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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工作時,發生了一件小插曲。 因為這禮拜一(9/27)公司來了一位律師, 那天我剛好請假,不清楚當天發生的情況。 我們部門空降了一位資深經理(新人), 不過他是律師也有證,掛資深經理無可厚非。 只是現在的主管(他的職稱只是經理), 好像也不太清楚這位新人律師的職責。 然後其他部門來了一份待審的文件, 還指明要先給律師看過, 後來部門討論的結果是:維持原流程, 一層一層簽完,再拿給律師做最後簽核。 (只是我都要再個別去跟律師說明案情) 但畢竟是上頭直接指示下來的, 我也只能夠照辦。和二位經理分別報告完後, 我還是繼續做我的事情。 只是感覺部門的權責好像沒有劃分的很清楚, 總覺得哪裡怪怪的?但是又有點說不太出口。 因為這種事好像不應該由我開口,很二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5.117.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ary/M.1633621356.A.99B.html
sinthun: 神隊友拍拍,工作不開心的事情不要放在心上哦~ 10/07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