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m: 您可以去檢舉別人的不法行為,但是沒辦法要求不法的平等 07/09 15:14
→ oni23: 我是覺得行車紀錄器是保障自己的權益,本意並不是檢舉別人 07/09 16:04
→ oni23: 台南還不是一堆阿伯阿姨們都亂騎,我覺得沒道理的是越線也 07/09 16:06
→ oni23: 要被罰,說不定當下我是煞車來不及但是我也忘了!! 07/09 16:07
→ opm: 越線到對向車道撞死人的並不少,光闖紅燈的要都被撞死,台灣一 07/09 18:12
→ opm: 天應該可以多死十萬個以上,雖然是違規的危險行為,也不是每件 07/09 18:13
→ opm: 都出事故,但不能拿來把違規合理化?還是您比效喜歡不要分向分 07/09 18:14
→ opm: 線,大家自由開車騎車,賭運氣好不會被撞? 07/09 18:15
→ oni23: 越線是指越過在地上有畫機車停車的框框,不可能到對向車道 07/10 16:46
→ oni23: 有時候在想要不要煞車的時候就會超越框線一點,應該在路上 07/10 16:47
→ oni23: 會常遇到吧,其實這樣會被檢舉 07/10 16:47
→ opm: 那個被別人搬走都常見,不見得是您開始停的位置越線...-.- 07/10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