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Gsux: 那就是在境在課那國家的稅...兩邊都沒課就是逃稅阿XD 09/01 23:54
→ EGsux: 所以上市公司才要把公司開在免稅的地方 09/01 23:54
小弟想法是,不管怎樣都在境外買賣。就算最後要繳稅,也算成「境外」所得。小弟挖礦
大概一年賣不到 670 萬可以科稅.....
→ ECZEMA: 杞人憂天 09/01 23:56
確實這問題在實務面上沒有價值,只是當學術問題、基於興趣研究 XD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09/02/2017 00:01:40
推 abcdefghi: 在一個跟不上時代的法規上討論這些細節,是找不到大家都 09/02 00:25
→ abcdefghi: 滿意的共識,唯一的正解是政府稅務機關最後如何定調,所 09/02 00:27
→ abcdefghi: 調的勞務是交易所內部的資料庫更新,還是在台灣真正做決 09/02 00:29
→ abcdefghi: 策的行為? 09/02 00:32
這是最正確的答案
→ lazypanda: 「6. 國內買賣虛擬貨幣,獲利要科營業稅」? 09/02 00:33
→ lazypanda: 獲利是所得稅,境內銷售貨物,勞務及進口貨物才是營業稅 09/02 00:35
→ lazypanda: 是不是有哪裡搞錯了呢? 09/02 00:36
賣虛擬貨幣的所得是勞務所得沒錯,超過一個月四萬起徵點要辦理營業登記科徵營業稅
→ abcdefghi: 目前app銷售收入國稅局認定成國內所得,那如果我在國外 09/02 00:37
→ abcdefghi: 租一台機器,每天遠端登入開發程式和送交給apple,要認定 09/02 00:38
→ abcdefghi: 成海外勞務所得嗎? 09/02 00:38
推 wahaha99: 樓上 這就是我說的我國法律像智障 09/02 01:12
推 flylee: 我很誠心的建議你 09/02 01:28
→ flylee: 再打電話去問國稅局的人說 09/02 01:28
→ flylee: 「我是d8888,我在國內用GPU挖礦,然後把比特幣 09/02 01:31
→ flylee: 傳到國外交易所,一年交易取得了約等值台幣一千萬的獲利, 09/02 01:32
→ flylee: 請問這筆一千萬的獲利,我要不要繳個人所得稅, 09/02 01:34
→ flylee: 是用(1)國內所得計 (2)海外所得計 (3)免稅計算? 09/02 01:35
→ flylee: 最好你能用函文,這樣他們才能更正確的回答 09/02 01:36
→ flylee: 我也很期待能看到你拿到函文的解釋 09/02 01:44
....
一、有關詢問個人透過「挖礦」行為取得加密貨幣(如比特幣、乙太幣)並賣出,是否需
申報一時貿易所得、營業稅或繳交其他稅金乙案,參中央銀行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於102年12月30日發布新聞稿,聲明比特幣係屬「數位虛擬商品」。
二、依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12條之規定及財政部80年7月17日台財稅第801251536號函釋示
,個人一時貿易所得是指非營利事業組織的個人非經常性買賣商品而取得的盈餘。
三、次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6條第1款規定,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營、私營或公私
合營之事業,為營業人。另按同法第1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
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之營業稅。
四、綜上,前開交易之課稅方式應就個案事實審認。
承蒙關心稅政,敬致謝忱。如您對以上說明仍有疑義,請洽本所服務專線....
早去函問過啦,國稅局的正式官方回答是「哀家不清楚,嘎哈哈哈哈」,小弟還沒特別
問「境外」耶
→ flylee: 理論上,你要用函文把整個過程說明清楚,最好金額夠高 09/02 01:52
→ flylee: 他們也才會很認真的,思集廣益,給你一個明確的回答 09/02 01:53
→ flylee: 有這樣的函文也才有真正的效力 09/02 01:59
小弟認為關鍵的點,該問的點都問了。
虛擬貨幣國內沒賣掉,移到國外才在國外交易所找到合適的賣家成交賣掉,算是境外所得
。小弟認為小弟推論的基礎已經夠了。請注意,找到合適的賣家,制定出雙方滿意的價格
,實際上發生獲利都是在「境外」喔 ^_^
當然國稅局最正式的回答,就是「這怎麼辦我們也不知道嘎哈哈哈哈」,等中央機關說明
在說
推 DarkerDuck: 他們還在睡,不要太快把人吵醒 09/02 03:37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09/02/2017 11:37:20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09/02/2017 11:43:01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09/02/2017 11:44:18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09/02/2017 11:46:55
推 abcdefghi: 反正幾年後政府會用那一套見解你也無法預測,定調後,也 09/02 12:55
→ abcdefghi: 是不溯及既往,你現在花太多心思最後只是白花力氣.... 09/02 12:56
小弟後來也是這麼認為,應該就低調繼續挖礦等官方就好。回文只是回應 f 大而已
→ siro0207: 我也覺得現在沒人說的清楚 就不要去鬧國稅局了 09/02 16:10
→ siro0207: 低調一點比較好 09/02 16:10
→ siro0207: 要是國稅局來個無限上綱課稅 你就擋了不少人的財路... 09/02 16:17
小弟不會再問國稅局了。之前問問題也是分開到北中南國稅局 + email 問。同一家國稅
局不問第二次。該問的小弟認為也問完了
※ 編輯: d8888 (211.20.201.157), 09/02/2017 19:38:22
推 qq3be0: 請問在maicoin 以台幣購買EtH, 然後在國外交易所交易/買i 09/06 05:01
→ qq3be0: co, 之後應該在國外交易所cash out 成美金再匯回台灣,這 09/06 05:01
→ qq3be0: 樣是屬於哪一種稅 09/06 05:01
小弟不清楚,只能說在我自己的操作上,盡量除了連絡(買多少幣,甚麼價位)外,買賣
虛擬貨幣,收付款都盡量在國外完成,這樣及使未來要科稅,也許爭取認列為「海外所得
」的機率大一些(但不保證!)
稅法真的很深,小弟只能說這不是小弟非相關專業背景,用想當然爾推論 + Google 就能
確定的,只能根據問真正專業人員的意見,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做風險可能小一點的操作
。我的見解是有可能未來被主管機關打臉的
目前真正唯一 100% 確認的是:「台灣法規目前跟不上,一切等主管機關老大說了算」
※ 編輯: d8888 (59.125.209.182), 09/06/2017 15:11:43
※ 編輯: d8888 (59.125.209.182), 09/06/2017 15: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