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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若我的軟體用到MariaDB,不修改源碼,僅使用。 是否依GPLv2規定,我應該釋出整個軟體的源碼? 而釋出的地方,須是一個公開且固定的網路位置是嗎? https://mariadb.com/kb/en/library/licensing-faq/ 我的情況是屬於 Distributing a proprietary application with the MariaDB / MySQL server 如果我的軟體也含postgresql,可由MariaDB切換過去使用,不影響原軟體功能, 是否就不受GPLv2影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73.3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atabase/M.1521077529.A.743.html
jeamie: 我記得大原則是沒有散播行為就符合? 03/16 21:22
KarlJhan: 販售是不是也屬Distributing? 03/16 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