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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連結: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0350 新聞本文: 因虛擬貨幣投資的匿名特性造成課稅難題,讓許多人認定實務上財政部無法對比特幣交易 課稅,頂多只能對交易平台收取手續費課稅而已。但做此結論的人,顯然不了解國稅局秘 密課稅已行之有年。 最近一個虛擬幣投資人的稅務案件,很具代表性。他在台灣場外交易(OTC)進出的金額 約新台幣5,000萬,國稅局因此開了一張5%的營業稅單給他,稅款金額是250萬還另加罰鍰 。當事人憤怒指出,因為帳戶裡錢進進出出,就把進項全部算成收入,這張稅單算不算詐 騙?而且虛擬貨幣不像一般商品想賣就賣得出去,國稅局如此課稅行徑,完全不符合市場 機制與事實。 許多收到稅單的人無法理解,根據台灣法律,營業稅是就台灣境內買賣貨物及勞務課稅, 對國外銷售的境外交易理當非屬課徵範圍。而且就算財稅單位可以直接就帳戶收入課徵5% 的稅,但將投資成本全部剔除在外,就不合理,甚至造成賠錢出售卻仍遭追稅的違法現象 。 相較於中國大動作打壓加密幣並關閉交易所,台灣官方去(2017)年卻表態出支持金融創 新,行政院也通過《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於是本土的加密幣業者們紛紛宣布要 成立加密幣交易所。但透過上面的稅務案件,大家是否想過政府背地裡打的如意算盤? 面對這個稅案,當再次瀏覽江永昌質詢當天的媒體報導:「部長隨即表示,目前僅針對交 易平台做課稅動作,包括泓科科技跟現代財富交易都有課稅,但僅針對交易平台賺取的手 續費收營業稅,而非用戶的交易獲利課稅。」讓我不禁想起民間稅改聯盟的陳抗行動中, 在許前部長的大頭照鼻子上加了一根長長木棍,象徵小木偶說謊長出的長鼻子,抗議許虞 哲為「說謊部長」,果真非空穴來風! 因此,我要再次質疑財稅官員欠缺與時俱進的常識,不知是故意還是無知?尤其當法稅學 者指出台灣有高達九千多條行政函釋,許多未經法律授權、或嚴重過時不符現況,而侵害 到納稅人權,更加深了有識之士對財稅官員是故意、還是怠惰的疑慮。 一般來說購買虛擬貨幣風險很高,就如股票、期貨、外匯等金融商品,漲跌無法控制及預 測,因此了解狀況的人無不認為,將它視為一般商品交易,課徵5%營業稅不僅不合理,且 會產生成交次數越多稅也越多的賦稅不公現象。 依照租稅原理與賦稅人權概念,新興產業或交易行為在無明確課稅法規前,應優先遵守「 無稅推定」的原則,這是「租稅法定主義」與「信賴保護」原則的實踐。財政部核發稅單 前,應有相關法規之適用,且必須是立法院三讀通過,公佈並訂開始施行日期,不僅不能 溯及既往課稅,也不能用缺乏法律授權的行政函令就予以課稅,更不能恣意開出稅單。依 據現行法令,投資人的獲利只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就可以,何需其他課稅方式? 長期以來,國稅局在有課稅額度的配給、以及每年1.3億稅務獎勵金的推波助瀾下,忽略 投資人或企業真實的獲利,恣意濫用推計課稅開單課稅,讓變態課稅成為常態,已嚴重崩 解台灣的投資環境與條件。 且依前述稅案來看,稅官將投資人帳戶裡的所有進項金額,皆認定是獲利或他們所謂的商 品收入,實已明顯反證據法則。尤其若納稅人備齊證據去說明稅單錯誤,稅官仍不撤銷稅 單或修改課稅金額時,就更有觸法的問題。 台灣法律中有二條是國稅局常觸法的部分,一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公務員 對於租稅或其他入款,明知不應徵收而徵收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他們若因此拿到稅務獎金,則觸犯《刑法》第131條圖利獲利罪:「公務員對於主管 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 ,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兩個條文無疑是納稅人有效對抗不法稅單的保命丹,因為目前台灣稅務救濟制度完全失 靈,若誤信稅官的建議去走行政救濟,在稅務案件僅6%勝訴,而勝訴也是發回原單位再開 一張稅單的殘酷事實下,納稅人只能被迫協商繳稅才得以脫身,否則就會進入萬年不死稅 單的折磨中。 但,繳得起的人可以這樣做,繳不起稅的人呢?有多少稅災淹死人的故事在台灣上演,可 悲的是,他們被稅官用稅霸凌,卻噤若寒蟬。台灣人究竟在怕甚麼?雞排伯的故事殷鑑不 遠,期待台灣人從400年殖民歷史的愚民制度中甦醒,為自己及國家的未來,勇敢爭取賦 稅正義吧! 評論:真的開始執行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0.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giCurrency/M.1532356170.A.C54.html
sean123362: 這種額度這麼大的...當然抓 07/23 22:31
sean123362: 額度幾萬不到的搞不好國稅局根本懶得查 07/23 22:32
littlemulder: 財政部行文台灣各交易平台,交易量全部索取 (終) 07/23 22:39
JoyRex: 營業稅5趴是很恐怖的,所以一堆小賣店不喜歡開發票 07/23 22:43
qxxrbull: usdt將成最大贏家 07/23 22:47
qxxrbull: 未來所有人都以usdt來進行交易,取代法幣 07/23 22:47
jixian: 這個人是不是律師啊 07/23 22:56
kuma660224: 5000萬當然政府想抓啊 07/23 23:08
kuma660224: 小賣店免開發票也只能每月20萬以下 07/23 23:11
kuma660224: 不管投資啥玩這麼大怎麼可能不被盯上 07/23 23:13
DarkerDuck: Zzzz 還在想要課VAT 純粹搞到大家都不爽 07/23 23:13
DarkerDuck: 直接用歐美澳普遍採行的資本交易利得大家都輕鬆 07/23 23:14
DarkerDuck: 現在去中心化的stable coin也越來越成熟了 07/23 23:19
DarkerDuck: 這樣搞只會讓大家更不願意有銀行金流,更難查稅 07/23 23:20
Ceferino: 三不五時看顧立雄說幹話,結果這就是政府擁抱新創的作為, 07/23 23:26
Ceferino: 台灣政治圈不來個大洗牌真的沒救 07/23 23:26
c94dk40204: 免稅錢才會進台灣吧 他們太笨了嗎、? 07/24 00:17
DarkerDuck: 台灣就先禁國家,沒有直接禁止就該感謝了 07/24 00:18
DarkerDuck: 然後再想辦法挖稅,至於政府給的權益保障,你說啥??? 07/24 00:19
abcccbbs: 這真的很慘,買賣多次賺沒多少,甚至還有幾次虧錢,但 07/24 01:19
abcccbbs: 卻硬要課稅,很有可能要繳稅的金額還超過他的本金 07/24 01:19
democrat: 顧立雄管稅XDD?? 07/24 06:56
kci9kimo: 突然想到,文中寫進進出出,之前Max交易所交易比賽,前面的 07/24 09:27
kci9kimo: 幾名,進進出出的金額應該超可觀 07/24 09:27
wantsp4fool: 在稅法完整出來以前先hodl住 07/24 10:08
koreawargod: 就是考慮到稅的問題,我都不敢在max.maicoin給他進進 07/24 10:28
koreawargod: 出出ZD 07/24 10:28
pandadna: 奇怪銀行帳戶進進出出走OTC怎麼知道是買賣比特幣 07/24 13:22
findchiu: 被人檢舉嗎? 07/24 14:53
kci9kimo: 銀行帳戶進出金額高達五千萬,應該不用人檢舉,就會被查 07/24 15:05
DarkerDuck: 超過一千萬就很容易被調查局查啦 07/24 15:50
DarkerDuck: 照實回答是賣比特幣,那就轉告國稅局來查稅囉 07/24 15:50
kuma660224: 目前都是投機資金,不是實業運用 07/27 23:07
kuma660224: 其實任何政府都不是很愛這種金流 07/27 23:08
fgj: 國家亂收保護費還沒保護到你,根本比古代惡霸還不如 05/06 10:45