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yaku524: 就算對方數落你,你也不能不收錢 05/25 22:24
→ myaku524: 我覺得是設計師臉皮都比較薄嗎? 你花了時間心力做設計 05/25 22:24
→ myaku524: 對方也印出來用了,為什麼只因他數落幾句,就不敢收錢 05/25 22:25
→ myaku524: 很多客戶會故意嗆你設計不好,就是要趁機殺價 05/25 22:25
→ myaku524: 你還跟他說不用收 囧,不懂你在想什麼 05/25 22:25
→ myaku524: 現在就是跟對方明講,簽合約限定那些範圍可用,請他匯款 05/25 22:26
→ myaku524: 如果不簽合約也不會款,寫存證信函,請他立刻停止使用 05/25 22:26
→ myaku524: 我覺得你太好說話了,就這樣讓對方嗆你還免費使用你東西 05/25 22:27
→ myaku524: 有夠誇張的 囧,該硬的時候要硬起來,不要息事寧人 05/25 22:27
→ myaku524: 使用者付費這種道理,設計界也是一樣的,不要慣壞客戶 05/25 22:27
→ myaku524: 另外我建議,以後對初次合作的客戶,如果沒有簽約 05/25 22:28
→ myaku524: 一律等對方匯款再給印刷檔,畢竟不熟,不知道對方的為人 05/25 22:28
→ myaku524: 你今天買衣服,會因為嫌個幾句,店家就免錢把衣服送你嗎 05/25 22:30
→ myaku524: 不會對吧? 那對於你自己的作品,也請這樣看待 05/25 22:30
→ myaku524: 不管對方怎麼嫌,只要你做了給檔了他用了,就是要付費 05/25 22:30
→ myaku524: 沒有的話,就依據法律途徑啊 05/25 22:31
推 rrrroger: 不用太在意,看來你的確是經驗不多,人生還很長,好客戶 05/25 22:42
→ rrrroger: 還在後面等著你,5000什麼合約什麼的不用勞心了 05/25 22:43
→ rrrroger: 記取教訓,學習經驗 放眼下一步吧,挑戰還在後頭呢(菸 05/25 22:43
→ rrrroger: 另外 設計師的能力全不是設計能力,還有溝通和統整能力喔 05/25 22:44
推 zankarasu: 所以你做這麼多東西,四月多到現在一個月對方沒匯錢? 05/25 22:44
→ zankarasu: 好像霸王餐@ @,建議你積極的去討,看了都為你生氣 05/25 22:44
→ zankarasu: 我以前也遇過設計後,對方突然不想開店,就想不付錢 05/25 22:45
→ zankarasu: 但我還是軟硬兼施地把錢拿到了,頂多算便宜點 05/25 22:45
→ zankarasu: 因為我認為,開不開店賺不賺錢的風險是業主該負責的 05/25 22:46
→ zankarasu: 不可以因為自己生意不好或改變主意,就凹到設計師身上 05/25 22:46
→ zankarasu: 可能我比較理性吧,我不會去凹業主,但也不希望被凹 05/25 22:47
→ zankarasu: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負責,不然就去對方粉絲團公布吧 05/25 22:47
→ zankarasu: 反正他都敢不付錢用你東西了,相信他不怕丟臉(毆飛) 05/25 22:49
→ takofishsun: s 05/25 23:15
推 oj113068: 公布吧。 05/25 23:41
推 oj113068: 最實際的方法是告他,如果覺得告他很麻煩,那就存證信函 05/25 23:55
→ oj113068: 試試看。 05/25 23:55
推 EJB: 我比較想知道店名和地址,方便的話請給我站內信 05/26 02:50
推 j242186: 請不要糟蹋自己的心血跟專業啊 05/26 07:27
推 Hirano: 告他,真的 05/26 07:29
推 insanebull: 有明顯勞務事實跟證據就應該要付款吧 只是差別在金額 05/26 09:45
→ insanebull: 沒有明文強制力 05/26 09:45
推 rrrroger: 說告的是有經驗?還是經手過什麼大案嗎 05/26 11:41
推 acanle209802: 個人覺得 不尊重專業的其實是你自己 雖然原po很委屈 05/26 13:21
→ acanle209802: (拍) 但要是真不收錢不告他 那那老闆就以為「既然 05/26 13:21
→ acanle209802: 可以不花錢就拿到東西 那幹嘛要花錢」 一傳十十傳 05/26 13:21
→ acanle209802: 百 以後做設計的都不用賺了 喝西北風就好 05/26 13:21
推 watering76: 先把單據、往來信件、時間存證,然後寫存證信函(在 05/26 14:52
→ watering76: 法律上不能當作什麼證據,但就嚇嚇對方+以防萬一) 05/26 14:53
→ watering76: 下次記得要簽約,起碼還可以請法院強制執行。 05/26 14:55
推 watering76: 請老闆娘不認識的人觀察早餐店一陣子,看看有沒有採用 05/26 14:58
→ watering76: 你朋友的設計,有的話記得存證。 05/26 14:58
推 Decill: 沒有人家東西做好了交出去 然後聽廠商兩三句就在退貨的啦 05/26 16:29
→ Decill: 廠商是什麼咖,哪時候自負到可以批評設計作品了 有人遇過? 05/26 16:30
→ Decill: 一下嫌紙袋帆布 一下又喜歡菜單店卡 感覺對方就是腦波弱 05/26 16:33
→ Decill: 聽到第三者閒話兩三句就被改變想法簽著鼻子走 05/26 16:33
→ Tayako: "最後沒有簽合約,檔案已給、已輸出部份,但沒有付款" 05/26 17:11
→ Tayako: 就說了幾百幾千遍合約的重要 看到上句沒合約就... 05/26 17:13
→ Tayako: 不管最後用什麼樣的手段 都是很麻煩又複雜 得不償失 05/26 17:16
推 DRIariel: 為什麼總是有人沒簽約 沒拿錢就給檔..冏(原po拍拍 05/26 17:39
推 myaku524: 這種東西本來就要告了啊,跟搶劫有什麼兩樣 05/26 19:36
→ myaku524: 重點是對方用了一個多月,你竟然都沒動作 05/26 19:36
→ myaku524: 建議你先去對方店面,拍下有用到你設計的帆布LOGO等照片 05/26 19:37
→ myaku524: 然後請朋友進店裡,拍下你設計的店卡和菜單的照片 05/26 19:37
→ myaku524: 能直接拿張實品店卡或紙袋回來更好(當證據) 05/26 19:38
→ myaku524: 接著寫存證信函,順便最後通牒對方,請他付款 05/26 19:38
→ myaku524: 不要一副叫他付款很不好意思的樣子,請理直氣壯點 05/26 19:38
→ myaku524: 並說你已經蒐集所有他使用你設計品的相關證據 05/26 19:39
→ myaku524: 訂一個明確日期要他那天付款,若還是沒付款 05/26 19:39
→ myaku524: 告知對方你會採取法律行動,並會到店面宣傳他做過的事 05/26 19:40
→ myaku524: 另外建議你也跟當初介紹你這案子的老闆娘談談 05/26 19:40
→ myaku524: 難道那個介紹你案子的老闆娘知道你沒拿到錢,都不理虧? 05/26 19:41
→ myaku524: 硬的催款要做,軟性方面也要那老闆娘告知那位業主 05/26 19:41
→ myaku524: 讓那業主明白自己做的事非常過分,你又沒犯錯,怕他什麼 05/26 19:42
推 eve1028: 對方吃定妳是學生!想要吃免費的,之後建議電話錄音!口 05/26 20:52
→ eve1028: 頭說定的都容易出問題!! 05/26 20:52
※ 編輯: takofishsun (114.46.216.194), 05/26/2015 22:51:16
→ Black40: 再這文章看起來 似乎只有原PO的朋友吃虧呢 05/27 02:42
推 hamu123: 好可惡 05/27 11:58
→ baby1602: 使用者付費啦! 05/27 21:21
推 Anzar: 我比較想知道店名和地址,方便的話請給我站內信 05/29 09:41
→ virgil010030: 惡人先告狀啊,真他X的,要告就跟他玩啊,用人設計 05/29 11:20
→ virgil010030: 還不肯拿付錢,莫名其妙,那家爛店,收一收比較快 05/29 11:20
→ virgil010030: 啦,欺人太甚,我去你店裡吃飯,催吐出來你收不收 05/29 11:20
→ virgil010030: 錢?(老闆娘要告我,歡迎!) 要自殺要死就快去,別用 05/29 11:20
→ virgil010030: 嘴巴喊! 05/29 11:20
推 s76083kahala: 當設計師總有一天會遇到上法院的 去學點經驗不用怕 05/29 11:21
→ s76083kahala: 你去問看看周遭執業的設計師有幾個沒跑法律流程過的 05/29 11:21
→ virgil010030: 原po站內信店名給我,在臺北我一定去幫你光顧消費這 05/29 11:23
→ virgil010030: 間店,一塊錢銅板好多,相信老闆做生意需要零錢 05/29 11:23
→ s76083kahala: 警局跟法院沒有那麼可怕的 台灣的教育太失敗 05/29 11:24
→ s76083kahala: 從小就被父母教育不乖就送警局 長大出社會怕被告 05/29 11:24
→ s76083kahala: 所以90%以上的人都覺得警局跟法院是很恐怖的地方 05/29 11:25
推 monsteroh: 不懂為什麼要算便宜 明明都講好了 05/29 14:31
推 Black40: 恩 比較想知道店名跟地址 PO出來不保險是否能站內信或私 05/30 03:49
→ gamania5972: 記住,千萬不要幫認識的人做設計 05/30 05:39
推 li6218: 要強勢點替自己爭取~~~不要想說算了 05/31 22:57
推 jeremygaim: 臺中海豚科大3減1宿舍對面 10/26 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