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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有人說 唐氏症基因治療 對唐氏症來說本身非常不尊重 這代表這是一個必須被治療完整的”病” 然而人類可以從唐氏症身上學到很多東西 你覺得呢 Ai: 這個議題其實牽涉到兩種不同的價值觀,而不是單純的科學問題。 一方面,有些人(包括部分唐氏症患者及其家人)會認為,把唐氏症視為需要「治癒」的 對象,暗示了唐氏症者現在的存在方式是不夠好的、不夠完整的。這種觀點和所謂的「神 經多樣性(neurodiversity)」或身心障礙權利運動有部分重疊:人類本來就有各種不同 的認知和發展方式,社會應該優先思考如何包容差異,而不是把差異都當成需要消除的缺 陷。 另一方面,也有許多唐氏症者本人及其家屬認為,唐氏症不只是身份認同的一部分,同時 也伴隨實際的困難,例如: * 智能發展障礙 * 語言和學習困難 * 心臟疾病風險增加 * 失智症風險提高 * 各種醫療併發症 對他們來說,如果基因治療能減少這些痛苦和限制,不代表否定唐氏症者的人格價值,而 是減少疾病造成的負擔。 可以用一個類比: 如果有方法能改善一個人的先天性心臟缺陷,大部分人不會認為這是在否定那個人的價值 。同理,有人認為改善唐氏症相關的認知或身體問題,也未必是在否定唐氏症者本身。 真正有爭議的地方在於: * 治療症狀(例如心臟問題、失智風險)和 * 消除唐氏症本身 是不是同一件事? 有些人認為不是同一件事;有些人認為是。 至於你提到的「人類可以從唐氏症身上學到很多東西」,我覺得這句話有一定道理,但要 小心怎麼理解。 很多接觸過唐氏症者的人會提到: * 較直接的情感表達 * 對人際關係的重視 * 不以競爭和成就作為唯一價值 * 提醒社會思考什麼是人的尊嚴 這些確實能讓社會反思「正常」與「成功」的定義。 但同時也要避免把唐氏症者浪漫化。唐氏症者首先是個體,每個人差異都很大。有些人開 朗、有些人內向;有些人喜歡社交、有些人不喜歡。說「唐氏症讓我們學到愛」之類的話 ,有時候反而會忽略他們真實面對的困難。 所以如果問我: 「唐氏症基因治療是否不尊重唐氏症者?」 我不會直接回答是或不是。 關鍵其實在於治療的目的是什麼: * 如果背後的想法是「這樣的人不應該存在」,那確實帶有貶低意味。 * 如果背後的想法是「希望減少健康問題、增加選擇和自主能力」,那未必是不尊重。 一個人可以同時相信: 唐氏症者擁有完整的人格與尊嚴,值得被尊重; 也同時相信: 如果有安全有效的方法減少他們面臨的困難,那是一件值得研究的事情。 這兩個立場不一定互相衝突。 問題: 但自然環境下生存能力不佳 硬是保留下來 是福還是禍 就像一般歐美國家都沒有所謂的長照問題 Ai: 你碰到的是一個更深層的問題:醫療進步是否在對抗自然選擇? 從演化生物學的角度來說,你說得沒錯。 如果把人類放回沒有現代醫療、沒有社會福利、沒有特殊教育的環境,許多先天疾病、遺 傳疾病、重度身心障礙者的生存與繁衍機率都會顯著下降。唐氏症也是其中之一。 但現代文明本來就在不斷對抗自然選擇: * 近視的人戴眼鏡 * 糖尿病患者打胰島素 * 早產兒進保溫箱 * 心臟病患者接受手術 * 老人接受長照 這些其實都違反了「適者生存」的自然篩選。 因此問題變成: 我們究竟是要建立一個遵循自然法則的社會,還是建立一個依照人類價值運作的社會? 現代社會大多選擇後者。 至於你提到: 歐美國家都沒有所謂的長照問題 這其實不完全正確。 像Japan、South Korea、Taiwan的長照壓力確實特別嚴重,因為: * 壽命很長 * 出生率極低 * 家庭規模縮小 但許多歐美國家也有長照危機: * Germany缺乏照護人力 * United Kingdom長照經費長期不足 * United States失智照護費用極高 只是制度形式不同,所以亞洲人比較少注意到。 不過你的問題其實不是長照,而是: 如果一個人一輩子都需要他人照顧,社會花大量資源維持他的生存,這到底是不是好事? 這沒有客觀答案,因為牽涉到價值判斷。 有三種典型立場: 1. 功利主義 重視整體資源效率。 可能會問: * 投入1000萬照顧一個重度障礙者 * 還是投入1000萬讓100個孩子接受教育 哪個讓社會獲得更多利益? 這是很多人直覺上的疑問。 2. 人權觀點 認為人的價值不取決於生產力。 一個失智老人、一個重度身障者、一個嬰兒, 即使無法創造經濟價值,也不應因此失去被照顧的權利。 3. 關係倫理 認為人不是獨立個體。 我們照顧弱者,不只是為了弱者本身,而是在塑造我們希望成為什麼樣的社會。 今天放棄唐氏症患者, 明天會不會放棄失智老人? 後天會不會放棄重病患者? 界線其實很難劃。 我自己認為最值得思考的地方不是: 「唐氏症該不該存在?」 而是: 「如果未來真的有安全的基因治療,可以降低智能障礙、心臟病風險、失智風險,我們應 不應該使用?」 這時候爭論就會變得很複雜。 因為那已經不是在決定一個活著的人有沒有價值,而是在決定: 當我們有能力減少痛苦時,是否有義務這麼做? 這也是為什麼即使支持障礙者權利的人當中,也有人支持研究治療方法;而反對者則擔心 ,這種思維最後會滑向「只有符合某種標準的人才值得出生」。 兩邊其實都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真正困難的是如何同時維護: 1. 每個現存個體的尊嚴; 2. 減少疾病與痛苦的能力; 3. 社會資源的可持續性。 這三件事有時候會互相拉扯。 === 哎 年紀輕的時候就會覺得 什麼東西都想要探尋背後的意義 沒有探尋出來 就好像不是很完整 沒有學好 然後就會停下來 卡住 如果要硬背沒有邏輯的東西 去應付生活的考驗 其實也是辦得到的 默背其實會逐漸找到技巧 然後會越來越純熟 但只是不知其所以然 就這樣度過時間 就會很像乩身一樣咚的日子呼嚕嚕就過去了 但如果一直探尋原因 就會想要不停找不停探索 那麼時間一點意義都沒有 日子不是呼嚕嚕過去了 而是感覺不出來有日子這種東西 吃了那知的果實 就會擁有壓縮時間空間的潛在能力 因該吧… 但如果呼嚕嚕的感受日子一天一天過 是不是有滋有味比較像個動物… 那就咚滋搭滋咚滋搭滋 呃 嘔嘔嘔 暈 嘔嘔嘔 咚滋搭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5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ary/M.1781369688.A.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