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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你們身為家長想保護我(的物質?!?!)
但鬼扯淡到前男友沒有把錢還乾淨才因而分手真是太誇張!!
感情這種是當事者兩人最清楚的事情
妳竟然能為了因我暫時幫忙現在對象一陣子的房貸耿耿於懷
更甚講出那種鬼話,真是太鳥!
與前男友分開後我從到迄今不發言確切分手原因不代表局外人的家母身分可如此恣意
胡言亂語好嗎?!?!
40Y的年紀+上次的事情已有記住教訓
也沒這麼笨...
到底怎樣才能讓你們別再糾結,心好累...
做人好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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