地把他們趕走。Lenovo :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211475343 : 作品說明:帶我們去平壤的火車是個軍列,走走停停,每到一個站都有士兵上車。坐板凳 : 上衣著光鮮的是他們軍官。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作品連結:https://www.flickr.com/photos/25195786@N05/26722167022 : 作品說明:最讓我吃驚的是哪怕在圖滿江這個偏僻的小鎮,學生的制服都很干凈整潔,而 : 且整個圖滿江建筑破破爛爛,但我見到最好的建筑確是兩座學校的教學樓。這 : 是一對姐弟,姐姐背著弟弟過水坑。Lenovo Z90 手機拍攝 : 最后我慶幸沒被抓著,能安全回到中國,完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86.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SLR/M.1462453443.A.329.html
PPTer: 感謝精彩講解 05/05 21:09
rem20020426: 其實看不懂你想表達什麼.. 05/05 21:16
ginnietulip: 哪部分呢? 05/05 21:17
diamondX: 別在秀下限了 05/05 21:19
rem20020426: 全部。 05/05 21:20
diamondX: 沒人想跟你討論所謂法律問題,而這些問題是問題嗎?跟你 05/05 21:20
diamondX: 集思廣益勒? 05/05 21:20
ginnietulip: 好吧,我看看上限在哪好了 05/05 21:21
ginnietulip: 對不起大大 我先擺一下讓想看的人 等等刪文喔 05/05 21:21
ding822003: 在幹嘛 05/05 21:25
diamondX: 還要人家給你正面回應?完全無語,整篇看下來說是紅衛兵 05/05 21:25
diamondX: 也不為過。 05/05 21:25
demo68: 哩勒公啥?這就是你的道歉跟檢討? 05/05 21:27
luswtin: 一點意義也沒有,學法律學到走火入魔了嗎? 05/05 21:27
IUOIUOIUO: 版上不只有警政署長,而且是還是北韓來的警政署 05/05 21:29
masa200292: 照些照片在國際媒體上發過了....也被討論過了 05/05 21:30
lef1986: 你怎麼沒去京都櫻花季、金刀比羅宮、歐洲人、華盛頓大學 05/05 21:31
lef1986: 那幾篇主持正義? 05/05 21:31
masa200292: 但沒有討論肖像權問題耶 因為那好像放錯重點 05/05 21:31
rem20020426: 不流暢的其實不是你用推文還是回文..而是你的邏輯 05/05 21:44
xxxg00w0: 唉 都不是第一天玩攝影的人了 所以你到底想表達啥? 05/05 21:46
TC0430: 請問你是法律系的嗎? 05/05 21:47
Xenogamer: 正義魔人到這種程度也是很少見 05/05 21:55
kouyakushi: 吃太飽沒事幹 05/05 21:55
strike5566: 為酸而酸 是受了什麼打擊啊 05/05 21:56
ienari: 共三小 05/05 22:05
Davil0130: 肯定不是法律系,少拉低水準了 05/05 22:05
demo68: 這種水準肯定不是法律系的...哈 05/05 22:05
ienari: 不是文筆問題 是邏輯問題 05/05 22:07
volcom: 請問你是魯蛇嗎 05/05 22:10
SteinsGate: 補個血 05/05 22:10
kuaiphoto: 只能慶幸Vivian Maier是不PO文的人,不然遇到你.... 05/05 22:16
SteinsGate: 然後一直質疑原Po 又把舉證責任全部推給對方 看了實 05/05 22:17
SteinsGate: 在很無言 05/05 22:17
lantieheuser: Vivian Maier 也不發表,她不會有侵犯肖像權的問題 05/05 22:24
kuaiphoto: 但Maier後來被發表,按照警政署長邏輯就是有侵犯肖像權 05/05 22:26
rem20020426: 警政署長的邏輯如果能被你猜中他就不是警政署長了 05/05 22:27
demo68: 什麼叫新警政署署長?莫名其妙! 他是新法務部部長好嗎? 05/05 22:29
demo68: LIS 05/05 22:29
demo68: NLIS 05/05 22:29
brilliantye: 科科 超有事.... 05/05 22:36
Roset: 你在說什麼啊? 05/05 22:43
mingjay33: 不覺得你講得一切關你屁事呢??你是被拍者嗎??? 05/05 22:49
loveadu: 加油啦,離開鍵盤是第一步 05/05 23:10
LabaK: 等你有權代表北韓在來靠北 05/05 23:10
Annex: 阿捏哇誰呦! 05/05 23:19
gglonkey: 完全沒邏輯...感覺見笑轉生氣 05/05 23:37
gglonkey: 你知道無罪推定是啥意思嗎 05/05 23:38
demo68: 他就是連無罪推定都不懂就在質疑什麼東西? 05/05 23:43
misuta27: 金正恩在八卦版找你當北韓的法務部長 05/05 23:44
demo68: 莫名其妙啊他...說道歉結果是嫌左臉不夠腫,右臉也伸出來 05/05 23:44
yuyu5566: 什麼跟什麼啊... 05/06 00:02
kax0205: 掰 05/06 00:17
hell4765: 看了3遍都看不動,你真的有在思考你在說啥嗎? 05/06 00:21
bikevts: 你在工殺毀?你要不去檢舉NG攝影部比較快? 05/06 00:22
A1onso: .........所以你在101自拍要把旁邊路人通通上碼才能上傳? 05/06 00:32
AIRWAY1021: 工三小 05/06 00:33
A1onso: 補噓 05/06 00:33
A1onso: .. 05/06 00:36
fkmt: 很有系統的條列出一堆沒意義的廢話,你再自己好好看一次再 05/06 00:39
fkmt: 說自己提出來的點有討論價值 05/06 00:39
ivan761016: 笑了 表特也一對肖像 您要不要去那邊發言一下 05/06 01:14
jaylj14: 北韓的法律在我們國家不適用,按照我國法律,只要非商業 05/06 01:37
jaylj14: 營利使用,肖像權也沒什麼屁用 05/06 01:37
M5D: 抱歉看不懂 05/06 01:38
jaylj14: 雖然法律沒有明定營利使用是必要因素,但是有肖像權從寬 05/06 01:42
jaylj14: 判決的原則,而且這是屬於民法的部分,亦即若攝影者沒有 05/06 01:42
jaylj14: 營利使用,即沒有造成當事人損失財務的因果關係,就算是 05/06 01:42
jaylj14: 被攝者想要凹罰款也有困難 05/06 01:42
jason1050606: Zzzzzzzzzzzzz 05/06 01:43
jaylj14: 如果是平壤當局不允許拍攝,那就可以確定是違反北韓法律 05/06 01:52
jaylj14: ,但是北韓的法律是什麼?明確條文?還是金正恩的聖旨? 05/06 01:52
bikinibeach: 緊繃的有事... 好像只有北韓人有肖像權一樣 還是你 05/06 02:28
bikinibeach: 有收到陳情? 05/06 02:28
bikinibeach: 毫無討論價值 完全找些條目來借題發揮 05/06 02:29
m06: 你知道你違反我個人訂的法律了嗎? 05/06 02:48
BIGP: 工三小 05/06 02:51
jaylj14: 討論北韓的肖像權前,我想先確定北韓有沒有所謂肖像權, 05/06 04:55
jaylj14: 我是不相信一個連基本生存權都沒有保障的國家,會給他的 05/06 04:55
jaylj14: 人民什麼肖像權啦,所以這整件事的爭點其實就只有北韓政 05/06 04:55
jaylj14: 府給不給拍的問題而已 05/06 04:55
Mistymemory: 傻眼 05/06 05:11
x5825108: 抱歉國文造紙不好 平平都是中文字可是沒一句看得懂 05/06 06:27
fantasyeagle: 住海邊喔 管那麼多 05/06 06:57
diamondX: 居然這篇文還在? 05/06 07:09
sai1268: 每個字都看得懂,但合在一起看不懂… 05/06 07:14
xxxg00w0: 文還在才好啊 就當說明 05/06 07:19
xxxg00w0: 說明他的立場 只是我實在看不懂他要表達啥 05/06 07:20
ashidaka: 北韓當局也不允許恥笑謾罵金小胖,然後咧 05/06 08:49
takeKaNa: 這啥邏輯 05/06 09:17
mazmaitag56: 移民北韓成功記得上來分享 05/06 09:21
ts21020: 記得移民阿 05/06 11:37
ee820849: 難得在這兒看到跟法律有關的討噓文,拜託別刪! 05/06 12:21
kenimai: 被打臉就要刪文章喔 ? 這麼玻璃心 ? 05/06 12:36
shisa: 蛤~要自刪ㄛ? 怎麼不堅持ㄋ? 05/06 12:42
hnrywang: 欠噓 05/06 13:17
fresh13145: 不懂 05/06 13:21
applesck: 欠電 05/06 13:21
barton5614: 戰地記者表示: 05/06 14:22
keefar: 你想說北韓人不上ptt所以無法表達不願上表特或相機版嗎? 05/06 14:41
keefar: 嗯好 然後呢? 想討論什麼? 05/06 14:41
diamondX: 跟一個沒基本人權的國家談肖像權?頗呵 05/06 15:15
masa200292: 白明顯 推噓文冷靜 已有多人觸犯二噓.. 05/06 15:21
speedshuffle: 署長天天換 明年到我家 05/06 15:27
Shiori: 吃飽太閒嗎?這種討論有何意義? 05/06 15:28
ds1441: 在攝影的國度裡沒有隱私權,懂嗎? 05/06 15:52
ds1441: 這些世界上充滿了悲劇人生的苦痛只是用來當作 05/06 15:53
ds1441: 街拍攝影大師的材料而已,你過超慘,我超會拍 05/06 15:53
sat800g: 05/06 16:17
GPX2000: 吃飽太閒 05/06 16:39
misuta27: 有種別刪 偽善的傢伙 05/06 17:53
freshego: 呵呵 05/06 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