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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蠻病態的 勞工販賣自己的時間為雇主工作 販賣的時間是有限的 一天大概就販賣8小時左右 如果雇主要加購勞工的時間 應該要給加班費 但是 有些勞工專門在破壞行情 覺得無償加班可以得到老闆的青睞 對自己的職涯有幫助 於是把自己的寶貴時間投資在幫老闆賺錢上 或許有可能因而升遷 但其實這種破壞行情的行為 是一種跳樓大拍賣 是讓整體勞動力價值貶價的一種行為 我的時間應該拿來做更有意義的事, 你要我的時間應該花錢買。 無償加班不應該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行為。 看到同事對我的準時下班有疑義有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35.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ary/M.1638441716.A.DE2.html
SaChiA5566: 辛苦了!我覺得你當的很棒!!! 12/02 19:41
happy530: 我都帶頭準時下班 12/02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