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衡堂 因果病象印證之新註解
觀音菩薩 降 107‧11‧10
第六篇 因果業報輪迴轉
此章主旨,乃在說明天律明定:諸考均可代業債討報。意即末法時期因果大清算,修
行之人又有諸般考關,故修行者「考關」與「因業」可以相互替代。但此一律例與因果律
可以相互替代中,可以分為二個層次,及其討報相關異同之處。
首先,求修大道之修者進到修行,其業報已顯,諸如魔考、道考、家庭考、順逆考、
情愛考,事業考,乃至朋友考,諸此種種(姑不論其考內涵是考道、或業報),基本上是
已必須面對。因而修行者當應抱持「堅毅精誠」而面對,若能:任考不倒!則將「考道」
及「業報」一舉消除。(此業報當然仍屬舊律之隔世報,于今顯成,因而躲不開、避不掉
,只能勇敢及智慧面對克服。)
復次,修行者入道修行,道考及業報猶未顯成(因此生所註成,仍然承續隔世報之律
例所審斷而緣熟),可資慶幸夙業未顯。身處現世報律例已頒行之際,吾在因果書中有一
定論,即乃「因果業,功德解」。修行者在道考及業報尚未緣熟之際(我人悉皆有夙累,
切莫以為因果業報及道考未顯成,是自身無考、無業;需知不是不報,乃是時候未到!)
切宜時存惕勵之心,眾善奉行,廣結善緣;正如前示:身處現世報之律,若積善德,當可
立時消除業報。而此業報又涵蓋道考,如此始能真正無考、無業。
所謂「功德解」是何功德?解何災事?在舊律中確有對治,但是新律已是以「標準程
度」如:大善德化大災凶,小善事化小災晦。因而眾生只要記取此一原則,當可助益道程
順遂。
附註:功德者,三佈施悉皆是;更可廣泛針對舊律及因應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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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音菩薩 降 108‧8‧3
第四篇 考道與因果
際今末法時期,雖曰因果大清算,但是末法時期,上天亦是大開普度之門,因此各大
正教之宗脈無不盡力代天宣化,協同此一大事因緣;故眾生可以輕易親近道場,皈依善知
識修行。
故在此期間,不論皈依或修行之人,比諸無信仰、無神論者,約以二分之一強。所以
修行在眾生心中,已是一大精神支柱,加強自身心靈寄託之動能;尤其深入教義、勤於教
法之修持者,亦有與日俱增之趨勢。
但是佛、魔併降自古皆然!尤其末法因果清算,對於修子而言,更乃一大阻道之動力
。所以諸家修子在修行歷程中,很容易遇上「考道」,此一考道,排除自身之退墮,以及
自身之凡業(諸如事業、家庭、親長之負擔)壓力而外,一切考道,其關鍵兩大因素──
魔障與因果而已。所謂魔障,又分內、外:
內魔──即所謂心魔。由自心從非正道、正信之教法中而起魔性,因而偏離大道。
外魔──乃屬甚多修羅魔眾投入人世,仗藉魔性斷章取義于正教教法,稱師作主,祟惑修
子。
因果──修子雖然精進道程,但仍不能摒除因果緣熟討報。故修行歷程中,因果報象會針
對修子各自缺失或弱點;
譬如修子貪財,則顯財考;
若不能戒色,則顯色考;
若家庭問題重,則顯家庭考;
若親長眷屬間不融洽,則顯親子考。
尤有修子受「法考」甚重者,乃緣於執於教法而爭,乃易受因果報象所牽引,
更易受魔考。
是以故,在末法期中,眾生只要有善發心,即可親近道場修行大道,但亦因此在魔擾
及因果清算中;要從修行道程自始至終堅恒不退之修子,可要歷經重重關考!因而必要勉
諸修子:凡在修程中遇上諸般橫逆,切要冷靜思考,萬勿小不忍而退失道心,枉費修行之
前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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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自古大道包羅萬象 變化無窮
修道更是重重關卡 重重考驗
此皆是上天要修道子經考驗之後
成為一個全真無假的真人
(可參閱 九陽關遊記)
如唐三藏取經
天定九九八十一難
否則不能成佛
否則道心不圓滿
凡心未死盡
凡心一動
又給謫了下來
< 出自 虛原堂 處世修持珍要 第十八章 受魔考(三) >
總而言之
總結觀音菩薩的意思:
以考代業 任考不退 一舉將業障考關消除
心性又更向上昇華一些
若有餘力餘財
貢獻道場
回饋社會
因果業 功德解
等待業消障除那一刻
就可如賢人人天歡喜
平安清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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