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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reurl.cc/OE0lk7 針對立法院民眾黨記者會之回應 針對立法院民眾黨記者會的回應,就以下做出六點說明, 一、我提出關於高虹安委員涉嫌詐領助理費的質疑, #是辦公室內部吹哨者直接與我服務 團隊接觸並提供相關資料;該名吹哨者並表示已向檢調單位提供證據檢舉並立案調查,希 望能提供法律諮詢。我與法務團隊經多次確認資料內容及相關證據,已有相當理由確認高 委員,恐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疑慮。高委員身為公眾人物,其言行舉止攸關民主 政治健全發展及公共政策形成, #關乎公共利益甚鉅, #自屬可受公評之事。關於她職權 內之違法質疑,全然屬於公共利益範疇。 二、有關高委員辦公室的通訊錄、健保扣繳明細、加班費請領資料,均是高虹安國會辦公 室留存資料,都是吹哨者提供, #根本沒有所謂只有國家機器才能掌握的資料,民眾黨團 自己非常清楚,卻一再刻意混淆視聽,誣指是國家機器所為, #難道民眾黨是暗示高辦是 國家機器嗎? 三、本人於公開前揭資料時,已完全隱蔽諸如助理之姓名、薪資等等所有個人資料,絕無 公開、傳播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之資料, #並無侵害任何人之隱私及權利, 於法有據。 四、我以扣繳明細、加班費等資料,質疑高辦李姓前助理,未在立院投保健保,疑似為在 外有專職的兼職助理,卻每月領取超過40小時以上加班費,已違背常理,究竟這樣的人事 安排和薪資領取的模式, #有無符合相關規定? #有沒有涉嫌詐領助理費的疑慮?全都是 對於高委員公領域的質疑,並無涉私領域,柯文哲主席和民眾黨黨團多次模糊焦點,是想 帶風向,掩蓋質疑與事實嗎? 五、依個資法第8條第2項第4款、第19條第1項第6款、第20條第1項第2款,非公務機關對 於個資的蒐集、處理、或利用,於為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之特定目的,自得以搜集與利用 ,且無須事前告知當事人, #完全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民眾黨立院黨團上午 的指涉,恐怕是對個資法的規定不太了解,有所誤會。 六、民眾黨無論是柯文哲主席還是立委,甚至連特定媒體人,都指摘本人資料來源是黨國 機器或是民進黨,這樣的惡意指控,只是想轉移焦點、撇清責任,甚至把林耕仁「抹綠」 進行選舉操作,我想請柯文哲主席和民眾黨應該捫心自問: #我所談的是不是公領域?更 應該去好好瞭解為何會發生內部舉發這件事? #而不是沒有證據就抹黑別人。 ------- 耕仁哥不手軟 轉身又一記華麗暴扣 籃下直接倒一片 今年國民黨最佳好球美技獎就這位了 看民眾黨跟戰鬥藍滑倒就是舒坦....(綠畜笑) 本土藍!快出個對子對死他!! 耕仁哥這三球 為何可以這麼勁帥..... 簡直重現當年飛影放出炎殺黑龍波的感動 身為吃瓜群眾今年看這場就夠了 這場看這三球就夠了 珍.奧斯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151.2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ary/M.1667792224.A.303.html ※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11/07/2022 11:38:28
yeti00: 高會被抓去關嗎 11/07 11:52
不知道耶,我沒有什麼法律專業,看電視只感覺有種可大可小的感覺 但觀感真的不太好,太多巧合了 李先生兼職當助理 + 卻沒健保 + 剛好報一堆加班 + 剛好領大約60萬 + 剛好樂捐給民眾黨 + 剛好60萬是高虹安的責任額 + 剛好高虹安好像沒額外捐錢 => 疑似從立院公庫搬錢給民眾黨幫高虹安繳錢 民眾黨+高+柯粉當然否認,覺得李先生高興捐錢又so what? 可是林穎孟的助理,在林的男友葉先生的公司兼職又領議會的助理費 就被起訴了,差異不知道為何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8120040.aspx 會不會關看檢調怎麼認定吧,不過選前不可能有法律上的結果 ※ 編輯: Zionward (59.120.151.224 臺灣), 11/07/2022 14:4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