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ohnny199699: 賺翻XD12/15 21:18
→ johnny199699: 認真回:要跟廠商聯絡,不然有可能被告侵佔12/15 21:26
→ DFGCE: 真的拆完了嗎?12/15 21:33
推 willy9876543: 結果拆開發現是保溫杯12/15 21:35
一直在想要不要繼續拆
因為外箱上還有貼收件者姓名
跟恆伸的貼紙
推 lantieheuser: 你不聯絡就據為己有是侵占。12/15 21:40
有連絡MOMO了送錯了
不過無消無息
→ KasmirLo: 哇...12/15 21:44
※ 編輯: zero5302001 (1.163.77.62 臺灣), 12/15/2020 21:49:47
※ 編輯: zero5302001 (1.163.77.62 臺灣), 12/15/2020 21:52:49
推 scorpio223: 退回 然後再要個折價卷 正解12/15 21:50
推 hanabi025: XD12/15 21:51
推 godchildtw: MOMO客服:又有人要退貨,能拖就拖吧12/15 22:04
推 ferrinatice: 提早過耶誕XDD12/15 22:13
推 nocturnesw: 要退 你轉賣可能被告12/15 22:13
推 fman: 就跟別人匯款匯錯到你的戶頭一樣,你需要返還不然有侵佔問題12/15 22:17
→ fman: 不過當然你也可以找momo補償你寄回的時間與金錢,看補個折價12/15 22:17
→ fman: 券之類的吧12/15 22:17
推 carl3104: 這包很大(雙關) 12/15 22:50
推 rinkai: 60-600XDDD 12/15 23:20
推 TUMUASHUN: 送60-600超賺 不過可能會被告侵占 還是還一下好 12/15 23:24
推 lantieheuser: 你就通知 MOMO,放半年,他不理你就變你的了...:P 12/15 23:35
推 lupefan4eva: 小心12/16 00:20
→ lupefan4eva: 可以跟momo凹東西但是鏡頭要謹慎處理12/16 00:21
推 Derp: 會有另外一個買家買鏡頭收到閃燈嗎XD?12/16 00:48
推 x81089130: 只能退回 不然業主一定告你侵佔 12/16 01:01
推 hchen18: 笑死 這種台灣一定會要你退 Amazon就會直接送你再補你原12/16 01:10
→ hchen18: 本買的東西12/16 01:10
→ strike5566: 樓上想太多12/16 06:37
推 liumang: 在日亞買過東西他真的多給我一個, 12/16 07:13
→ liumang: 寫信問客服就說直接送我。12/16 07:13
→ liumang: 不過我買的是牙刷XDD,所以他可能覺得多送我一支沒差吧12/16 07:13
推 no2muta: momo半年不理真的變樓主的嗎?會不會一年後來信追討?12/16 07:45
推 shock415052: 撿到失物的概念,送警察局失物招領等半年都沒人領好12/16 07:49
→ shock415052: 像就可以直接拿(相關法規要查一下,不過最好是通知M12/16 07:49
→ shock415052: OMO然後別拆封,如果要拆封記得全程錄影12/16 07:49
推 thinkher: 你不應該po文在這裡的...XDDD12/16 08:31
→ schumi3019: 這是認真發問還是讓大家開眼界?有名字在上面當然是退12/16 09:05
→ schumi3019: 回12/16 09:05
推 crh613: Momo會不讓你退嗎...12/16 09:36
講了第三次
註明寫高價鏡頭寄錯
電話就來了XD
不然客服都不回
※ 編輯: zero5302001 (60.251.191.72 臺灣), 12/16/2020 11:27:40
→ SHENG2014: 有貼收件者姓名,為何還會送到你家 12/16 11:30
推 bluefancy: 豪爽喔 12/16 11:46
推 andy3020: 哪裡爽了@O@ 一般人都知道這個不能佔有還要浪費時間退 12/16 13:40
→ andy3020: 要是我就會覺得很麻煩XD 還要去催原本的閃燈 12/16 13:41
→ AnewMitch: 放半年是要放在警局吧 12/16 15:26
→ AnewMitch: 你放家裡半年,等於侵佔半年... 12/16 15:27
→ AnewMitch: 失主一句「我不知道PTT」,就吃官司囉 12/16 15:31
推 xxxg00w0: 賺到吐... 12/17 08:00
推 lantieheuser: 你"通知"對方,等他取回,對方知道超過半年沒表示就 12/17 12:54
→ lantieheuser: 失去主張侵占的權利。 12/17 12:54
→ lantieheuser: 對方還是電商,自己寄錯人家通知沒反應,你上法院是 12/17 12:56
→ lantieheuser: 要主張甚麼?...:P 12/17 12:56
→ wizozc495711: 你有盡到通知義務就好...沒必要花太大心思 12/17 13:05
推 dobioptt: 要五毛 給一塊 12/18 15:50
→ Mroy: 這是要五毛給五千了吧 12/20 1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