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edust: 日本人的民族性大抵如此,總覺得因為自己的事造成社會 08/26 14:55
→ siedust: 不安,都該有個交待或道歉。不然幹嘛一有什麼事就開 08/26 14:56
→ siedust: 記者會呢!台灣人根本不會這麼做。 08/26 14:56
推 Amontillako: 提供一個"實務上"的角度參考:對於一個通報死亡的現場 08/29 14:11
→ Amontillako: 來說,就台灣的"官方"處理人員,現場有沒有遺書, 08/29 14:12
→ Amontillako: 只是協助"初步"判斷死因的一個條件而已,而已也不是 08/29 14:12
→ Amontillako: 必要條件,最多就是充份條件之一。 08/29 14:15
→ Amontillako: 經過相驗甚至認為有解剖之必要,一直到最後開立死亡 08/29 14:15
→ Amontillako: 證明,那才是"較可信"的判斷。 08/29 14:15
→ Amontillako: 不然有沒有遺書,對於相關的官方處理人員而言, 08/29 14:16
→ Amontillako: 那真的只是個"初判"的物證A而已。 08/29 14:16
→ Amontillako: 講輕浮一點;是不是自殺他殺,先驗了再說w 08/29 14:17
→ Amontillako: 至於原po文中提到我們台灣比較沒有自殺寫遺書的文化 08/29 14:17
→ Amontillako: 倒是讓我另外想到,其實這幾年台灣開始有生前契約的 08/29 14:18
→ Amontillako: 觀念出現,這是好事。就身邊的友人經驗,家裡的長輩 08/29 14:18
→ Amontillako: 因故陷入長期昏迷狀態,很多事情都沒有交待,其實對 08/29 14:19
→ Amontillako: 於處理身後事的人(朋友的例子,應該說行為代理人) 08/29 14:20
→ Amontillako: 其實也蠻麻煩的。所以如果沒有什麼忌諱,不妨多多 08/29 14:21
→ Amontillako: 考慮生前契約,可以幫自己的親人省很多事w 08/29 14:21
→ tontontonni: 謝謝樓上兩位! 08/29 20:52
→ tontontonni: 得到很多啟發 08/29 20:52
推 J7565J: 比起紙本遺書,現在可能也會有從死者在社交軟體的近期發 08/29 22:21
→ J7565J: 文推測有無與人結怨、輕生厭世等念頭? 08/29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