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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各位版友 一書三文 第一篇討論翻譯 誤譯與惡譯 第二篇純心得 這一篇拿來作案情探討以及各方評論 因此全部有劇情雷 無雷的請參考第二篇心得文 =========================分隔線================================ 本書四重翻轉 我自己能推理出來的也是諾斯兇手說 第一次的卡奇斯兇手說 不要說太唬爛 也馬上就被瓊安的證詞打臉 諾斯也跳出來說自己就是第三個人 讀者都還沒消化就可以嘔吐出來了 第二次的史龍兇手說 看似完美無缺 但看看手上的書 進度條僅243/389 加上這個"連環殺人案的線索均指向同一人 這個嫌犯畏罪自殺收尾 其實是真凶故佈疑陣" 實在是已經看膩了的橋段 讀者也很快的摒棄了史龍兇手說 第三次的諾斯兇手說我覺得就很真實了 兇手主動接近偵查小組 主動提供線索 想了解偵查小組進度的案例比比皆是 兇手被勒索 被槍擊 被刀刺 自導自演的案例也比比皆是 現在的邏輯鏈是: 1.勒索諾斯的人知道諾斯擁有畫 只有兩個人知道: 一個是葛林修的同黨=兇手 一個是諾斯本人 2.送勒索信的人持有本票 所以 送勒索信的人=兇手 3.打出勒索信的打字機是雷明頓牌 有英鎊符號 在p.280艾勒里拜訪諾斯時聽到諾斯家換了新打字機 送走舊機器 還替換了某個鍵 p.283則由瓊安說出這台新的是雷明頓牌 所以 打出勒索信的打字機是諾斯持有的 昆恩探長質疑 為什麼不可能是一個諾斯家傭人當真凶的共犯呢? 我的質疑:如何排除其他的打字機? 第四次的培柏兇手說 艾勒里大方承認"兇手必須在諾斯家打第二封勒索信 但是不一定是常駐在諾斯家的人" 接著他要論證諾斯無辜論: 因為諾斯在星期五晚上拜訪卡奇斯時 借給了卡奇斯1000元 卡奇斯隨後付給了葛林修 葛林修收進錶殼 隨後警察檢驗證物 找出那1000元鈔 如果諾斯是兇手 或同謀 他理當拿走那1000元鈔 或不告訴偵探此事 然而這個推理也被吐槽 說諾斯不管有無做這件事情 都不影響他的嫌疑 接著艾勒里論證 因為只有第二封勒索信是用諾斯家的雷明頓打的 第一封不是 所以 兇手(嫁禍者)是在第一封信之後進入諾斯家的人=培柏 我的吐槽:好吧 所以培柏跟葛林修的交集只有5年前幫葛林修辯護過 怎麼證明他們是同黨??? 又 回到周五晚上 葛林修拿到本票 拿到1000元鈔 以及具備勒索的條件 他高高興興都告訴培柏 培柏就覺得幹掉葛林修 可以獨自敲詐諾斯 kevinapo:這怎麼說都說不通啊 如果我今天是白道的助理檢察官 我有一個同夥剛蹲完監獄出來 手上握有勒索的文件 可以賺USD50萬 我幹嘛不讓他去做髒活 自己分潤就好? 我去把同夥殺死 是白白扛一條殺人罪 什麼獲利都還沒拿到耶!! 應該是葛林修不需要培柏 不是培柏不需要葛林修 至於培柏怎麼混進去諾斯空屋 艾勒里只說"他可能早就複製了一把鑰匙" ??? 那每個角色都可以這樣幹吧 隨即 再吐槽一次:培柏這樣半夜拖著屍體去墓園 開棺 拿出遺囑 藏屍體 都不會被發現 史龍去墓園就會被發現XD 另一個推理點是史龍在墓園看見培柏 所以知道培柏有罪 所以去威脅培柏 所以培柏滅口 ???? 那史龍是笨得跟豬頭三一樣 現場沒有打鬥痕跡 開門讓培柏進去 讓培柏槍殺他 還把現場布置得跟自殺一樣完美啊??? 總覺得這位真凶忙了半天 殺了兩個人 栽贓給三個人 到最後一步才去偷到真跡畫作 真的很瞎搞 他完全沒有拿到任何的利益啊 最後才拿到畫 連真跡與否都來不及鑑定就被射殺 好可憐的一個通盤白忙的人............... 動機仍然是0分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9.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etective/M.1721922131.A.C62.html
big7777: 覺得這本過譽 很認真的寫一些謎題但拖沓繁瑣 07/27 00:04
tontontonni: 等重讀後再看我忘光了 07/31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