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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龍羽大的文回覆 本文完全爆雷 未看勿讀 ------ 這邊我的看法,完全是野人獻曝,也請對詭計博物館館長cherisheng大鞭一鞭 這一本<方舟>, 有一個出色的結尾, 但前面90%的劇情+推理都是很差的一本,完全是水準之下 偵探的推理很蹩腳與瑣碎, 特別是指甲剪+抹地布這兩個主要證據,解答真的是爛到笑,超廢的 但我自己覺得, 以本格推理小說來說,<方舟>有其創新突破的地方(但作者寫壞了,或說操作與設計不好) 突破的地方是: 第一點 兇手需要偵探抓到他,故而需要自己「製造證據」指認自己(自證己罪) 以本作來說, 因為第一起是臨時起意的完美犯罪(偵探無跡可循), 所以兇手必須在第二案中,故意在已勒死的死者胸口,畫蛇添足的插一刀,收藏起來就是為 了最後成為擁有兇器刀的人,向眾人證明自己是兇手(坦白說,我覺得這一想法蠻不合理的 ,因為割斷頭的兇器也可以,或勒斃的繩子也可以,沒必要特地在補胸口那一刀,所以我認 為作者的操作不太好) 或許兇手製造證據這件事,早已有人寫過了,不過應是要嫁禍他人 兇手自己製造證據,為的是最後能指認自己,怕偵探抓不到,這種構思可能本作是先例 重點是,本作的情景特別適合發揮這一點(在別的情景或許這種目的會很彆扭) 只是我覺得作者沒有好好發揮這一構思,案件的設計與操作很粗糙或又稚嫰 第二點 正如書中結尾所述:兇手不在乎殺多少人,因為大家其實都是要死的。 殺1個,殺3個,殺5個,對兇手都沒差,因為最後全部人都是要死的 我覺得這個想法,也是本格推理中很有突破性的一個構思 可惜本作的兇手也只是殺了知曉秘密的人和妨礙他的人,並沒有額外再殺不相干的人 我是覺得如果作者特地去殺一個無關的人來證明自己是兇手也是一個呈現這個構思的方法 最後要說的是 或有人覺得最後逆轉沒什麼 但這個結尾的逆轉,並非兇手是誰的問題 而是兩群人的命運完全逆轉了,同樣自私的兩群人,命運顛倒了。這是「劇情性」的反轉, 而不是「兇手換人」的反轉 而且動機是完全合乎情理的人性(自私),而不是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奇葩動機或灑狗血的復 仇悲情 所以結尾特別有力量 因為換成是你,是不是也是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3.171.64.9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etective/M.1708780543.A.35F.html
aboutbaw: 所以這本ㄧ讀完,就是上網看結尾的討論,解謎、詭計、02/24 21:21
aboutbaw: 動機、甚至「方舟」本身都是順便聊一聊而已哈哈。02/24 21:21
方舟真的很隨便 家庭三人組很適合帶入方舟的一些故事元素,加深方舟的情節
kevinapo: 其實我還真不懂為什麼紙抹布可以遮蓋光線 抹布不可以。02/24 21:29
這個真的太爛了 而且兇手作案上下樓都沒人看到的大家剛好在房間,太瞎了
kevinapo: 紙抹布在我腦海的畫面就只是廚房紙巾而已啊02/24 21:29
kevinapo: 其實就像版友指出的 氧氣瓶剩1/3 矢澤又消耗掉一些 魔02/24 21:48
kevinapo: 王未必能通關活命02/24 21:48
魔王原本還準備兩人份涅
kevinapo: 又及 我本來有想過如果終章不要用打電話嗆聲 改成真兇02/24 21:49
kevinapo: 的手記 效果會不會比較好02/24 21:49
kevinapo: 結果發現手機不防水 對她來說不打白不打XD02/24 21:49
指甲剪更爛,更廢的是跟指甲剪一點關係也沒有 ※ 編輯: tontontonni (218.111.190.151 馬來西亞), 02/24/2024 22:24:57
aboutbaw: 指甲剪真的蠻爛02/24 22:30
看到解答真想給他黑人問號.jpg
lack: 還有描述看到架子底下的兇刀也很奇怪,不是淹水了,怎麼看的02/24 22:49
lack: 到,一般淹水都是很髒,難道還會是清澈的XD02/24 22:49
沒想到,lack大這點沒錯!
lack: 紙抹布也是看到會笑出來,整個構思是很有突破性的,可惜細節02/24 22:50
lack: 上寫的太粗糙,可以再多琢磨的 02/24 22:50
Takhisis: 紙抹布有解釋啦 抹布太厚很難塞門縫 紙抹布比較輕02/24 23:38
Takhisis: 薄又容易撕開 還有魔王說準備兩份的只有背架02/24 23:38
是有解答,紙布塞門縫這個解答很爛啊~~
Takhisis: 好像不包含氧氣瓶 我看只是故意唬爛那誰讓他更絕望02/24 23:41
誅心~ 但那個爸爸背了氧氣筒潛水似乎也潛伏了很久,感覺夠用如果游得快的話 氧氣筒我沒用過,但節省的用法我覺得或許可以這樣用:不要一直呼吸,而是 先吸一口氧氣,憋氣憋到沒氣,再吸第二口氧氣, 人可以憋氣一分鐘多潛水,有訓練的人搞不好可以憋氣2分鐘多。這樣就能節省氧氣筒。 氧氣筒如果用完了,人還是可以憋氣一分鐘-2分鐘的游上去
PuWu: 兇手製造證據指向自己,東野早期某本名作有寫過02/24 23:43
兩個字那本?
kevinapo: P.87有提到氣瓶有兩瓶 只是沒有背架。但我也傾向魔王在02/24 23:53
kevinapo: 嘴炮而已 畢竟氧氣2個人用肯定不如自己用02/24 23:53
但我比較喜歡魔王原本真的要準備兩份,只是對愛情失望了,我覺得兩個背袋這一句是點睛 之筆,讓男主角悔恨終身 作者只用了簡短的篇幅與文字,卻造就了比東野圭吾更深刻的愛情描寫... 這說明本格推理本就可以寫出很好的社會派情節
kevinapo: @PUWU那本確實是名作02/24 23:54
cherisheng: 這本我也是喜歡結局跟第一案衍生出來的(必須是凶手去02/24 23:57
cherisheng: 死)的心理誘導 不然中間很普 像是:02/24 23:57
哇沒錯,cherisheng大果然提到最關鍵:必須兇手去死,這個設定真的很新!
cherisheng: 1.第二案我覺得凶手最好的處理方式 是當下什麼都不做02/25 00:01
推,這我沒想到,但贊同 其實為何勒死的屍體還要再補刀是挺有意思的謎題,至少在偵探的解答前,是我覺得本作算 得上吸引人的謎團設計 結果解答也是不那麼讓人滿意
cherisheng: 2.第三案既然被發現 搭配結局 也沒必要再殺害 就直接02/25 00:01
cherisheng: 自首02/25 00:01
應該是兇手被嚇到,怕對方先動手 坦白說,爸爸潛水拿手機偷拍這個情節我覺得很無言...而且潛了很久...系瞎毀?
cherisheng: 雖然是可以接受用來設計謎題 不過不協調感就是怪怪的02/25 00:01
對,不協調
cherisheng: 人物刻畫不好 直接以劇情推理兇手簡單 而且擦拭布用途02/25 00:05
cherisheng: 我當時想了很久 連邊都沒碰著 那解答真的是… 02/25 00:05
我一直在想指甲剪要剪什麼
cherisheng: 至於第一點 除東野那本 凶手自己希望被舉發的這種概念02/25 00:08
cherisheng: 克嬸的出道作應該就有了02/25 00:08
沒印象了只記得兇手 不過如果兇手製造證據指認自己,目的是為了保護自己讓人覺得他是被陷害的,那就跟我說 的不太一樣 ※ 編輯: tontontonni (218.111.190.151 馬來西亞), 02/25/2024 00:53:02 ※ 編輯: tontontonni (218.111.190.151 馬來西亞), 02/25/2024 00:55:23
kevinapo: 矢崎拿著手機在明亮的房間裡攝影還能拍不到臉也是很瞎 02/25 01:07
Takhisis: 啊對找到潛水用具那邊有說氧氣瓶 弄錯了 不好意思 02/25 02:21
Takhisis: 不過最後講動機看起來魔王超在意氧氣瓶 殺爸爸也是 02/25 02:21
Takhisis: 因為他在用氧氣瓶 所以到底是這麼重視不可能分享 02/25 02:21
Takhisis: 還是為了留下足夠的兩人份才會緊張 作者沒有寫死 02/25 02:24
Takhisis: 留下想像空間 就很有意思 02/25 02:24
hhua: 前面不那麼引人入勝,但結局尤其最後一行真的讓人毛骨悚然 02/25 03:32
hhua: 。我還是傾向相信兇手是打算讓兩個人出去耶,這樣後座力比 02/25 03:32
hhua: 較強。我自己有點密室幽閉症,所以這本對我來說根本恐怖小 02/25 03:32
hhua: 說XDD 02/25 03:32
kenshin078: 朋友被我推坑看完 說晚上不敢睡覺XD 02/25 10:48
kevinapo: 不不不 大家想一下好嗎 你剛在方舟裡面完成三連殺 漂亮 02/25 11:41
kevinapo: 逃出生天。轉頭一看你把一個目擊證人知情者給帶了出來 02/25 11:41
kevinapo: 請問是要終身被他勒索嗎XD 還是要再滅口他一次。我認 02/25 11:41
kevinapo: 為做兩份絕對是嘴炮。單純是嗆聲而已。魔王是個狠人啊 02/25 11:41
kevinapo: 。 02/25 11:41
Jimmy030489: 這應該算緊急避難的範疇了,出來的人必定有罪 02/25 15:56
Jimmy030489: 不過兇手第2案以後 直接自首可能太明顯、會被偵探懷 02/25 15:58
Jimmy030489: 疑 02/25 15:58
Jimmy030489: 我覺得是兇手藏一些謎團 轉移偵探心思 02/25 16:07
Jimmy030489: 有點臭偵探的概念 整天花時間想小事被兇手呼嚨 02/25 16:08
tontontonni: 同hhua,我也相信原本有準備兩人,這樣比較有劇情張 02/25 20:08
tontontonni: 力與餘味 02/25 20:08
Kydland: 我是覺得遊戲性太高了 我的意思是 極短時間內兇手要想到 02/25 21:32
Kydland: 這樣的詭計和佈局 這個思考能力太強大 太脫離現實 02/25 21:32
Kydland: 造成這本小說變成了一本大型長篇腦筋急轉彎 02/25 21:33
Kydland: 而且我覺得 結尾不應該用打電話的方式透漏整個詭計 02/25 21:33
Kydland: 而是應該讓兇手在事後以自白信或獨語的方式解說 02/25 21:34
Kydland: 當然這可能對作者也不公平 只是 畢竟當推理小說看多了 02/25 21:35
Kydland: 我自己個人對這種遊戲性太高 太脫離現實的驚人思考速度 02/25 21:36
Kydland: 感到...... 我只能說如果我是當年還是高中生的我的話 02/25 21:37
Kydland: 會很喜歡這本小說 看了三十年的推理小說的現在的我 02/25 21:37
Kydland: 不會喜歡這本...... 不是不好 就... 把一篇腦筋急轉彎 02/25 21:38
Kydland: 或是海龜湯寫成一本書 我的感想是這樣 02/25 21:38
Kydland: 還有我很好其作者本人年紀 網路上查不太到 搞不清楚到底 02/25 21:43
Kydland: 是年輕人還是半路出家的寫手 作者好像以前有寫過別的作品 02/25 21:43
Kydland: 我不是對年輕人有意見 畢竟我也有年輕過 02/25 21:43
Kydland: 但整本小說給我的感覺就是 很像年輕人才會寫出來的小說 02/25 21:44
Kydland: 因為對於現實/寫實過度忽略 比如說上面鄉民講的那些事情 02/25 21:45
Kydland: 我不是要臭/酸某人 但和國內某個林姓推理小說作者 02/25 21:45
Kydland: 他年輕時候的作品給人的感覺差不多 02/25 21:46
Kydland: 尤其這本小說又是在講地下洞穴避難危機的人性 02/25 21:47
Kydland: 但讓我感覺 作者就只是坐在桌子前面紙上畫畫 02/25 21:47
Kydland: 一切都是用自我想像寫出來的小說...... 02/25 21:48
kevinapo: 不是啊 我有講過了 魔王潛水後手機就不能用 一定要先打 02/25 22:11
kevinapo: 電話才行。而且 手札/自白的衝擊感一定不如給小王的絕 02/25 22:11
kevinapo: 望衝擊力道來得大。最後順便嘴一下「我本來要救你」才 02/25 22:11
kevinapo: 有那個爽感啊 02/25 22:11
Grecie: 改事後獨白或信就沒法呈現最末尾的絕望衝擊現場XD 02/25 22:30
kevinapo: 對啊 但老實說 勢必會有人質疑抄奪魂鋸的"Game Over!" 02/25 22:46
Jimmy030489: Kydland大您講的 恐怕跟30年前評論新本格推理小說的 02/25 23:12
Jimmy030489: 話類似 02/25 23:12
tontontonni: 推Grecie,這樣才有衝擊性。 02/26 00:12
tontontonni: 林青霞東方不敗:我要讓你後悔一輩子 02/26 00:12
tontontonni: 阿婆的無人生還,最後是以自白信結尾,但是電影版都 02/26 00:18
tontontonni: 是有把最後兇手假死然後睜眼醒來拍出來,那一幕特別 02/26 00:18
tontontonni: 驚悚。所以我覺得自白信很沒有戲劇張力。打電話就是 02/26 00:18
tontontonni: 跟男主角告別和宣判他的死刑才有戲劇張力 02/26 00:18
tontontonni: 不過K大說本作兇手第一時間反應太快的確可以鋪陳一 02/26 00:19
tontontonni: 些(?)不過本格推理小說兇手智商高可以把 02/26 00:19
tio2catalyst: Kydland大完全寫出我的心聲了 02/26 09:35
kevinapo: 倒覺得還好 現實生活中又哪來的密室殺人 童謠殺人呢 不 02/26 13:10
kevinapo: 要扯到像島田那麼扯我覺得都行 02/26 13:10
Kydland: 這可能就要討論到「現代」本格推理的討論了 哈 我怎麼感 02/26 16:53
Kydland: 覺好像古早以前也討論過(?) 02/26 16:53
zxcv820421: 我也覺得衝擊力最大的是兇手那句 不過,算了 02/28 12:44
zxcv820421: 這幾個字我很喜歡 02/28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